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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青春之歌》《早春二月》和《舞台姐妹》,三部经典电影,三个经典的人物形象,使谢芳成为中国银幕上新时期知识女性的代表。今天,84岁的谢芳一头银发,回望半个多世纪前的表演,她说,林道静和陶岚的一点一滴自己都是相信的,“但我并不能和她们画上等号,我成不了英雄人物,我只是一个老演员。”
表演的初胚
《检察风云》:您最早的名字叫谢怀复?
谢芳:对,我1935年出生在湖北黄陂,当时东三省被日军占领,爸爸妈妈便给我起名“怀复”,寄托光复国土之心。几个月后我跟着父母到北京,再数月后辗转上海。自2岁起至11岁,我跟着爸爸妈妈住在上海的一个弄堂里。我家住在法租界神父路(现瑞金二路)花园坊。1952年土改的时候我第一次改名,抓阄,是四方的“方”,叫谢方,后来《青春之歌》要上映了,我又不在,剧组便想我是女的,就写了草字头的“芳”,就叫谢芳了。没想到,谢芳这个名字,一用便是六十年。
《检察风云》:离开上海后,您曾辗转广东、湖北等地求学,最后是怎么真正走上戏剧之路的?
谢芳:1951年,我初中毕业了。当时我家住在汉口胜利街。刚刚南下不久的中南文工团音乐部的一些人正好住在楼下,他们经常在那里排练节目。我好奇心重,总是站在旁边看,看着看着还不过瘾,便跟着哼唱几句,结果被文工团的领导相中了。还进行了专门的考试,不过进中南文工团(后来的武汉歌舞剧院),多少沾了“近水楼台”的光。1951年7月1日我正式加入中南文工团,当时是供给制,进团后每人发一套列宁式的灰布制服,每月生活费是四万块(合现在人民币四元左右),女同志还发有卫生费,伙食由公家供给。
《检察风云》:您第一次当主角,是什么时候?
谢芳:到文工团之初,我被分配到音乐部,有时也参加话剧演出,充当台词不多的配角,还兼管服装。第二年随文工团去湖南道县参加土改,一次在唱“大戏”《白毛女》中,喜儿一角一时无人,就派我试着代演一场。结果演出反响特别好,文工团领导就把我从音乐部调到了歌剧团。后来,我扮演过歌剧《刘三姐》中的刘三姐、《开花结果》中的李秀枝、苏联阿塞拜疆歌剧《货郎与小姐》中的小姐等。不过,正式担任歌剧中的女主角,是1953年演出的《小二黑结婚》,我饰演小芹,扮演小二黑的演员是张目,就是我的爱人。
爱的旋律
《检察风云》:您跟张目老师的爱情,是不是比当上主角还早一些?
谢芳:张目给我写的第一封信,第一句话,就是用特别漂亮的钢笔字,上面写着,“谢怀复,我爱你。”不过,其实是我先喜欢他,跟他“表白”的。去湖南土改前,怕山里冷冻坏了张目的身子,我先把自己父亲的毛衣转送给了他。大概过了一年,土改结束文工团成员全部回到了武汉,我又做了一件令他十分“难为情”的事情。当着好几百的人面,我公开承认“我思想有问题,我喜欢张目,见不到他,老想念他”。当时大概他真的生气了,觉得我不该把喜欢说出来,就把毛衣还给我。不过,后来工作中还是建立起了感情。舞台上,我们是《小二黑结婚》中的二黑哥和小芹,是《白毛女》中的大春和喜儿;舞台下,我们于1957年10月1日,在亲友和同事的见证下,举办了简朴的婚礼……
青春“芳”华
《检察风云》:当时由于原著小说已经引起了近乎轰动的广泛影响,有许多演员都在角逐林道静这个角色,其中还包括原作者杨沫的妹妹白杨,崔嵬导演是怎么选上你的?
谢芳:崔嵬原是中南区文化局的局长兼中南人民艺术剧院的院长,1953年离开武汉到北京从事电影工作,他对我有些印象。说实话,《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我是看过的,林道静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也比较深,但将小说拍成电影,让我在电影里演林道静,却从来没有想过。
我心想,试上了咱就演,试不上就回来仍旧演歌剧。当时的思想很单纯,但对于新任务的关心也是急切的,记得去北京的火车上,我重新阅读了小说和分镜头剧本。到了北影厂,试装倒很简单,三个女演员定一个,试穿的就是蓝色旗袍配白色纱巾,我记得是三月,北京还有点冷,直打喷嚏。
崔嵬导演初见我时,我气色不好,人也瘦小,但定妆完了,银幕上出现了一个五官端正、肤色柔润,两只乌黑闪亮的眼睛含着笑意的少女形象,“难道这是我吗”,当时我自己心里都有几分得意。
《检察风云》:电影上映后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您的表演也获得了观众的高度认可。您在1962年便跻身新中国“二十二大电影明星”之列,照片被悬挂在全国各地的大小影院;那蓝色旗袍、白色纱巾、红色毛衣和齐耳短发,更深深印刻在一代人的心底。对这个角色,您有什么遗憾吗?
