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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析中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和现状,提出加强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的对策与建议,以促进中高职校企合作发展及高质量、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中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9C-0011-02
随着经济转型调整日益深化,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高职院校需要通过多种模式来加快人才的成功培养,校企合作就是其中较为普遍且成功的方式。中高职院校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借用优势企业教育环境,实现学校课堂学习与企业实际生产的有机结合,达到人才技能知识、实践能力、就业发展三者全面培养的目的。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质量人才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当前我国需进一步强化中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方法,提升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本文通过对中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和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加强校企合作改善的对策,以期为中高职校企合作发展,促进高质量、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帮助。
一、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的现有模式
伴随蓬勃发展的职业教育,中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上已有相当的经验,因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教育资源、学校环境、专业课程等方面的差异,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尚未形成规范,校企合作的途径、内容、形式也不尽相同,从企业与学校在合作上的地位层次来划分,中高职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互动合作模式
互动合作模式是企业和学校把握到共同培养人才的结合点,寻找到双方都受益的办学模式,达到互惠、互利、互补的持续发展效果,实现有生命力的良性循环办学。对企业需要的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能人才,高职院校提供基础资源,企业借助学校优势实现员工素质提升、技术突破、经营管理进步,企业问题得以解决;企业则帮助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实践平台。双方通过优势的互动,实现积极性的极大调动及各自需求的满足,从而达到合作共赢。
(二)企业配合模式
配合模式下企业是配合角色地位,按照学校计划要求,主要协助完成实践教学培养任务,通过教育资源提供方式,给予资金和设备协助院校创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自身创建校外实训基地。该模式下由学校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承担主力培养及管理任务。企业配合模式契合了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及中高职教育思路,因而当前国内中高职院校通常以企业配合模式为主要人才培养模式。
(三)实体合作模式
实体合作模式是一种企业全方位、深层次、整体性参与高职人才培养的模式,企业通过资金、场地、设备等形式入股中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企业作为主角之一直接参与,履行决策、组织、计划、协调等管理职责,实行管理一体化,承担办学风险分享收益。企业将参与高职人才培养办学作为企业经营工作的任务,企业的主动性、责任感、创造性在这种模式下会明显体现。
(四)培训培养模式
校企培训培养模式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培训中心。企业在中高职院校内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利用中高职院校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教学资源,对本企业员工开展在职培训,企业投入一定培训费用给学校,实现企业人才的再度成长,可以有计划地学习系统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知识,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力,企业受益匪浅。学校也有更充裕的资金加大投入,改善教育条件,锻炼师资力量,达到更高水平的办学质量。二是采用订单培养。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的用工岗位,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制订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学生合格毕业后企业直接录用,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的一站式对接。订单培养模式可以直接地满足企业需求,但因需一定培养周期,对长期稳定合作形成阻碍。
二、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支持鼓励下,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实践探索,我国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取得很大进步。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合作开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向前,创新开拓,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开创新局面。
(一)校企合作政策支持有待健全
首先,国家虽然出台了关于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文件,但多停留在宏观指导要求与建议上,缺乏具体规范和刚性条款,难以深入贯彻执行或执行存在折扣,致使校企在办学的责权利分工分配方面多有不清,制约深度、长效发展。其次,政府对于校企合作办学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也未形成系统化,尚未关注到企业利益,出现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高职院校单方面热心的状况。再次,在校企合作办学协调及问题解决上未有明确的部门或专门机构,未深入挂职具体负责规划、监督和管理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工作。
(二)校企合作企业参与热情有待提高
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参与积极性和办学热情不高。一是企业思维未转变,积极性不高。当前企业方面合作教育思想尚不成熟,主要方向仍然较多停留在选择人才上,认为人才培养的责任在学校。二是企业利益驱使,合作意愿不强。企业目标为创造价值获取利润,在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方面,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人力,从短期发展来看是种不小的负担。同时,校企合作办学培养出的学生与企业需求很难达成一致,再加上企业自身有限的培训能力,企业人员有技能却少有水平能讲授传达,实践培训效果不佳。三是中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影响企业深度参与。由于中高职自身力量因素有限,难以有效满足企业员工培训或创新技术的需求,未有实质性利益成果,企业参与热情低落。
(三)校企合作主体发挥有待升级
