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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家庭组织在功能、类型、社会地位方面与乱伦禁忌之间存在稳定的共变关系。当家庭功能复杂、社会地位较高时,乱伦禁忌的强度较大;当家庭功能简单化、社会地位降低时,乱伦禁忌的强度会随之减弱;乱伦禁忌的范围和对象也随着家庭类型的改变而变化。这种共变性在其他社会历史条件下一再得以证实,它表明家庭组织与乱伦禁忌之间存在稳定而普遍的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