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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之子刘源上将,在《漫忆父亲刘少奇与国防、军事、军队》一文中,对刘少奇在国防、军事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卓越贡献作了详尽的记述,但对一些具体工作无暇顾及。本文对刘少奇在解放军军衔制度方面的贡献,作些补充介绍,以飨读者。
刘少奇1951年的一个批示影印件
刘少奇批示的原文为:“在你们评级指示上,用‘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等,似不如用将校尉还来得简单些。又评级似乎太民主,主要应由一个委员会先评定,再提交适当的大会征求意见(可经过酝酿),再加修改,呈报上级决定,如此为好。而不要在群众中去无限制的讨论,因为讨论太多是会有害处的。刘少奇 二月九日。”
刘少奇的批示,写在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为《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问题向刘少奇的呈报函上。《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原本呈报毛泽东审批,毛泽东批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刘少奇审阅办理。刘少奇审阅中提出若干问题,1951年2月9日,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给刘少奇写信说明情况。刘在函件上作了上述批示。
事后,解放军总干部部又向刘少奇写了专题报告,进一步阐明干部先评级别再评军衔的必要性。并在《指示》中增写了“组织各级评级委员会”的条款,得到刘少奇的同意,于1951年2月15日,以中央军委的名义,发出《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要求“于1951年上半年选择各种类型单位(机关、部队、学校)有重点的进行试评,取得经验后,如情况许可时,再行普评”。
后来,中共中央提出整党任务,为了使评级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做更好的准备,军委决定评级工作推迟到1952年,结合整党工作进行。最后经华东、西北、西南、华北军区若干个单位试评,和中南军区全面评定之后,取得应有经验,于1952年4月,全军人员的评级工作全面展开,并于当年基本结束。全军共评定11等24级,计有: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
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
正兵团、副兵团、准兵团级;
正军、副军、准军级;
正师、副师、准师级;
正团、副团、准团级;
正营、副营级;
正连、副连级;
正排、副排级;
正班、副班级;
战士级。
解放军上述级别的评定,正式建立起新中国军事系统的等级体系,为解放军军衔制的实行和正规化的全面建设,创造了一个重要条件。
刘少奇在解放军首次正式实行军衔制工作中的贡献
刘少奇作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持制定军衔法律规范文件、批准高级军官军衔的授予,是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955年2月8日,他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解放军军官的军衔立法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1955年9月3日,总干部部罗荣桓部长和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三位副部长署名,经周恩来总理向刘少奇委员长呈报了履行授予元帅军衔法律手续的报告。原文如下:
关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问题,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十一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彭副主席要我们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函稿一份,现呈请审查修改并请即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按照党的领导原则,元帅军衔的授予方案,应经过中共中央讨论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表决。1955年9月9日晚,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召开会议,在讨论元帅军衔授予名单时,多数人认为邓小平的主要工作是中共中央秘书长,陈毅的主要工作是外交部部长,可以不授军衔。这样元帅名单就剩下9人。这次书记处会议,周恩来因外出没有参加。9月11日,他得知书记处的讨论情况后,从北戴河“打电话给在北京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指出:‘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穿)。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原也有元帅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帅头衔了。可以说是一个例子’”。毛泽东于9月11日晚上,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会议,再次讨论元帅军衔和农业合作化等问题,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宋任穷、杨尚昆出席。会议决定采纳周恩来的意见,形成了授予10人元帅军衔的最终方案。