中高职院校是校企合作办学的主体,中高职在校企合作办学中责任要承担得更多,然而在实际运行当中中高职主体作用的发挥仍有待进一步升级。一是对于校企合作办学信息反馈机制,中高职院校未有效主导建立完善。这使得学生在企业的成长状况未能及时反馈至学校,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未能有效让企业得知。二是对学校、企业、学生三者的监督评价体系,中高职未有效主导建立完善,学生在学校和企业的学习未能实现对接,出现管理真空或重复交叉管理。三是中高职未有效引导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学校是一种育人文化,侧重教育、学术、知识;企业是一种经营文化,侧重团队、制度执行与竞争,文化的差异使得学生在两者之间未能顺畅转换,同时也影响知识的有效融合。 三、加强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的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做实校企合作办学指导扶持工作
政府要统筹规划,一是加大对中高职院校的投入,把握社会教育与人才发展趋势,集中力量打造精品中高职院校和特色专业,吸引学生入学,吸引企业合作办学。二是科学落实企业合作办学具体政策,提升企业办学利益,对于参与校企合作企业在产业发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政策,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三是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做好校企合作媒介与监督职能,政府通过转移相应权力和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第三方的帮衬,促进中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问题的协调解决,达到全面办学、深入办学的目标。
(二)企业增强校企合作办学长效合作意识
企业要着眼长远发展,充分意识到合作办学培养人才对企业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寻找校企合作利益共同点,深挖潜力。可借用中高职优势资源,齐心协力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可以为学生培养提供奖学金,也可以尝试在学校建立小型的生产线,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共同开发研究项目。同时,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教师挂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也可以给予必要协助。
(三)高职做优校企合作办学主体职能作用
中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机制的建设完善,拓宽合作渠道,实施多样化校企合作办学,积极推进校企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人才培养职教建设;进一步优化主体作用发挥,构建科学合理的合作办学信息反馈机制和学生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实现共同办学的透明、优质、高效;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师资团队,深度引导学生融会贯通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独立思考、悉心钻研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增强学校教育实力、科研水平及服务质量,树立口碑,打造精品职业教育,增强吸引力。
中高职教育发展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重要途径,开展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是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步骤。新时期做好校企合作办学,需要政府、院校、企业等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有效办学机制,推动高职教育实现持续、健康、优质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佳佳,孙翠香.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部分首批骨干高职院校为例[J].职业教育研究,2015(2)
[2]丁建军,樊祥富,张虹薇.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及改进对策[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5)
[3]李衔.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11)
【作者简介】陈 彤(1974— ),女,湖北武汉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教育。
(责编 刘健华)
【关键词】中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9C-0011-02
随着经济转型调整日益深化,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高职院校需要通过多种模式来加快人才的成功培养,校企合作就是其中较为普遍且成功的方式。中高职院校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借用优势企业教育环境,实现学校课堂学习与企业实际生产的有机结合,达到人才技能知识、实践能力、就业发展三者全面培养的目的。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质量人才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当前我国需进一步强化中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方法,提升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本文通过对中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和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加强校企合作改善的对策,以期为中高职校企合作发展,促进高质量、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帮助。
一、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的现有模式
伴随蓬勃发展的职业教育,中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上已有相当的经验,因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教育资源、学校环境、专业课程等方面的差异,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尚未形成规范,校企合作的途径、内容、形式也不尽相同,从企业与学校在合作上的地位层次来划分,中高职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互动合作模式
互动合作模式是企业和学校把握到共同培养人才的结合点,寻找到双方都受益的办学模式,达到互惠、互利、互补的持续发展效果,实现有生命力的良性循环办学。对企业需要的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能人才,高职院校提供基础资源,企业借助学校优势实现员工素质提升、技术突破、经营管理进步,企业问题得以解决;企业则帮助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实践平台。双方通过优势的互动,实现积极性的极大调动及各自需求的满足,从而达到合作共赢。
(二)企业配合模式
配合模式下企业是配合角色地位,按照学校计划要求,主要协助完成实践教学培养任务,通过教育资源提供方式,给予资金和设备协助院校创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自身创建校外实训基地。该模式下由学校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承担主力培养及管理任务。企业配合模式契合了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及中高职教育思路,因而当前国内中高职院校通常以企业配合模式为主要人才培养模式。
(三)实体合作模式
实体合作模式是一种企业全方位、深层次、整体性参与高职人才培养的模式,企业通过资金、场地、设备等形式入股中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企业作为主角之一直接参与,履行决策、组织、计划、协调等管理职责,实行管理一体化,承担办学风险分享收益。企业将参与高职人才培养办学作为企业经营工作的任务,企业的主动性、责任感、创造性在这种模式下会明显体现。
(四)培训培养模式
