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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对个体户使用同城转帐支票结算存有两种倾向:一则管理不严,放任自流,时常发现有签发空头支票或出售、出借、转让支票让他人使用的现象,有的利用转帐支票进行违法乱纪等活动。二则谈虎色变,不予办理。那么怎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为个体户结算提供方便,又能严密管理呢?首先,必须明确个体户使用同城转帐支票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