9月16日,周恩来总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上报了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等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建议。
9月23日,刘少奇委员长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的建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些委员提出,毛主席作为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领导者,指挥过很多重大战役,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享有崇高声誉,应该授予大元帅军衔。主持会议的刘少奇委员长,曾亲耳听毛主席说过不愿意接受大元帅军衔的话,所以他表示不好作结论。有位民主人士提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他有什么办法!”刘少奇说:“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决定,但他是国家主席,还需要他下命令才行呀,他不下命令怎么办?”最后刘少奇委员长说:“你们不是经常见毛主席吗?可以当面说服他,争取他的同意,这次会议不作决定。”但是,人们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说服毛泽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成了人民军队历史上的第一个“空衔”。
刘少奇在战争年代主持解放军的临时授衔活动
1945年8月,毛泽东从延安赴重庆同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中共中央的领导职责由刘少奇担负。此前,蘇联对日宣战,苏联红军挥师进入中国东北,与中国军民一道打败日本侵略者。9月14日上午,一架苏联军用飞机从沈阳飞抵延安,走下来的是苏军驻沈阳的外贝加尔湖方面军(远东军)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代表贝鲁罗索夫中校。陪同苏军上校前来的是我军新任沈阳卫戍司令员曾克林。曾克林原是冀热辽军区第16军分区的司令员,日本投降后,他和唐凯一起率1500余人,作为李运昌部的先遣部队挺进辽宁,以“东北人民自治军”的名义展开活动。9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成立,曾克林被任命为沈阳卫戍司令员。 刘少奇、朱德、任弼时在王家坪会见了苏军来使。贝鲁罗索夫口头转述了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正式通知,主要是对东北人民自治军活动范围的要求,建议中共迅速派负责干部去沈阳,协调苏军与中共的行动。于是,刘少奇立即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曾克林汇报东北的情况。晚饭后,政治局继续开会,集中研究对东北的战略决策,会议一直进行到9月15日凌晨。参加会议的,除刘少奇、朱德、任弼时三位书记和另两名候补书记外,康生、林彪、高岗、博古、李富春、叶剑英、杨尚昆列席了会议。会议决定,立即成立中共中央东北局,以彭真为书记,陈云、程子华、林枫、伍修权为委员,赴东北代表中共中央全权指导东北党组织和党的一切活动,处理一切问题。考虑到苏联军队有军衔,为了两军交往方便,会议决定,授予从延安赴东北的六人以军衔,并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的名义,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写了军衔授予书:彭真、陈云、叶季壮为中将,伍修权为少将,段子俊、莫春和为上校,落款时间为1945年9月16日。这次授衔成为解放军建军史上,唯一一次为国际交往而进行的个别授衔活动。
9月16日晚上,叶剑英约见伍修权,向他宣布了中央的决定。17日上午,彭真等一行搭乘苏军的飞机离开延安,飞赴东北。
刘少奇主持的这次临时授衔活动,成为解放军对外交往的范例。1946年,负责国共两党和平谈判的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成立。为便于工作起见,军调部工作人员都被临时授予军衔。其过程大体是:
1945年12月,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受命来华,“调解国共军事冲突”。1946年1月10日,国共两党代表签订了停战协定,成立了由张治中、周恩来、马歇尔组成的三人军事小组,和由国民党代表郑介民、共产党代表叶剑英、美方代表罗伯逊组成的军调部。
1946年1月13日,郑、叶、罗及各自的随行人员共15人,由重庆乘专机飞抵北平,负责停战协定的实施。开始国共两方参加军调工作的各为170人,美方125人。军调部下设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军事冲突地点进行调处。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1947年1月29日,美国退出军调部。2月21日,中共驻北平军调部的叶剑英等人被迫全部返回延安,军调部的历史使命随之结束。
在执行军事调处任务期间,我军在军调部机关和驻各地军调小组代表,同国民党及美国参加军调的人员一样,都佩戴有军衔标志。国民党军及美军人员的军衔是原来就有的,我军人员的军衔则是临时授予的。授予军衔的手续很简单,没有颁发授衔命令和举行授衔仪式,都是由军调部领导人按照每个人在我军担任的职务和资历,口头决定佩戴哪一级军衔,将领章标志缀在军服的领口上。例如:
1946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指示山东野战军抽调20余人,由参谋长带队前往北平参加军调工作。很快,宋时轮率领所抽调的人员,风尘仆仆赶到北平。在从日军铁蹄下收复还不到半年的北平饭店叶剑英办公处,宋时轮见到在延安久别的老战友、老领导,心情格外激动。叶剑英顾不上叙旧,开门见山地告诉宋时轮:“陈毅电报说山东野战军派你来军调部工作,我们很高兴,便确定由你来担任执行处处长。为了统一着装,工作方便,授予你少将军衔。”接着,负责军需供应工作的同志给宋时轮送来了两副金光闪闪的陆军少将领章,“少将执行处长”便成为宋时轮在特殊年代的特殊头衔。
