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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自主学习,是新课程改革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也是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标准》重要的教学理念之一,大量教学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学习活动,没有学生的自主参与,其结果必然是事倍功半。然而,综观目前课堂教学现状,以教师为中心,重教轻学,方法陈旧,忽视个性等现象还普遍存在。那么,作为县级教学业务指导部门,如何引领广大教师积极构建“自主学习”教学模式,切实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打造高效优质课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呢?
一、 总结反思,实践升华,构建符合规律的教学模式
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统一思想,深入思考,积极实验,努力构建符合“自主学习”规律的课堂教学模式。
1. 总结归纳。要引导优秀学科教师不断进行教学现状分析,总结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选出自己认为得心应手、最满意的几堂课,作为分析研究工作的第一手材料,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历练出学校和教师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成功的范例,归纳、提升形成学校和教师的教学风格,为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奠定基础。
2. 反思提炼。要引导教师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对在教学实践中感到满意的课,按照是否有利于落实新课改的理念以及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要求,对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活动,教学实施的程序、方法,现代思想的体现,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是否融为一体进行比照和衡量、综合与反思,形成一个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策略体系。
3. 完善设计。课堂教学模式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需遵循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或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回到实践”的不断升华过程。要从教学目标、教学结构程序、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完善教学模式设计,使课堂教学更加集中指向“自主学习”这一核心。
4. 实践检验。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宗旨就是为了有效地促进教学实践。一种教学模式是否成功有效,唯一的标准是实践的检验。只有符合客观规律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才会有生命力。要在教学实践中反复实践、认识、反馈、修正、补充、完善,为提高“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信度、效度提供支撑。
5. 理论升华。在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上要由感性层面上升到理性层面,在反复实践、基本成熟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学科特点、认知规律、心理发展规律,有一定特色的课堂教学结构框架,进而形成学生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的教学理念。
二、 创新方式,倾力推动,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态势
县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模式建构的职能部门,学校是模式实践的前沿阵地,校长是模式建构的决策者和组织者,教研员是模式建构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必须全员参与,通过典型带动、分层推进、以点带面、骨干引领,形成良好的研究态势。
1. 典型带动。目前,不少学校已基本成熟一批自主课堂教学模式。这些学校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成功经验,放大课堂教学模式的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功能。通过开展“名师送教”、“课堂送模”活动进行城乡校际交流,指导相关学校构建出在省市具有影响的课堂教学模式。
2. 分层推进。“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尚未成熟的学校,要认真完善教学模式,适时监控模式运用的教学效果,做到“仿中有创”,着力解决实施教学模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尝试、实验、总结、完善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特色鲜明的课堂教学模式。
3. 以点带面。对一些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要从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起步,注重课前预习、课中自习,建构科学、合理的操作步骤。具体实施时,以某一学科为突破口,逐步渗透其他学科,可先借鉴、再创新,在借鉴、尝试、实验先进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力争创新出适合本校、本学科的课堂教学模式。
4. 骨干引领。全面实施教学骨干示范、先行的“星火”带动策略,特级教师、省市县骨干教师要成为实践、建构教学模式的承担者、先行者,真正担负起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责任,引领、带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模式的建构、实践,形成“燎原”之势,让“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结出丰硕成果。
三、 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推动教学模式向纵深推进
为使“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还将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1. 蹲点包校制度。县教学业务主管部门可为每所学校指派专职教研员对学校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进行指导,相关兼职教研员予以协助,从而充分发挥学科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以项目为抓手,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课题研究制度,助推“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形成。
2. 目标考评制度。要将“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纳入中小学年度教育目标考评当中并加大评估力度,真正将实施力度大、做出成效来的学校推介出来,引领县域范围内中小学全面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要加大对课堂教学和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考核,听课、评课及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要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对于县级组织的教学评优、学科竞赛等不能很好体现“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理念的,一律不能获奖。
