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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了3月1日起实施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产业政策、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编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据此制定、下达年度项目签约计划。凡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未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项目用款单位不得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等国外贷款机构正式提出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