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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非税收入管理问题,首先总结分析了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财政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而结合各项问题具体的阐述了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多项措施,可以为政府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供合理的参考。
关键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一、引言
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指政府单位以及所属部门除了税收以及债务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财政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类型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的利息收入、国有资产的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所得、国有资源的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公益金、社会捐赠政府收入、彩票公益金、行政事业费以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内容。政府非税收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组成,也是政府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当前政府职能改革转变的关键阶段,健全政府的财政管理体系,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以及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建立规范完善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对于推进政府廉政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管理不当。对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便是征管的主体界定不清晰,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不够规范。在非税收入管理上存在着执行单位自行开展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的违规行为,而且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也相当不规范,甚至存在着擅自立项收费以及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2.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由于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非税收入管理出台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因而对于非税收入的管理缺乏具体详细的法律条款依据。此外,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还没有形成有力的监督控制管理机制,也无法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监督。
3.资金管理不完善。我国针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主要是采取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模式进行管理,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非税收入征管主体的利益。而且通常情况下对于政府部门的预算管理上采取的是先非税收入而后预算的方式,这就造成非税收入难以通过预算进行控制管理。
4.票据使用管理不规范。虽然现阶段大部分政府单位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上使用的财政票据是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但是对于部分垂直管办理机构,由于使用其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因此这就造成了地方财政管理部门难以对这些财政业务问题进行处理。而且在票据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票据转让、代开、涂改以及违规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部分非税收入资金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部分政府单位对于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随意性较大在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管理上存在着擅自调整非稅收入收费标准、增加中间收费环节等违规行为。而且部分政府单位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将非税收入脱离财政专户的管理,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不完善。
三、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措施研究
1.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立项管理。对于政府非税收入,应该严格按照合法、公开的原则,并在项目上报审批前做好听证工作。对于国家有着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严禁立项。对于非税收入项目的收费标准应该经过财政部门以及价格管理部门审批后上报省级政府批准,并由省级政府部门负责批示以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明确非税收入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收费性质等内容。对于已经批准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未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标准。
2.非税收入的执收管理。对于非税收入项目的执收单位,必须首先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的具体情况,严禁委托个人从事国家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执收管理。除了国家或者是省级主管部门有着明确规定的财政专户外,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在执收后应该及时上缴国库或者是通过财政结算账户上缴国库。执收单位对于政府非税收入严禁截留或者挪用,并且在执收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渡性的账户。对于需要减免或者缓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应该由国家相关的规范文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后方可执行。
3.强化非税收入的资金管理。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应该纳入财政部门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财政管理部门应该按照非税收入的性质以及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确保所有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控制。财政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国库、财政专户以及财政结算账户进行上缴以及下拨管理。
4.强化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必须出具完善的收款凭证以便于做好后期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非税收入项目票据的使用规范合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必须严格依照规章制度的要求领购、结报以及核销票据。对于票据的使用,应当确保票据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准确,对于涂改或者伪造票据的行为,应当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
5.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工作。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以及价格部门对于非税收入管理具有监督职责,应该定期的对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定期的评估检查,并及时的处理违法违规开展非税收入执收的行为。对于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应该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以账簿、报表以及票据等资料作为监督以及核算检查的依据。
6.完善非税收入的法制化管理。非税收入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各省颁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对于违法设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擅自委托执收、擅自改变执收主体、将非税收入截留、坐支、挪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应该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理,通过利用法律手段,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法制化以及规范化。
四、结语
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各级政府单位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确保政府相关行政职能得以实现的关键措施。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非税收入工作的系统性、重要性以及复杂性。并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方法,严格按照法律以及政策要求开展非税收入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化以及法制化。
参考文献:
[1]张振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J].河北学刊,2012(05):192-l93.
[2]康广,艾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探讨[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
关键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一、引言
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指政府单位以及所属部门除了税收以及债务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财政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类型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的利息收入、国有资产的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所得、国有资源的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公益金、社会捐赠政府收入、彩票公益金、行政事业费以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内容。政府非税收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组成,也是政府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当前政府职能改革转变的关键阶段,健全政府的财政管理体系,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以及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建立规范完善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对于推进政府廉政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管理不当。对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便是征管的主体界定不清晰,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不够规范。在非税收入管理上存在着执行单位自行开展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的违规行为,而且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也相当不规范,甚至存在着擅自立项收费以及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2.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由于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非税收入管理出台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因而对于非税收入的管理缺乏具体详细的法律条款依据。此外,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还没有形成有力的监督控制管理机制,也无法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监督。
3.资金管理不完善。我国针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主要是采取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模式进行管理,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非税收入征管主体的利益。而且通常情况下对于政府部门的预算管理上采取的是先非税收入而后预算的方式,这就造成非税收入难以通过预算进行控制管理。
4.票据使用管理不规范。虽然现阶段大部分政府单位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上使用的财政票据是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但是对于部分垂直管办理机构,由于使用其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因此这就造成了地方财政管理部门难以对这些财政业务问题进行处理。而且在票据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票据转让、代开、涂改以及违规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部分非税收入资金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部分政府单位对于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随意性较大在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管理上存在着擅自调整非稅收入收费标准、增加中间收费环节等违规行为。而且部分政府单位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将非税收入脱离财政专户的管理,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不完善。
三、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措施研究
1.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立项管理。对于政府非税收入,应该严格按照合法、公开的原则,并在项目上报审批前做好听证工作。对于国家有着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严禁立项。对于非税收入项目的收费标准应该经过财政部门以及价格管理部门审批后上报省级政府批准,并由省级政府部门负责批示以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明确非税收入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收费性质等内容。对于已经批准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未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标准。
2.非税收入的执收管理。对于非税收入项目的执收单位,必须首先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的具体情况,严禁委托个人从事国家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执收管理。除了国家或者是省级主管部门有着明确规定的财政专户外,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在执收后应该及时上缴国库或者是通过财政结算账户上缴国库。执收单位对于政府非税收入严禁截留或者挪用,并且在执收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渡性的账户。对于需要减免或者缓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应该由国家相关的规范文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后方可执行。
3.强化非税收入的资金管理。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应该纳入财政部门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财政管理部门应该按照非税收入的性质以及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确保所有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控制。财政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国库、财政专户以及财政结算账户进行上缴以及下拨管理。
4.强化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对于非税收入的执收必须出具完善的收款凭证以便于做好后期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非税收入项目票据的使用规范合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必须严格依照规章制度的要求领购、结报以及核销票据。对于票据的使用,应当确保票据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准确,对于涂改或者伪造票据的行为,应当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
5.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工作。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以及价格部门对于非税收入管理具有监督职责,应该定期的对政府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定期的评估检查,并及时的处理违法违规开展非税收入执收的行为。对于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应该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以账簿、报表以及票据等资料作为监督以及核算检查的依据。
6.完善非税收入的法制化管理。非税收入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各省颁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对于违法设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擅自委托执收、擅自改变执收主体、将非税收入截留、坐支、挪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应该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理,通过利用法律手段,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法制化以及规范化。
四、结语
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各级政府单位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确保政府相关行政职能得以实现的关键措施。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府非税收入工作的系统性、重要性以及复杂性。并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方法,严格按照法律以及政策要求开展非税收入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化以及法制化。
参考文献:
[1]张振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J].河北学刊,2012(05):192-l93.
[2]康广,艾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探讨[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