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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2月1日起,长沙市城区居民的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阶梯式水价按居民每户实际人口数,实行“以户为主,辅之以人”的办法实行。执行阶梯式水价制度,由供水企业直接负责抄收;未能实现“一户一表”结算到尸的居民用户,则由物业公司或者用水管理人在供水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用户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