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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一款新型隐形无人战斗机试飞。这款战机代号“利剑”。该机不仅具有隐形设计,还能携带导弹和制导炸弹一类的攻击武器,攻击敌方纵深目标。其外形与美国最新试飞的X-47B隐形无人战斗机颇为相似,外界对这款隐形无人战机评价颇高。有媒体还宣称,中国是第四个成功试飞隐形无人战机的国家。
由于研制无人机的门槛相对较低,中国近年来试飞的无人机项目可谓是多如牛毛。不仅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这种正牌的航空军工企业产品,其他军工企业也对研发无人机颇为热心,甚至连过去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的常规武器企业也开始对无人机领域有所涉及。还有不少民营企业和警用装备研究单位也在努力研发各种无人机。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市场的支撑。除了中国军队之外,武警、公安甚至很多其他具有野外作业和城市观测需求的政府部门都有采购无人机的需求。一些大型企业、媒体甚至个人也对无人机有着浓厚的兴趣。
此外,中国相对严格的空管制度,也是造成无人机的需求强烈的原因。例如,美国很多空中观察或者测绘作业,均可以通过小型飞机或者直升机来完成,无人机只是作为辅助型工具而存在。中国的直升机和小型飞机产业一直受到严格管控,且飞行申请困难。而无人机的放飞和操作相对简单,而且进行地面拦截和控制的难度较高。这就造成很多本应由直升机和小型飞机完成的工作,全部交由无人机来完成。
根据中国武器的采购定价方式,枪炮一类常规武器的售价基本相当于消耗材料价值和工时费的总和,几乎没什么利润可言。这就导致常规武器制造商对生产传统武器的积极性不高。事实上,用同样的生产工具,武器制造厂生产玩具枪的利润都高于生产军用武器。
电子类军事装备的利润则相对较高。电子类装备不僅硬件生产利润高于传统机械加工类,软件编程升级更是利润丰厚。因此,很多相关机构开始对研发无人机兴趣浓厚。
世界上只要有新款无人机面世,国内相关机构总是千方百计搞到样品或相关信息,即便不仿制,也要制造与之类似的型号,方便申报项目以获得国家支持。现在世界上任何一种无人机的飞行原理,无论是传统的螺旋桨、喷气、涵道推进还是非常规仿生扑翼无人机,都有相应型号推出。
这些无人机虽然技术含量不低,却具有同一个特征:普遍采用成熟技术。也就是说,研制无人机的门槛相对较低。如果研发的所谓“新型号”大量采用成熟技术,甚至直接适用商用发动机和电子元器件,那么以中国的制造加工能力,这种中低技术层次的无人机仅仅比攒电脑复杂一点而已。
最新试飞的“利剑”,其技术含量相对高得多。从公布的外形来看,其个头相当于一架轻型战斗机。从其使用的发动机外观特征来看,很可能是俄罗斯制造的RD-33航空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还配备在我国的枭龙战机和米格29型战机。然而,从暴露在外的发动机尾部来看,“利剑”的设计者并未对发动机喷管做任何隐形化处理。
事实上,我国近年公布的装备,无论是隐形战机,还是隐形无人战机,均未过多考虑后方隐形的问题,发动机尾喷位置仍旧为传统的圆型设计。这导致雷达反射信号增强。而美国从已经退役的F-117“夜鹰”战机开始就对后方进行了隐形优化。法国的“神经元”无人机也同样具有尾部的隐形优化设计。中国之所以另类地未在尾部做过多的隐形处理,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中国的空军战术上并不需要过多地深入敌方领空,因此只要保持正面的隐形能力即可。 二是中国在隐形技术和发动机技术方面仍旧存在不足,无法对尾部做过多的处理。
笔者认为,这两中可能性均有,但是第二个可能性更大。
由于研制无人机的门槛相对较低,中国近年来试飞的无人机项目可谓是多如牛毛。不仅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这种正牌的航空军工企业产品,其他军工企业也对研发无人机颇为热心,甚至连过去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的常规武器企业也开始对无人机领域有所涉及。还有不少民营企业和警用装备研究单位也在努力研发各种无人机。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市场的支撑。除了中国军队之外,武警、公安甚至很多其他具有野外作业和城市观测需求的政府部门都有采购无人机的需求。一些大型企业、媒体甚至个人也对无人机有着浓厚的兴趣。
此外,中国相对严格的空管制度,也是造成无人机的需求强烈的原因。例如,美国很多空中观察或者测绘作业,均可以通过小型飞机或者直升机来完成,无人机只是作为辅助型工具而存在。中国的直升机和小型飞机产业一直受到严格管控,且飞行申请困难。而无人机的放飞和操作相对简单,而且进行地面拦截和控制的难度较高。这就造成很多本应由直升机和小型飞机完成的工作,全部交由无人机来完成。
根据中国武器的采购定价方式,枪炮一类常规武器的售价基本相当于消耗材料价值和工时费的总和,几乎没什么利润可言。这就导致常规武器制造商对生产传统武器的积极性不高。事实上,用同样的生产工具,武器制造厂生产玩具枪的利润都高于生产军用武器。
电子类军事装备的利润则相对较高。电子类装备不僅硬件生产利润高于传统机械加工类,软件编程升级更是利润丰厚。因此,很多相关机构开始对研发无人机兴趣浓厚。
世界上只要有新款无人机面世,国内相关机构总是千方百计搞到样品或相关信息,即便不仿制,也要制造与之类似的型号,方便申报项目以获得国家支持。现在世界上任何一种无人机的飞行原理,无论是传统的螺旋桨、喷气、涵道推进还是非常规仿生扑翼无人机,都有相应型号推出。
这些无人机虽然技术含量不低,却具有同一个特征:普遍采用成熟技术。也就是说,研制无人机的门槛相对较低。如果研发的所谓“新型号”大量采用成熟技术,甚至直接适用商用发动机和电子元器件,那么以中国的制造加工能力,这种中低技术层次的无人机仅仅比攒电脑复杂一点而已。
最新试飞的“利剑”,其技术含量相对高得多。从公布的外形来看,其个头相当于一架轻型战斗机。从其使用的发动机外观特征来看,很可能是俄罗斯制造的RD-33航空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还配备在我国的枭龙战机和米格29型战机。然而,从暴露在外的发动机尾部来看,“利剑”的设计者并未对发动机喷管做任何隐形化处理。
事实上,我国近年公布的装备,无论是隐形战机,还是隐形无人战机,均未过多考虑后方隐形的问题,发动机尾喷位置仍旧为传统的圆型设计。这导致雷达反射信号增强。而美国从已经退役的F-117“夜鹰”战机开始就对后方进行了隐形优化。法国的“神经元”无人机也同样具有尾部的隐形优化设计。中国之所以另类地未在尾部做过多的隐形处理,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中国的空军战术上并不需要过多地深入敌方领空,因此只要保持正面的隐形能力即可。 二是中国在隐形技术和发动机技术方面仍旧存在不足,无法对尾部做过多的处理。
笔者认为,这两中可能性均有,但是第二个可能性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