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形势下社会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本科专业的重要学科基础课,其课程改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随着21世纪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实践中亟需大批拥有广博知识基础,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经济法课程承载着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专业教育功能,对于专业人才培养而言,经济法律知识是其知识体系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法治教育功能,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而言,必要的法律知识又是其生活常识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经管类各专业不开设其他法律类课程的情况下,经济法课程又成为增强其法治素养的主要渠道。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重单一型轻复合型应用型等方面。近年来,高校立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经济法课程改革应当在坚持经济法学科体系科学化的前提下强调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对课程体系的实际需要,实现与经管类各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
一 经济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培养经管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角度看,课程的开设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相符、课程建设缺乏系统性、教材建设中重理论教材、忽略相关辅助教材、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单调、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单向知识传递现象,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互动有限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用的教材相同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使用不同的教材,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相同的教材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不同学时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例如,针对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最好用中级会计师的教材,会计师方向的最好用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专业应侧重证券法和金融法等内容,管理专业重点倾向市场主体法与市场管理法内容等。
2 教学计划安排不清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课程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开设,而有的专业又不开此课程。法律基础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对于不开此课程的专业又没有任何的基础,经济法的学习更是比较困难,如果不讲相关的法律知识,经济法的有些内容根本理解不了,要讲又涉及到课时有限,相互矛盾。
3 教学方法单一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经济法教学的要求,传统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沉闷、呆板、僵化、枯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使学生对课堂理论的理解过于狭窄,传统的教学手段往往是教师一本教案,学生一本课本和一本笔记,教师向学生灌输教材内容,且偏重于理论部分,学生采用的是记笔记、整理笔记、背笔记、考笔记的应试学习方法,处于一种盲目跟从的状态,缺乏自主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偏少,最终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较低,甚至高分低能。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经管类专业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4 考核学生的方式固定
考核学生的方式就是平时成绩20分加期末考试成绩80分,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和作业为主,期末出一套试卷,固定的题型采取闭卷考试,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临近期末突击死记硬背复习,虽然考试及格了,但对经济法实际应用能力根本没有。例如学一回经济法签一份简单的合同都不能,也无法判断一个现实合同的效力等。
二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
经济法课程具有理论性强、涉及面广、实践性要求较高等特点。而传统的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大纲设计、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成绩考核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到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经管人才的培养,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环节上,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依托校内实训基地增加实训内容,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教学方法上坚持案例教学的主导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实现与社会需求相匹配,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是我国高校经济法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1 认真编写经济法教材与辅助教材,重新修订教学大纲
教材和辅助案例资料的编写主旨是力图克服同类教材和资料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遵循体系健全、结构完整、反映新成果、勇于创新的原则,以案例为资料,法条为基础,着力于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能力。修订教学大纲时在总学时数应统一规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的前提下,适当精减理论授课时间,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充分反映市场对该门课程的能力需求,紧密结合不同专业对能力建设的需要,不同专业每章侧重点与学时分配应有所不同,与专业课程教学形成呼应,注意与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相衔接,强调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课堂上抛砖引玉的运用
上课开始应用精辟的语言总结上一堂课讲的内容,主要目的既能启发学生巩固学过的知识又能导人新课,是讲授新课的第一环节。一堂漂亮课,往往一开始就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这需要老师精心设计和探究,才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深深打动学生的心,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曲折性。设计课堂提问要根据教学目标,扣住重点,抓住难点;课堂上设计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使他们思维活跃,思路开阔;课堂的提问要变换角度,让思路拐一个弯,从问题的侧面或者反面,寻找思维的切人口。实践中可以采用下面几种常见的导课方式:一是以旧引新,即教师通过知识间的逻辑关系,找准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以旧引新,温故知新;二是设埋伏,即教师通过提出问题,制造悬念,使学生带着疑问听课,所学知识印象深刻。三是举典型案例,即教师通过一些影响比较大的典型案例,对于案件应如何处理,可给出几种处理意见来吸引学生的注意。
3 典型案例的运用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为教学平台,通过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紧密关联的生动案例进行讨论,以启迪受教育者的思维,并通过教师对案例的综合分析、总结,引导学生真正理解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有表及里地传授理论知识,这种“以案说法”的教学方法使法学理论与实践初步结合,使学生 既能对法学理论知识有深入理解,又能从中学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具有鲜明的真实感,与实际生活很贴切,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学的强烈兴趣,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大益处,尤其适合于经济法这样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笔者在经济法教学中对要点、难点,尽可能地采用案例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
4 实践教学的运用
如果说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那么实践教学就是使学生通过桥梁深入实际。实践教学是让学生走出课堂、步入社会、观察、学习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乃至亲自动手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目的。实践教学是通过学生眼观、耳听、动手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理论结合实践,推动学生将理论知识学以致用,进而培养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等。笔者在经济法教学中也采用了实践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总结了具体应用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归纳如下:组织学生去法院听审,将学生带入法庭,旁听审判,使其身临其境,直接感知法律具体操作的一些问题,组织听审应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较典型的,有一定争议的案件。组织模拟法庭,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又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求知积极性;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能力,而且因涉及到法律文书制作、律师业务、诉讼法等多方的知识,自然扩大了知识面。
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课件又比较直观,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还可以找一些典型案例给同学放录像,使学生在娱乐中看事件学到知识,最后不给结果让同学自己分析,然后老师总结,这样记忆深刻不容易忘记。况且法律的修改,知识更新较快,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得跟上法律的修改,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6 学生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除闭卷考试,还应设开卷考查、给一些资料完成一份实务、写一篇有创新观点的论文等,注重考查学生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而且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作业题(要求每位同学答案不能一致),考查同学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有创新观点的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质量评定平时成绩。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期末如果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不定向选择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综合题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实际应用,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
