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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去产能改革的大背景下,处置“僵尸企业”成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深市A股采矿业上市公司为背景,采用“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最近一年发生大额亏损”作为判断标准并结合资源型行业陷入财务危机的特征,选择“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和现金流量能力”作为判断标准,最终证实金岭矿业、恒泰艾普为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