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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了一整套工程概预算制度,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和手段,对确定工程造价和控制基建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逐步实行工程招标承包和建设监理制的形势下,又如何使工程造价的管理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理地确定一个尽可能使承发包双方都满意的工程造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