当时在军调部工作的我军人员,无论是在北平军调部机关任职还是派驻外地的代表,都同宋时轮一样佩戴上了以立体三角星为标志的军衔标志。笔者目前能够搜集到的名单如下:
三人军事小组周恩来的随从将军,童陆生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叶剑英中将;
军调部中共首席代表的军事顾问,滕代远中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罗瑞卿中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副参谋长,张经武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秘书长,李克农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处长,宋时轮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副处长,李聚奎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处长,耿飚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副处长,黄逸峰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新闻处处长,黄华少将;
第一小组,驻绥远集宁代表,王再兴上校;
第二小组,驻热河赤峰代表,向仲华上校;
第三小组,驻山西太原代表,陈赓少将;
第四小组,驻江苏徐州代表,韦国清少将;
第五小组,驻察哈尔张家口代表,赵尔陆少将;
第六小组,驻山西沁县代表,刘建勋上校;
第七小组,驻山东济南代表,邝任农上校;
第八小组,驻广东广州代表,方方少将;
第九小组,驻湖北汉口代表,薛子正上校;
第十小组,驻河南新乡代表,黄镇少将;
第十一小组,驻热河承德代表,段苏权少将;
第十二小组,驻河北石家庄代表,陶希晋少将;
第十三小组,驻山西大同代表,李波上校;
第十四小组,驻山东临沂代表,张子强上校;
第十五小组,驻山东德州代表,符浩上校;
第十六小组,驻山东泰安代表,华诚一中校;
第十七小组,驻江苏淮阴代表,韩念龙上校;
第十八小组,驻河北泊头代表,傅继泽上校;
第十九小组,驻河南安阳代表,雷任民上校;
第二十小组,驻北平南口代表,蔺子安上校;
第二十一小组,驻山东高密代表,武可久上校;
第二十二小组,驻山东枣庄代表,陆渭斌上校;
第二十四小组,驻江苏徐州代表,王少庸少校;
第二十五小组,驻河北安次代表,张蕴钰上校;
第二十六小组,驻辽宁朝阳代表,李逸民上校;
第二十七小组,驻辽宁沈阳代表,饶漱石中将;
第二十七小组,驻辽宁沈阳代表,伍修权少将;
第二十八小组,驻吉林四平代表,耿飚少将(兼);
第二十九小組,驻辽宁本溪代表,许光达少将;
第三十小组代表,张经武少将(兼);
第三十一小组,驻河北永年代表,王育民上校;
第三十二小组,驻河南光山代表,任士舜中校;
第三十六小组,驻吉林洮安代表,朱光上校;
驻河北保定代表,紫军武上校;
驻山东青岛代表,姚仲明上校;
驻河北安平代表,黄逸峰少将(兼);
驻山东晏城代表,糜庸上校;等等。
刘少奇1951年的一个批示影印件
刘少奇批示的原文为:“在你们评级指示上,用‘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等,似不如用将校尉还来得简单些。又评级似乎太民主,主要应由一个委员会先评定,再提交适当的大会征求意见(可经过酝酿),再加修改,呈报上级决定,如此为好。而不要在群众中去无限制的讨论,因为讨论太多是会有害处的。刘少奇 二月九日。”
刘少奇的批示,写在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为《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问题向刘少奇的呈报函上。《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原本呈报毛泽东审批,毛泽东批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刘少奇审阅办理。刘少奇审阅中提出若干问题,1951年2月9日,解放军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赖传珠、徐立清,给刘少奇写信说明情况。刘在函件上作了上述批示。
事后,解放军总干部部又向刘少奇写了专题报告,进一步阐明干部先评级别再评军衔的必要性。并在《指示》中增写了“组织各级评级委员会”的条款,得到刘少奇的同意,于1951年2月15日,以中央军委的名义,发出《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要求“于1951年上半年选择各种类型单位(机关、部队、学校)有重点的进行试评,取得经验后,如情况许可时,再行普评”。
后来,中共中央提出整党任务,为了使评级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做更好的准备,军委决定评级工作推迟到1952年,结合整党工作进行。最后经华东、西北、西南、华北军区若干个单位试评,和中南军区全面评定之后,取得应有经验,于1952年4月,全军人员的评级工作全面展开,并于当年基本结束。全军共评定11等24级,计有: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
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
正兵团、副兵团、准兵团级;
正军、副军、准军级;
正师、副师、准师级;
正团、副团、准团级;
正营、副营级;
正连、副连级;
正排、副排级;
正班、副班级;
战士级。
解放军上述级别的评定,正式建立起新中国军事系统的等级体系,为解放军军衔制的实行和正规化的全面建设,创造了一个重要条件。
刘少奇在解放军首次正式实行军衔制工作中的贡献
