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是一个英明决策,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亿万农民利益,是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问题上的集中体现,干部群众精神振奋,欢欣鼓舞,都非常拥护。下面,就新农村建设中对黑龙江这样的粮食主产区给予政策倾斜,提点建议。之所以提这样的建议,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理由之一:从历史贡献看,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农补工政策,交商品粮越多,贡献越大。初步测算,我省累计向国家交商品粮8930多亿斤,产生了2500多亿的“剪刀差”,为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在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期,对于像黑龙江这样的在历史上做出较大贡献的地区,我想国家会考虑给予补偿和回报的。
理由之二: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看,作为粮食主产区,黑龙江对国家粮食安全,负有一定责任。我省有耕地1.7亿亩,全国第一;粮食商品率近70%,全国第一。前年全国人代会,温总理参加黑龙江代表团讨论时说,“全国大粮仓,拜托黑龙江”,对我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寄予厚望。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相对较低。正如温总理所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粮食主产区的农民靠粮食增收更加困难。粮食不直接给财政提供收入,抓粮食生产还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承担粮价、生资价格波动的压力,承担库存积压造成损失的责任,承受占压贷款影响其它产业发展的困难。尽管如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还必须在粮食生产上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希望国家对黑龙江这样的粮食主产区,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理由之三:从建设新农村的现实任务看,黑龙江作为粮食主产区,历史积淀问题比较多,发展任务很艰巨。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年份的2005年为32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元,比先进地区差的更远。农村贫困面较大,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21个,占全省县总数的32%;有贫困村3112个,占全省村总数的34.6%;有贫困人口337万,占全省农村总人口18.7%,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800元。乡村债务也非常重。全省情况我不清楚,就齐齐哈尔看,负债乡(镇)占94%、“空壳村”占46%,乡(镇)均债务790万元、村均债务250万元。税费改革后,乡村债务成了解不开的难题,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也比较滞后。所以,建设新农村的任务相对较重,与发达地区不是一个起跑线。我们要自强不息,绝不能等靠要、企盼国家多给予支持。
我们希望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支持。
一是在稳定粮食生产上给予支持。温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这对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作用很大。但增加补贴不宜采取“平均分配法”。比如农机具补贴,黑龙江省人均耕地9.6亩,这与人均耕地仅有一两亩甚至几分地的南方相比,对农机具的依赖和渴求程度不一样,因而补贴就不应平均分配。“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新上150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希望国家在这方面能给予立项支持。此外,黑龙江适于发展绿色食品,是绿色食品主产区,数量、品牌全国第一,希望国家给予专项支持,这不仅关系粮食数量安全,也关系质量安全。黑龙江粮食品质优势很大,特别是稻米深受全国欢迎。为了满足需求,“十一五”期间要新增1000万亩水稻,增产150亿斤,也需要得到国家支持。
二是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上给予支持。目前,我省尚缺抗旱和人畜饮水井30万眼;1900多条中小河流堤防工程未达标;55.6%的大中小型水库没有消险加固;49%的耕地水土流失,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建国初期6.1%下降到3.4%,黑土层由70~80厘米下降到20~30厘米;70.6%的可利用草原处于“三化”状态。全省适于退耕还林的沙化耕地和坡耕地149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8%,建议国家今后支持黑龙江退耕还林每年不低于100万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恳请国家在这方面给黑龙江多投入一些。
三是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上给予支持。温总理在《报告》中讲,从今年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安排780多亿元支持农村教育,今后五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将达到2182亿元。我认为,这种支持也不宜平均分配。发达地区的教育情况和我省不一样,黑龙江多数是农业县,财政属“吃饭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全省有农村中小学危房2065所,其中需要重建的危房2001所。建议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四是在开展农民培训上给予支持。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没有较高素质的农民建不成新农村。我省农民总体素质不高。据对进城务工人员抽样调查,全省农民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占10.3%,初中文化的占45.5%,小学及以下的占44.2%。从培训补贴标准看,非农职业达到初级上岗水平,每人需要培训费用800元,我省培训直接补贴只有150~180元,标准太低。从培训规模看,全省每年应该培训80万人以上,现在靠我们自己能力只能培训20万人,差距很大。建议国家在支持职业教育投入时,多向农业大省倾斜。
五是在推广新能源和新墙材上给予支持。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十一五”时期,我省计划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00处、集约化大型沼气工程120处、沼气池20万个,总投资16.5亿元,依靠我省自身财力难度很大。鉴于黑龙江处于高寒地区,冬季长,耗能大,生物质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建议对我省推广新能源给予重点考虑。在农村住宅建设方面,目前还是以粘土实心砖为主,浪费资源。以齐齐哈尔市为例,现在农村住房砖瓦化率67%,如果全部砖瓦化,还需要66亿块红砖,将吃掉4900亩耕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势在必行。建议对新墙材生产企业给予专项扶持,对使用新墙材的农户,给予政策鼓励。
六是建议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和完善的试点。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大锅饭”,是一个巨大进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现行土地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如种地不养地、阻碍土地流转、浪费资源、限制农业外部资金进入、阻碍生产效率提高,已经束缚生产力发展。我认为,这是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根本性障碍。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不能回避这些问题,应该正视它、重视它、研究它。总之,我认为,这个问题关系“三农”问题解决,关系亿万农民前途命运,关系新农村建设进程,也关系国家整个改革发展进程。如果可以选择土地比较多、经济比较滞后的地方搞试点,我们齐齐哈尔愿意承担。