3. 专项奖励制度。县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专项奖励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集中推出的科研成果,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参与各级各类成果评比、论文发表和论著编撰。对在省市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模式成果,可直接认定为县级“教育科研成果奖”。
(作者单位:洪泽县教师研修中心)
一、 总结反思,实践升华,构建符合规律的教学模式
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统一思想,深入思考,积极实验,努力构建符合“自主学习”规律的课堂教学模式。
1. 总结归纳。要引导优秀学科教师不断进行教学现状分析,总结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选出自己认为得心应手、最满意的几堂课,作为分析研究工作的第一手材料,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历练出学校和教师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成功的范例,归纳、提升形成学校和教师的教学风格,为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奠定基础。
2. 反思提炼。要引导教师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对在教学实践中感到满意的课,按照是否有利于落实新课改的理念以及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要求,对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活动,教学实施的程序、方法,现代思想的体现,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是否融为一体进行比照和衡量、综合与反思,形成一个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策略体系。
3. 完善设计。课堂教学模式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需遵循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或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回到实践”的不断升华过程。要从教学目标、教学结构程序、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完善教学模式设计,使课堂教学更加集中指向“自主学习”这一核心。
4. 实践检验。构建“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宗旨就是为了有效地促进教学实践。一种教学模式是否成功有效,唯一的标准是实践的检验。只有符合客观规律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才会有生命力。要在教学实践中反复实践、认识、反馈、修正、补充、完善,为提高“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信度、效度提供支撑。
5. 理论升华。在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上要由感性层面上升到理性层面,在反复实践、基本成熟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学科特点、认知规律、心理发展规律,有一定特色的课堂教学结构框架,进而形成学生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的教学理念。
二、 创新方式,倾力推动,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态势
县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模式建构的职能部门,学校是模式实践的前沿阵地,校长是模式建构的决策者和组织者,教研员是模式建构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必须全员参与,通过典型带动、分层推进、以点带面、骨干引领,形成良好的研究态势。
1. 典型带动。目前,不少学校已基本成熟一批自主课堂教学模式。这些学校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成功经验,放大课堂教学模式的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功能。通过开展“名师送教”、“课堂送模”活动进行城乡校际交流,指导相关学校构建出在省市具有影响的课堂教学模式。
2. 分层推进。“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尚未成熟的学校,要认真完善教学模式,适时监控模式运用的教学效果,做到“仿中有创”,着力解决实施教学模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尝试、实验、总结、完善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特色鲜明的课堂教学模式。
3. 以点带面。对一些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要从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起步,注重课前预习、课中自习,建构科学、合理的操作步骤。具体实施时,以某一学科为突破口,逐步渗透其他学科,可先借鉴、再创新,在借鉴、尝试、实验先进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力争创新出适合本校、本学科的课堂教学模式。
4. 骨干引领。全面实施教学骨干示范、先行的“星火”带动策略,特级教师、省市县骨干教师要成为实践、建构教学模式的承担者、先行者,真正担负起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责任,引领、带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模式的建构、实践,形成“燎原”之势,让“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结出丰硕成果。
三、 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推动教学模式向纵深推进
为使“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还将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1. 蹲点包校制度。县教学业务主管部门可为每所学校指派专职教研员对学校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进行指导,相关兼职教研员予以协助,从而充分发挥学科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以项目为抓手,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课题研究制度,助推“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形成。
2. 目标考评制度。要将“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构建纳入中小学年度教育目标考评当中并加大评估力度,真正将实施力度大、做出成效来的学校推介出来,引领县域范围内中小学全面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要加大对课堂教学和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考核,听课、评课及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要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对于县级组织的教学评优、学科竞赛等不能很好体现“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理念的,一律不能获奖。
3. 专项奖励制度。县级教学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实施“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专项奖励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集中推出的科研成果,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参与各级各类成果评比、论文发表和论著编撰。对在省市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模式成果,可直接认定为县级“教育科研成果奖”。
(作者单位:洪泽县教师研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