刘少奇作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持制定军衔法律规范文件、批准高级军官军衔的授予,是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955年2月8日,他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解放军军官的军衔立法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1955年9月3日,总干部部罗荣桓部长和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三位副部长署名,经周恩来总理向刘少奇委员长呈报了履行授予元帅军衔法律手续的报告。原文如下:
关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问题,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十一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彭副主席要我们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函稿一份,现呈请审查修改并请即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按照党的领导原则,元帅军衔的授予方案,应经过中共中央讨论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表决。1955年9月9日晚,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召开会议,在讨论元帅军衔授予名单时,多数人认为邓小平的主要工作是中共中央秘书长,陈毅的主要工作是外交部部长,可以不授军衔。这样元帅名单就剩下9人。这次书记处会议,周恩来因外出没有参加。9月11日,他得知书记处的讨论情况后,从北戴河“打电话给在北京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指出:‘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穿)。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原也有元帅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帅头衔了。可以说是一个例子’”。毛泽东于9月11日晚上,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会议,再次讨论元帅军衔和农业合作化等问题,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宋任穷、杨尚昆出席。会议决定采纳周恩来的意见,形成了授予10人元帅军衔的最终方案。
9月16日,周恩来总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上报了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等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建议。
9月23日,刘少奇委员长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的建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些委员提出,毛主席作为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领导者,指挥过很多重大战役,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享有崇高声誉,应该授予大元帅军衔。主持会议的刘少奇委员长,曾亲耳听毛主席说过不愿意接受大元帅军衔的话,所以他表示不好作结论。有位民主人士提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他有什么办法!”刘少奇说:“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决定,但他是国家主席,还需要他下命令才行呀,他不下命令怎么办?”最后刘少奇委员长说:“你们不是经常见毛主席吗?可以当面说服他,争取他的同意,这次会议不作决定。”但是,人们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说服毛泽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成了人民军队历史上的第一个“空衔”。
刘少奇在战争年代主持解放军的临时授衔活动
1945年8月,毛泽东从延安赴重庆同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中共中央的领导职责由刘少奇担负。此前,蘇联对日宣战,苏联红军挥师进入中国东北,与中国军民一道打败日本侵略者。9月14日上午,一架苏联军用飞机从沈阳飞抵延安,走下来的是苏军驻沈阳的外贝加尔湖方面军(远东军)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代表贝鲁罗索夫中校。陪同苏军上校前来的是我军新任沈阳卫戍司令员曾克林。曾克林原是冀热辽军区第16军分区的司令员,日本投降后,他和唐凯一起率1500余人,作为李运昌部的先遣部队挺进辽宁,以“东北人民自治军”的名义展开活动。9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成立,曾克林被任命为沈阳卫戍司令员。 刘少奇、朱德、任弼时在王家坪会见了苏军来使。贝鲁罗索夫口头转述了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正式通知,主要是对东北人民自治军活动范围的要求,建议中共迅速派负责干部去沈阳,协调苏军与中共的行动。于是,刘少奇立即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曾克林汇报东北的情况。晚饭后,政治局继续开会,集中研究对东北的战略决策,会议一直进行到9月15日凌晨。参加会议的,除刘少奇、朱德、任弼时三位书记和另两名候补书记外,康生、林彪、高岗、博古、李富春、叶剑英、杨尚昆列席了会议。会议决定,立即成立中共中央东北局,以彭真为书记,陈云、程子华、林枫、伍修权为委员,赴东北代表中共中央全权指导东北党组织和党的一切活动,处理一切问题。考虑到苏联军队有军衔,为了两军交往方便,会议决定,授予从延安赴东北的六人以军衔,并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的名义,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写了军衔授予书:彭真、陈云、叶季壮为中将,伍修权为少将,段子俊、莫春和为上校,落款时间为1945年9月16日。这次授衔成为解放军建军史上,唯一一次为国际交往而进行的个别授衔活动。
