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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集静态和动态于一体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应从树立法治理念、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强化学生权利救济等多个层面入手,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寻找法治化的途径。
关键词:学生管理;法制化;制度;体系
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其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推动高等学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面临新的形势,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出现的诸多新特点、新问题,只有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和创新,提出应对之策,才能使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适应当下的新形势。
一、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新理念
新形势下,以习总书记的为代表的党中央提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理念应包括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法律至上及权力制约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核心理念。对于高校的管理来讲,学生管理工作则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从思想上,树立和接受法治理念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坚持把法律至上、制度至上理念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理念的根基,这能够保证管理人员树立起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无论是管理的操作流程、还是最终实现的结果,都要坚持依法而行,将法律作为制度优劣的评判依据。坚持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理念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这是形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的本質要求。坚持把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校规校纪的最终价值,这是能否实现真正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核心标准。坚持把高校管理者的行政公权力有效制约作为实现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基本要求,这是能否做到正确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的关键。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亟需形成一个内容上完备详细,形式上自成一体,层次上井井有条,并且能够准确反映出立法一般规律和法治社会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高校学生管理行为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兼顾全局性、整体性,要规范立法的相关工作。制定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法律,完善各项学生权益的制度,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完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应以符合法治原则和学校自身特色及发展规律的方式对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做出规范。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是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前提。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只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能够坚持做到公平正义原则,这才能真正体现出法治精神,也才能保障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早日实现。
三、构建高校权利本位管理工作新模式
在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也已经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学校与学生不再是过去单纯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在法律面前相对地平等主体关系,学生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依规享有权利。高校只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需要树立“以学生为本”新理念,改变之前“义务本位”的管理思路,采用“权利本位”,切实以学生权利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价值标准,才能真正做到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以学生为本”构建高校“权利本位”管理工作新模式,具体讲,就是做到四个方面,第一,高校制定管理制度时要将学生放在首位,考虑到人性化管理。第二,管理过程中要尊重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第三,高校管理人员要以平等的观念来对待学生,要将学生看成是平等的法律主体。第四,高校管理者要精于管理,敢于管理。
四、加强法治教育以培养师生法律意识
加强法治教育,广泛培养师生法律意识,是树立和形成高校“以学生为本”管理模式的基本途径和最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样做的目标是在整个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从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由于高校管理者和大学生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作为高素质人才,其法律意识可以代表整个社会水准,其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作用就会更大。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国家的希望和中华民族的未来,而高校管理者正是帮助和培养这个群体的关键因素,高校管理者和大学生法治意识水平的提高,也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校师生的法治教育。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有主要包括对国家和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认知,培养正确的法治思维方式,要有坚定不移的法治信仰。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教育实践环节中我们绝对不能以偏概全。否则,我们的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教育注定是要有缺陷的,功能的实现上也会大打折扣的。在高校学生管理者法治教育的实现方面要加大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法治管理工作考核。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在实际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往往会发现学生只有在遭受到退学、开除、取消毕业学位证书授予等直接关系到学生未来发展前途的处分时,才会选择救济制度解决问题。随着学生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缺乏救济途径之一现实问题,必须要进行慎重的思考。建立高效的权利救济制度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建立的思路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完善拓展现有的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申诉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申诉机构,完善并且充分发挥其职能,可以将学生权益救济方式划分为行政和民事两种。第二、建立高校听证制度,给相对人提供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申辩的程序性法律制度。第三、建立高校管理行为的执行监督审查机构,对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现状中存在校内管理制度执行程序失当、执行校纪校规缺乏合法性等方面考虑。
六、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全面发展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法律和道德两者都是以经济为基础而形成的上层建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高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要从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两个不同的角度实现法治化的建设,这两种方式有相互配合,还需要协调好两者的关系。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的力量,要和道德相结合,而不排斥道德。道德教育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基础条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要正確把握道德教育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法治是良好的治理模式,但法律并非是无所不能,道德教育可以补充法治化管理的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第1版
[2]马建华、何玉杰.高校学生管理规范的法律审视[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张波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几个基本问题[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
[4]钟秉林.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要研究新问题.应对新挑战[J].中国高等教育,2013.
