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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小微型面包车在农村地区和城市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小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后果的重要原因。这也正是公安部和工信部联合下发这一通知的重要原因。
去年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配置等提出明确要求。
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小微型面包车数量已达1500多万辆,年均增加200多万辆。小微型面包车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现象突出,客货混装、超员等违法行为较多,“病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2013年全国涉及小微型面包车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共造成小微型面包车驾乘人员338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伤比高达2.6:1,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伤比的2倍,是一般交通事故死伤比的10倍。
分析近年来小微型面包车在农村地区和城市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小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后果的重要原因。这也正是公安部和工信部联合下发这一通知的重要原因。
通知明确将对小微型面包车实施更加严格的技术安全标准,无疑是从生产源头保道路交通安全,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与汽车产品安全的紧密联系。
具体包括: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侧倾稳定性要求,满载状态下其侧倾稳定角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28°。这一新要求与小微型面包车在道路上经常发生倾覆事故有直接关系。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装置配置要求,小微型面包车应配装防抱制动系统(ABS)。长期以来,小微型面包车作为交叉型乘用车,一味强调低价恶性竞争,厂家重冲量,消费者图便宜,导致安全配置差,为道路交通安全恶性事故埋下隐患。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比功率要求,比功率应不小于21kW/t(比功率是指发动机净功率与车辆最大总质量之比)。一般来讲,对同类型汽车而言,比功率越大,汽车的动力性越好。小微型面包车排量小,动力差,往往又重载、超载,安全隐患大,提高比功率有助于提升安全性。
禁止小微型面包车使用轮胎名义宽度为155及以下规格的轮胎,鼓励使用宽断面规格轮胎,提高车辆行驶稳定性和制动安全性。严格限制小微型面包车尺寸,鼓励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宽高比,准乘人数(含驾驶员)应为7人及以下。这些规定无疑针对小微型面包车容易发生倾覆及失控、厂家为了迎合多拉快跑盲目扩大车身尺寸等问题。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车身强度要求,强化车身顶部抗压试验考核指标,按照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时,施加载荷应提高至车辆整备质量的3倍,评价指标不变。车身顶部抗压考核是车辆倾覆后保护车内乘员头部安全的重要评价指标,提升这一指标,可以在小微型面包车倾覆交通事故中有效保障车内驾乘人员头部安全。
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技术标准的调整,小微型面包车的生产成本和竞争格局都将发生改变。汽车厂家应当具有前瞻性眼光,努力把交叉型乘用车的安全品质提升上去。这一每年几百万辆的新车市场应当成为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
从道路安全管理层面,应当在城市中重点查处小微型面包车超载拉货、人货混装等违法顽疾,加大对小微型面包车的安全审验力度。在农村地区,重点监管小微型面包车作为校车、黑车运营的群死群伤安全隐患。只有道路安全监管与生产源头提升标准双管齐下,才能抓好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提升。
去年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配置等提出明确要求。
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小微型面包车数量已达1500多万辆,年均增加200多万辆。小微型面包车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现象突出,客货混装、超员等违法行为较多,“病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2013年全国涉及小微型面包车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共造成小微型面包车驾乘人员338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伤比高达2.6:1,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伤比的2倍,是一般交通事故死伤比的10倍。
分析近年来小微型面包车在农村地区和城市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小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后果的重要原因。这也正是公安部和工信部联合下发这一通知的重要原因。
通知明确将对小微型面包车实施更加严格的技术安全标准,无疑是从生产源头保道路交通安全,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与汽车产品安全的紧密联系。
具体包括: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侧倾稳定性要求,满载状态下其侧倾稳定角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28°。这一新要求与小微型面包车在道路上经常发生倾覆事故有直接关系。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装置配置要求,小微型面包车应配装防抱制动系统(ABS)。长期以来,小微型面包车作为交叉型乘用车,一味强调低价恶性竞争,厂家重冲量,消费者图便宜,导致安全配置差,为道路交通安全恶性事故埋下隐患。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比功率要求,比功率应不小于21kW/t(比功率是指发动机净功率与车辆最大总质量之比)。一般来讲,对同类型汽车而言,比功率越大,汽车的动力性越好。小微型面包车排量小,动力差,往往又重载、超载,安全隐患大,提高比功率有助于提升安全性。
禁止小微型面包车使用轮胎名义宽度为155及以下规格的轮胎,鼓励使用宽断面规格轮胎,提高车辆行驶稳定性和制动安全性。严格限制小微型面包车尺寸,鼓励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宽高比,准乘人数(含驾驶员)应为7人及以下。这些规定无疑针对小微型面包车容易发生倾覆及失控、厂家为了迎合多拉快跑盲目扩大车身尺寸等问题。
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车身强度要求,强化车身顶部抗压试验考核指标,按照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时,施加载荷应提高至车辆整备质量的3倍,评价指标不变。车身顶部抗压考核是车辆倾覆后保护车内乘员头部安全的重要评价指标,提升这一指标,可以在小微型面包车倾覆交通事故中有效保障车内驾乘人员头部安全。
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技术标准的调整,小微型面包车的生产成本和竞争格局都将发生改变。汽车厂家应当具有前瞻性眼光,努力把交叉型乘用车的安全品质提升上去。这一每年几百万辆的新车市场应当成为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
从道路安全管理层面,应当在城市中重点查处小微型面包车超载拉货、人货混装等违法顽疾,加大对小微型面包车的安全审验力度。在农村地区,重点监管小微型面包车作为校车、黑车运营的群死群伤安全隐患。只有道路安全监管与生产源头提升标准双管齐下,才能抓好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