谢芳:应该说,那年我23岁,用我身体里所能具有的感觉、体验、理解,来投入林道静这个角色,哪怕是一个背影,我都是沉浸在人物里的,都是不敢偷懒和懈怠的。但林道静这一银幕形象的创造并不是没有缺点的,由于那些年的舞台表演实践,镜头感不强,使我习惯于依靠形体动作、依靠舞台上的位置调度来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一旦把我的手脚捆住,有些需要表达强烈情感的地方,特别是近景、特写,我就只会瞪眼、再瞪眼,缺少那种来自现实生活的、更为接近人之常情和足以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表演,忽略了情绪发展变化的层次……
最爱“陶岚”
《检察风云》:比起角色“林道静”,您是不是更偏爱“陶岚”?
谢芳:在我们家我就是最小的一个,不愿意受拘束。看《早春二月》小说的时候,我看到陶岚出场,就好像真的看见她了。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历历在目,似曾相识。陶岚,这个封建社会的叛逆女性,在柔石的笔下写活了,写出了她的气质、灵魂。應该说,她比林道静,离我更近些。
《检察风云》:这次的表演,跟当初处理“林道静”有什么不同?
谢芳:《早春二月》的准备周期比较长、比较充分。开拍前,我几乎每天都要从头到尾读一遍剧本,对剧本中的每句台词,每句台词的含义、语调,对每个镜头中人物思想情感的挖掘、连接、动作的设计,直到哪一场戏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道具,梳什么头发,用哪一条围巾,都做了精细的安排和设计。也感谢整个剧组在苏州搭的景,谢谢文艺的谢铁骊导演和文气的孙道临先生,是他们共同成就了这部电影和陶岚这个角色。
《检察风云》:后来的这几十年,你还主演过五部电影,参演过无法一一枚举的电影和电视作品,最近几个月我们仍能在荧屏上看到您。您对表演的态度,这六十年有变化吗?
谢芳:其实,对于那个长着一只千层眼的分量不算轻的黑玩意儿,这么多年,不论它近在咫尺,还是在头顶身后老远的什么地方,我都感觉得到它的存在,它的支配,按照它的意志办事。这么多年,无论戏多戏少,我都会认真对待,哪怕只是一个背影,只要摄影机在我背后,我就要状态饱满;也无论多少台词,有时候演员不是靠编剧给你写台词,而是靠潜台词演戏,如果你的表演足够细腻、生动,潜台词就变成了正式的台词……
文:孙佳音
编辑:黄灵
表演的初胚
《检察风云》:您最早的名字叫谢怀复?
谢芳:对,我1935年出生在湖北黄陂,当时东三省被日军占领,爸爸妈妈便给我起名“怀复”,寄托光复国土之心。几个月后我跟着父母到北京,再数月后辗转上海。自2岁起至11岁,我跟着爸爸妈妈住在上海的一个弄堂里。我家住在法租界神父路(现瑞金二路)花园坊。1952年土改的时候我第一次改名,抓阄,是四方的“方”,叫谢方,后来《青春之歌》要上映了,我又不在,剧组便想我是女的,就写了草字头的“芳”,就叫谢芳了。没想到,谢芳这个名字,一用便是六十年。
《检察风云》:离开上海后,您曾辗转广东、湖北等地求学,最后是怎么真正走上戏剧之路的?
谢芳:1951年,我初中毕业了。当时我家住在汉口胜利街。刚刚南下不久的中南文工团音乐部的一些人正好住在楼下,他们经常在那里排练节目。我好奇心重,总是站在旁边看,看着看着还不过瘾,便跟着哼唱几句,结果被文工团的领导相中了。还进行了专门的考试,不过进中南文工团(后来的武汉歌舞剧院),多少沾了“近水楼台”的光。1951年7月1日我正式加入中南文工团,当时是供给制,进团后每人发一套列宁式的灰布制服,每月生活费是四万块(合现在人民币四元左右),女同志还发有卫生费,伙食由公家供给。
《检察风云》:您第一次当主角,是什么时候?
谢芳:到文工团之初,我被分配到音乐部,有时也参加话剧演出,充当台词不多的配角,还兼管服装。第二年随文工团去湖南道县参加土改,一次在唱“大戏”《白毛女》中,喜儿一角一时无人,就派我试着代演一场。结果演出反响特别好,文工团领导就把我从音乐部调到了歌剧团。后来,我扮演过歌剧《刘三姐》中的刘三姐、《开花结果》中的李秀枝、苏联阿塞拜疆歌剧《货郎与小姐》中的小姐等。不过,正式担任歌剧中的女主角,是1953年演出的《小二黑结婚》,我饰演小芹,扮演小二黑的演员是张目,就是我的爱人。
爱的旋律
《检察风云》:您跟张目老师的爱情,是不是比当上主角还早一些?