[5]邹芳芳.论依法治校背景下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2.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集静态和动态于一体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应从树立法治理念、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强化学生权利救济等多个层面入手,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寻找法治化的途径。
关键词:学生管理;法制化;制度;体系
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其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推动高等学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面临新的形势,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出现的诸多新特点、新问题,只有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和创新,提出应对之策,才能使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适应当下的新形势。
一、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新理念
新形势下,以习总书记的为代表的党中央提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理念应包括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法律至上及权力制约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核心理念。对于高校的管理来讲,学生管理工作则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从思想上,树立和接受法治理念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坚持把法律至上、制度至上理念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理念的根基,这能够保证管理人员树立起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无论是管理的操作流程、还是最终实现的结果,都要坚持依法而行,将法律作为制度优劣的评判依据。坚持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理念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这是形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的本質要求。坚持把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校规校纪的最终价值,这是能否实现真正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核心标准。坚持把高校管理者的行政公权力有效制约作为实现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基本要求,这是能否做到正确树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新理念的关键。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亟需形成一个内容上完备详细,形式上自成一体,层次上井井有条,并且能够准确反映出立法一般规律和法治社会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高校学生管理行为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兼顾全局性、整体性,要规范立法的相关工作。制定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法律,完善各项学生权益的制度,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完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应以符合法治原则和学校自身特色及发展规律的方式对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做出规范。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是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前提。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只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能够坚持做到公平正义原则,这才能真正体现出法治精神,也才能保障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早日实现。
三、构建高校权利本位管理工作新模式
在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也已经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学校与学生不再是过去单纯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在法律面前相对地平等主体关系,学生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依规享有权利。高校只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需要树立“以学生为本”新理念,改变之前“义务本位”的管理思路,采用“权利本位”,切实以学生权利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价值标准,才能真正做到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以学生为本”构建高校“权利本位”管理工作新模式,具体讲,就是做到四个方面,第一,高校制定管理制度时要将学生放在首位,考虑到人性化管理。第二,管理过程中要尊重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第三,高校管理人员要以平等的观念来对待学生,要将学生看成是平等的法律主体。第四,高校管理者要精于管理,敢于管理。
四、加强法治教育以培养师生法律意识
加强法治教育,广泛培养师生法律意识,是树立和形成高校“以学生为本”管理模式的基本途径和最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样做的目标是在整个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从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由于高校管理者和大学生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作为高素质人才,其法律意识可以代表整个社会水准,其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作用就会更大。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国家的希望和中华民族的未来,而高校管理者正是帮助和培养这个群体的关键因素,高校管理者和大学生法治意识水平的提高,也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校师生的法治教育。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有主要包括对国家和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认知,培养正确的法治思维方式,要有坚定不移的法治信仰。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教育实践环节中我们绝对不能以偏概全。否则,我们的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教育注定是要有缺陷的,功能的实现上也会大打折扣的。在高校学生管理者法治教育的实现方面要加大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法治管理工作考核。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在实际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往往会发现学生只有在遭受到退学、开除、取消毕业学位证书授予等直接关系到学生未来发展前途的处分时,才会选择救济制度解决问题。随着学生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缺乏救济途径之一现实问题,必须要进行慎重的思考。建立高效的权利救济制度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建立的思路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完善拓展现有的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申诉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申诉机构,完善并且充分发挥其职能,可以将学生权益救济方式划分为行政和民事两种。第二、建立高校听证制度,给相对人提供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申辩的程序性法律制度。第三、建立高校管理行为的执行监督审查机构,对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现状中存在校内管理制度执行程序失当、执行校纪校规缺乏合法性等方面考虑。
六、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全面发展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法律和道德两者都是以经济为基础而形成的上层建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高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要从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两个不同的角度实现法治化的建设,这两种方式有相互配合,还需要协调好两者的关系。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的力量,要和道德相结合,而不排斥道德。道德教育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基础条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要正確把握道德教育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法治是良好的治理模式,但法律并非是无所不能,道德教育可以补充法治化管理的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第1版
[2]马建华、何玉杰.高校学生管理规范的法律审视[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张波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几个基本问题[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
[4]钟秉林.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要研究新问题.应对新挑战[J].中国高等教育,2013.
[5]邹芳芳.论依法治校背景下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