校企培训培养模式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培训中心。企业在中高职院校内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利用中高职院校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教学资源,对本企业员工开展在职培训,企业投入一定培训费用给学校,实现企业人才的再度成长,可以有计划地学习系统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知识,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力,企业受益匪浅。学校也有更充裕的资金加大投入,改善教育条件,锻炼师资力量,达到更高水平的办学质量。二是采用订单培养。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的用工岗位,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制订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学生合格毕业后企业直接录用,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的一站式对接。订单培养模式可以直接地满足企业需求,但因需一定培养周期,对长期稳定合作形成阻碍。
二、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支持鼓励下,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实践探索,我国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取得很大进步。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合作开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向前,创新开拓,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开创新局面。
(一)校企合作政策支持有待健全
首先,国家虽然出台了关于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文件,但多停留在宏观指导要求与建议上,缺乏具体规范和刚性条款,难以深入贯彻执行或执行存在折扣,致使校企在办学的责权利分工分配方面多有不清,制约深度、长效发展。其次,政府对于校企合作办学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也未形成系统化,尚未关注到企业利益,出现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高职院校单方面热心的状况。再次,在校企合作办学协调及问题解决上未有明确的部门或专门机构,未深入挂职具体负责规划、监督和管理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工作。
(二)校企合作企业参与热情有待提高
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参与积极性和办学热情不高。一是企业思维未转变,积极性不高。当前企业方面合作教育思想尚不成熟,主要方向仍然较多停留在选择人才上,认为人才培养的责任在学校。二是企业利益驱使,合作意愿不强。企业目标为创造价值获取利润,在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方面,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人力,从短期发展来看是种不小的负担。同时,校企合作办学培养出的学生与企业需求很难达成一致,再加上企业自身有限的培训能力,企业人员有技能却少有水平能讲授传达,实践培训效果不佳。三是中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影响企业深度参与。由于中高职自身力量因素有限,难以有效满足企业员工培训或创新技术的需求,未有实质性利益成果,企业参与热情低落。
(三)校企合作主体发挥有待升级
中高职院校是校企合作办学的主体,中高职在校企合作办学中责任要承担得更多,然而在实际运行当中中高职主体作用的发挥仍有待进一步升级。一是对于校企合作办学信息反馈机制,中高职院校未有效主导建立完善。这使得学生在企业的成长状况未能及时反馈至学校,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未能有效让企业得知。二是对学校、企业、学生三者的监督评价体系,中高职未有效主导建立完善,学生在学校和企业的学习未能实现对接,出现管理真空或重复交叉管理。三是中高职未有效引导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学校是一种育人文化,侧重教育、学术、知识;企业是一种经营文化,侧重团队、制度执行与竞争,文化的差异使得学生在两者之间未能顺畅转换,同时也影响知识的有效融合。 三、加强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的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做实校企合作办学指导扶持工作
政府要统筹规划,一是加大对中高职院校的投入,把握社会教育与人才发展趋势,集中力量打造精品中高职院校和特色专业,吸引学生入学,吸引企业合作办学。二是科学落实企业合作办学具体政策,提升企业办学利益,对于参与校企合作企业在产业发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政策,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三是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做好校企合作媒介与监督职能,政府通过转移相应权力和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第三方的帮衬,促进中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问题的协调解决,达到全面办学、深入办学的目标。
(二)企业增强校企合作办学长效合作意识
企业要着眼长远发展,充分意识到合作办学培养人才对企业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寻找校企合作利益共同点,深挖潜力。可借用中高职优势资源,齐心协力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可以为学生培养提供奖学金,也可以尝试在学校建立小型的生产线,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共同开发研究项目。同时,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教师挂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也可以给予必要协助。
(三)高职做优校企合作办学主体职能作用
中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机制的建设完善,拓宽合作渠道,实施多样化校企合作办学,积极推进校企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人才培养职教建设;进一步优化主体作用发挥,构建科学合理的合作办学信息反馈机制和学生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实现共同办学的透明、优质、高效;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师资团队,深度引导学生融会贯通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独立思考、悉心钻研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增强学校教育实力、科研水平及服务质量,树立口碑,打造精品职业教育,增强吸引力。
中高职教育发展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重要途径,开展中高职校企合作办学是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步骤。新时期做好校企合作办学,需要政府、院校、企业等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有效办学机制,推动高职教育实现持续、健康、优质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佳佳,孙翠香.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部分首批骨干高职院校为例[J].职业教育研究,2015(2)
[2]丁建军,樊祥富,张虹薇.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及改进对策[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5)
[3]李衔.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11)
【作者简介】陈 彤(1974— ),女,湖北武汉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教育。
(责编 刘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