谢芳:张目给我写的第一封信,第一句话,就是用特别漂亮的钢笔字,上面写着,“谢怀复,我爱你。”不过,其实是我先喜欢他,跟他“表白”的。去湖南土改前,怕山里冷冻坏了张目的身子,我先把自己父亲的毛衣转送给了他。大概过了一年,土改结束文工团成员全部回到了武汉,我又做了一件令他十分“难为情”的事情。当着好几百的人面,我公开承认“我思想有问题,我喜欢张目,见不到他,老想念他”。当时大概他真的生气了,觉得我不该把喜欢说出来,就把毛衣还给我。不过,后来工作中还是建立起了感情。舞台上,我们是《小二黑结婚》中的二黑哥和小芹,是《白毛女》中的大春和喜儿;舞台下,我们于1957年10月1日,在亲友和同事的见证下,举办了简朴的婚礼……
青春“芳”华
《检察风云》:当时由于原著小说已经引起了近乎轰动的广泛影响,有许多演员都在角逐林道静这个角色,其中还包括原作者杨沫的妹妹白杨,崔嵬导演是怎么选上你的?
谢芳:崔嵬原是中南区文化局的局长兼中南人民艺术剧院的院长,1953年离开武汉到北京从事电影工作,他对我有些印象。说实话,《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我是看过的,林道静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也比较深,但将小说拍成电影,让我在电影里演林道静,却从来没有想过。
我心想,试上了咱就演,试不上就回来仍旧演歌剧。当时的思想很单纯,但对于新任务的关心也是急切的,记得去北京的火车上,我重新阅读了小说和分镜头剧本。到了北影厂,试装倒很简单,三个女演员定一个,试穿的就是蓝色旗袍配白色纱巾,我记得是三月,北京还有点冷,直打喷嚏。
崔嵬导演初见我时,我气色不好,人也瘦小,但定妆完了,银幕上出现了一个五官端正、肤色柔润,两只乌黑闪亮的眼睛含着笑意的少女形象,“难道这是我吗”,当时我自己心里都有几分得意。
《检察风云》:电影上映后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您的表演也获得了观众的高度认可。您在1962年便跻身新中国“二十二大电影明星”之列,照片被悬挂在全国各地的大小影院;那蓝色旗袍、白色纱巾、红色毛衣和齐耳短发,更深深印刻在一代人的心底。对这个角色,您有什么遗憾吗?
谢芳:应该说,那年我23岁,用我身体里所能具有的感觉、体验、理解,来投入林道静这个角色,哪怕是一个背影,我都是沉浸在人物里的,都是不敢偷懒和懈怠的。但林道静这一银幕形象的创造并不是没有缺点的,由于那些年的舞台表演实践,镜头感不强,使我习惯于依靠形体动作、依靠舞台上的位置调度来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一旦把我的手脚捆住,有些需要表达强烈情感的地方,特别是近景、特写,我就只会瞪眼、再瞪眼,缺少那种来自现实生活的、更为接近人之常情和足以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表演,忽略了情绪发展变化的层次……
最爱“陶岚”
《检察风云》:比起角色“林道静”,您是不是更偏爱“陶岚”?
谢芳:在我们家我就是最小的一个,不愿意受拘束。看《早春二月》小说的时候,我看到陶岚出场,就好像真的看见她了。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历历在目,似曾相识。陶岚,这个封建社会的叛逆女性,在柔石的笔下写活了,写出了她的气质、灵魂。應该说,她比林道静,离我更近些。
《检察风云》:这次的表演,跟当初处理“林道静”有什么不同?
谢芳:《早春二月》的准备周期比较长、比较充分。开拍前,我几乎每天都要从头到尾读一遍剧本,对剧本中的每句台词,每句台词的含义、语调,对每个镜头中人物思想情感的挖掘、连接、动作的设计,直到哪一场戏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道具,梳什么头发,用哪一条围巾,都做了精细的安排和设计。也感谢整个剧组在苏州搭的景,谢谢文艺的谢铁骊导演和文气的孙道临先生,是他们共同成就了这部电影和陶岚这个角色。
《检察风云》:后来的这几十年,你还主演过五部电影,参演过无法一一枚举的电影和电视作品,最近几个月我们仍能在荧屏上看到您。您对表演的态度,这六十年有变化吗?
谢芳:其实,对于那个长着一只千层眼的分量不算轻的黑玩意儿,这么多年,不论它近在咫尺,还是在头顶身后老远的什么地方,我都感觉得到它的存在,它的支配,按照它的意志办事。这么多年,无论戏多戏少,我都会认真对待,哪怕只是一个背影,只要摄影机在我背后,我就要状态饱满;也无论多少台词,有时候演员不是靠编剧给你写台词,而是靠潜台词演戏,如果你的表演足够细腻、生动,潜台词就变成了正式的台词……
文:孙佳音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