随着21世纪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实践中亟需大批拥有广博知识基础,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经济法课程承载着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专业教育功能,对于专业人才培养而言,经济法律知识是其知识体系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法治教育功能,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而言,必要的法律知识又是其生活常识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经管类各专业不开设其他法律类课程的情况下,经济法课程又成为增强其法治素养的主要渠道。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重单一型轻复合型应用型等方面。近年来,高校立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经济法课程改革应当在坚持经济法学科体系科学化的前提下强调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对课程体系的实际需要,实现与经管类各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
一 经济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培养经管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角度看,课程的开设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相符、课程建设缺乏系统性、教材建设中重理论教材、忽略相关辅助教材、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单调、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单向知识传递现象,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互动有限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同专业经济法课程用的教材相同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使用不同的教材,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相同的教材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不同学时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例如,针对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最好用中级会计师的教材,会计师方向的最好用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专业应侧重证券法和金融法等内容,管理专业重点倾向市场主体法与市场管理法内容等。
2 教学计划安排不清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课程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开设,而有的专业又不开此课程。法律基础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对于不开此课程的专业又没有任何的基础,经济法的学习更是比较困难,如果不讲相关的法律知识,经济法的有些内容根本理解不了,要讲又涉及到课时有限,相互矛盾。
3 教学方法单一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经济法教学的要求,传统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沉闷、呆板、僵化、枯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使学生对课堂理论的理解过于狭窄,传统的教学手段往往是教师一本教案,学生一本课本和一本笔记,教师向学生灌输教材内容,且偏重于理论部分,学生采用的是记笔记、整理笔记、背笔记、考笔记的应试学习方法,处于一种盲目跟从的状态,缺乏自主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偏少,最终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较低,甚至高分低能。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经管类专业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4 考核学生的方式固定
考核学生的方式就是平时成绩20分加期末考试成绩80分,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和作业为主,期末出一套试卷,固定的题型采取闭卷考试,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临近期末突击死记硬背复习,虽然考试及格了,但对经济法实际应用能力根本没有。例如学一回经济法签一份简单的合同都不能,也无法判断一个现实合同的效力等。
二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
经济法课程具有理论性强、涉及面广、实践性要求较高等特点。而传统的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大纲设计、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成绩考核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到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经管人才的培养,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环节上,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依托校内实训基地增加实训内容,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教学方法上坚持案例教学的主导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实现与社会需求相匹配,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是我国高校经济法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1 认真编写经济法教材与辅助教材,重新修订教学大纲
教材和辅助案例资料的编写主旨是力图克服同类教材和资料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遵循体系健全、结构完整、反映新成果、勇于创新的原则,以案例为资料,法条为基础,着力于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能力。修订教学大纲时在总学时数应统一规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的前提下,适当精减理论授课时间,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充分反映市场对该门课程的能力需求,紧密结合不同专业对能力建设的需要,不同专业每章侧重点与学时分配应有所不同,与专业课程教学形成呼应,注意与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相衔接,强调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课堂上抛砖引玉的运用
上课开始应用精辟的语言总结上一堂课讲的内容,主要目的既能启发学生巩固学过的知识又能导人新课,是讲授新课的第一环节。一堂漂亮课,往往一开始就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这需要老师精心设计和探究,才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深深打动学生的心,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曲折性。设计课堂提问要根据教学目标,扣住重点,抓住难点;课堂上设计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使他们思维活跃,思路开阔;课堂的提问要变换角度,让思路拐一个弯,从问题的侧面或者反面,寻找思维的切人口。实践中可以采用下面几种常见的导课方式:一是以旧引新,即教师通过知识间的逻辑关系,找准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以旧引新,温故知新;二是设埋伏,即教师通过提出问题,制造悬念,使学生带着疑问听课,所学知识印象深刻。三是举典型案例,即教师通过一些影响比较大的典型案例,对于案件应如何处理,可给出几种处理意见来吸引学生的注意。
3 典型案例的运用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为教学平台,通过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紧密关联的生动案例进行讨论,以启迪受教育者的思维,并通过教师对案例的综合分析、总结,引导学生真正理解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有表及里地传授理论知识,这种“以案说法”的教学方法使法学理论与实践初步结合,使学生 既能对法学理论知识有深入理解,又能从中学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技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具有鲜明的真实感,与实际生活很贴切,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学的强烈兴趣,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大益处,尤其适合于经济法这样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笔者在经济法教学中对要点、难点,尽可能地采用案例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
4 实践教学的运用
如果说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那么实践教学就是使学生通过桥梁深入实际。实践教学是让学生走出课堂、步入社会、观察、学习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乃至亲自动手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目的。实践教学是通过学生眼观、耳听、动手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理论结合实践,推动学生将理论知识学以致用,进而培养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等。笔者在经济法教学中也采用了实践教学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总结了具体应用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归纳如下:组织学生去法院听审,将学生带入法庭,旁听审判,使其身临其境,直接感知法律具体操作的一些问题,组织听审应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较典型的,有一定争议的案件。组织模拟法庭,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又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求知积极性;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能力,而且因涉及到法律文书制作、律师业务、诉讼法等多方的知识,自然扩大了知识面。
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课件又比较直观,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还可以找一些典型案例给同学放录像,使学生在娱乐中看事件学到知识,最后不给结果让同学自己分析,然后老师总结,这样记忆深刻不容易忘记。况且法律的修改,知识更新较快,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得跟上法律的修改,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6 学生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除闭卷考试,还应设开卷考查、给一些资料完成一份实务、写一篇有创新观点的论文等,注重考查学生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而且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作业题(要求每位同学答案不能一致),考查同学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有创新观点的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质量评定平时成绩。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期末如果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不定向选择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综合题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实际应用,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