9月16日晚上,叶剑英约见伍修权,向他宣布了中央的决定。17日上午,彭真等一行搭乘苏军的飞机离开延安,飞赴东北。
刘少奇主持的这次临时授衔活动,成为解放军对外交往的范例。1946年,负责国共两党和平谈判的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成立。为便于工作起见,军调部工作人员都被临时授予军衔。其过程大体是:
1945年12月,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受命来华,“调解国共军事冲突”。1946年1月10日,国共两党代表签订了停战协定,成立了由张治中、周恩来、马歇尔组成的三人军事小组,和由国民党代表郑介民、共产党代表叶剑英、美方代表罗伯逊组成的军调部。
1946年1月13日,郑、叶、罗及各自的随行人员共15人,由重庆乘专机飞抵北平,负责停战协定的实施。开始国共两方参加军调工作的各为170人,美方125人。军调部下设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军事冲突地点进行调处。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1947年1月29日,美国退出军调部。2月21日,中共驻北平军调部的叶剑英等人被迫全部返回延安,军调部的历史使命随之结束。
在执行军事调处任务期间,我军在军调部机关和驻各地军调小组代表,同国民党及美国参加军调的人员一样,都佩戴有军衔标志。国民党军及美军人员的军衔是原来就有的,我军人员的军衔则是临时授予的。授予军衔的手续很简单,没有颁发授衔命令和举行授衔仪式,都是由军调部领导人按照每个人在我军担任的职务和资历,口头决定佩戴哪一级军衔,将领章标志缀在军服的领口上。例如:
1946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指示山东野战军抽调20余人,由参谋长带队前往北平参加军调工作。很快,宋时轮率领所抽调的人员,风尘仆仆赶到北平。在从日军铁蹄下收复还不到半年的北平饭店叶剑英办公处,宋时轮见到在延安久别的老战友、老领导,心情格外激动。叶剑英顾不上叙旧,开门见山地告诉宋时轮:“陈毅电报说山东野战军派你来军调部工作,我们很高兴,便确定由你来担任执行处处长。为了统一着装,工作方便,授予你少将军衔。”接着,负责军需供应工作的同志给宋时轮送来了两副金光闪闪的陆军少将领章,“少将执行处长”便成为宋时轮在特殊年代的特殊头衔。
当时在军调部工作的我军人员,无论是在北平军调部机关任职还是派驻外地的代表,都同宋时轮一样佩戴上了以立体三角星为标志的军衔标志。笔者目前能够搜集到的名单如下:
三人军事小组周恩来的随从将军,童陆生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叶剑英中将;
军调部中共首席代表的军事顾问,滕代远中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罗瑞卿中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副参谋长,张经武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秘书长,李克农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处长,宋时轮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副处长,李聚奎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处长,耿飚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副处长,黄逸峰少将;
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新闻处处长,黄华少将;
第一小组,驻绥远集宁代表,王再兴上校;
第二小组,驻热河赤峰代表,向仲华上校;
第三小组,驻山西太原代表,陈赓少将;
第四小组,驻江苏徐州代表,韦国清少将;
第五小组,驻察哈尔张家口代表,赵尔陆少将;
第六小组,驻山西沁县代表,刘建勋上校;
第七小组,驻山东济南代表,邝任农上校;
第八小组,驻广东广州代表,方方少将;
第九小组,驻湖北汉口代表,薛子正上校;
第十小组,驻河南新乡代表,黄镇少将;
第十一小组,驻热河承德代表,段苏权少将;
第十二小组,驻河北石家庄代表,陶希晋少将;
第十三小组,驻山西大同代表,李波上校;
第十四小组,驻山东临沂代表,张子强上校;
第十五小组,驻山东德州代表,符浩上校;
第十六小组,驻山东泰安代表,华诚一中校;
第十七小组,驻江苏淮阴代表,韩念龙上校;
第十八小组,驻河北泊头代表,傅继泽上校;
第十九小组,驻河南安阳代表,雷任民上校;
第二十小组,驻北平南口代表,蔺子安上校;
第二十一小组,驻山东高密代表,武可久上校;
第二十二小组,驻山东枣庄代表,陆渭斌上校;
第二十四小组,驻江苏徐州代表,王少庸少校;
第二十五小组,驻河北安次代表,张蕴钰上校;
第二十六小组,驻辽宁朝阳代表,李逸民上校;
第二十七小组,驻辽宁沈阳代表,饶漱石中将;
第二十七小组,驻辽宁沈阳代表,伍修权少将;
第二十八小组,驻吉林四平代表,耿飚少将(兼);
第二十九小組,驻辽宁本溪代表,许光达少将;
第三十小组代表,张经武少将(兼);
第三十一小组,驻河北永年代表,王育民上校;
第三十二小组,驻河南光山代表,任士舜中校;
第三十六小组,驻吉林洮安代表,朱光上校;
驻河北保定代表,紫军武上校;
驻山东青岛代表,姚仲明上校;
驻河北安平代表,黄逸峰少将(兼);
驻山东晏城代表,糜庸上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