理由之一:从历史贡献看,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农补工政策,交商品粮越多,贡献越大。初步测算,我省累计向国家交商品粮8930多亿斤,产生了2500多亿的“剪刀差”,为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在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期,对于像黑龙江这样的在历史上做出较大贡献的地区,我想国家会考虑给予补偿和回报的。
理由之二: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看,作为粮食主产区,黑龙江对国家粮食安全,负有一定责任。我省有耕地1.7亿亩,全国第一;粮食商品率近70%,全国第一。前年全国人代会,温总理参加黑龙江代表团讨论时说,“全国大粮仓,拜托黑龙江”,对我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寄予厚望。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相对较低。正如温总理所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粮食主产区的农民靠粮食增收更加困难。粮食不直接给财政提供收入,抓粮食生产还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承担粮价、生资价格波动的压力,承担库存积压造成损失的责任,承受占压贷款影响其它产业发展的困难。尽管如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还必须在粮食生产上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希望国家对黑龙江这样的粮食主产区,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理由之三:从建设新农村的现实任务看,黑龙江作为粮食主产区,历史积淀问题比较多,发展任务很艰巨。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年份的2005年为32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元,比先进地区差的更远。农村贫困面较大,现有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21个,占全省县总数的32%;有贫困村3112个,占全省村总数的34.6%;有贫困人口337万,占全省农村总人口18.7%,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800元。乡村债务也非常重。全省情况我不清楚,就齐齐哈尔看,负债乡(镇)占94%、“空壳村”占46%,乡(镇)均债务790万元、村均债务250万元。税费改革后,乡村债务成了解不开的难题,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也比较滞后。所以,建设新农村的任务相对较重,与发达地区不是一个起跑线。我们要自强不息,绝不能等靠要、企盼国家多给予支持。
我们希望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支持。
一是在稳定粮食生产上给予支持。温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这对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作用很大。但增加补贴不宜采取“平均分配法”。比如农机具补贴,黑龙江省人均耕地9.6亩,这与人均耕地仅有一两亩甚至几分地的南方相比,对农机具的依赖和渴求程度不一样,因而补贴就不应平均分配。“十一五”期间,我省计划新上150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希望国家在这方面能给予立项支持。此外,黑龙江适于发展绿色食品,是绿色食品主产区,数量、品牌全国第一,希望国家给予专项支持,这不仅关系粮食数量安全,也关系质量安全。黑龙江粮食品质优势很大,特别是稻米深受全国欢迎。为了满足需求,“十一五”期间要新增1000万亩水稻,增产150亿斤,也需要得到国家支持。
二是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上给予支持。目前,我省尚缺抗旱和人畜饮水井30万眼;1900多条中小河流堤防工程未达标;55.6%的大中小型水库没有消险加固;49%的耕地水土流失,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建国初期6.1%下降到3.4%,黑土层由70~80厘米下降到20~30厘米;70.6%的可利用草原处于“三化”状态。全省适于退耕还林的沙化耕地和坡耕地149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8%,建议国家今后支持黑龙江退耕还林每年不低于100万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恳请国家在这方面给黑龙江多投入一些。
三是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上给予支持。温总理在《报告》中讲,从今年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安排780多亿元支持农村教育,今后五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将达到2182亿元。我认为,这种支持也不宜平均分配。发达地区的教育情况和我省不一样,黑龙江多数是农业县,财政属“吃饭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全省有农村中小学危房2065所,其中需要重建的危房2001所。建议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与此同时,在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四是在开展农民培训上给予支持。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没有较高素质的农民建不成新农村。我省农民总体素质不高。据对进城务工人员抽样调查,全省农民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占10.3%,初中文化的占45.5%,小学及以下的占44.2%。从培训补贴标准看,非农职业达到初级上岗水平,每人需要培训费用800元,我省培训直接补贴只有150~180元,标准太低。从培训规模看,全省每年应该培训80万人以上,现在靠我们自己能力只能培训20万人,差距很大。建议国家在支持职业教育投入时,多向农业大省倾斜。
五是在推广新能源和新墙材上给予支持。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十一五”时期,我省计划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00处、集约化大型沼气工程120处、沼气池20万个,总投资16.5亿元,依靠我省自身财力难度很大。鉴于黑龙江处于高寒地区,冬季长,耗能大,生物质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建议对我省推广新能源给予重点考虑。在农村住宅建设方面,目前还是以粘土实心砖为主,浪费资源。以齐齐哈尔市为例,现在农村住房砖瓦化率67%,如果全部砖瓦化,还需要66亿块红砖,将吃掉4900亩耕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势在必行。建议对新墙材生产企业给予专项扶持,对使用新墙材的农户,给予政策鼓励。
六是建议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和完善的试点。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大锅饭”,是一个巨大进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现行土地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如种地不养地、阻碍土地流转、浪费资源、限制农业外部资金进入、阻碍生产效率提高,已经束缚生产力发展。我认为,这是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根本性障碍。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不能回避这些问题,应该正视它、重视它、研究它。总之,我认为,这个问题关系“三农”问题解决,关系亿万农民前途命运,关系新农村建设进程,也关系国家整个改革发展进程。如果可以选择土地比较多、经济比较滞后的地方搞试点,我们齐齐哈尔愿意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