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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仅从立法来看,虽然还需要加以完善,但在总体性质上属于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范畴,并具有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特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因此它也是充分保障辩护权的诉讼制度。应当处理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应然要求与实然需要的关系。在保证应然要求和重视实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