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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地方财政增收能力较弱,多数产粮大县的财政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增长缓慢。由于财力有限,对粮食支持有心无力,不能给予粮食产业更多的投入,导致粮食生产投入不足。建立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不仅能够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种粮积极性,更主要的是可以促进粮食主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结合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背景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绩效评价,对建立与完善财政支农与粮食生产扶持制度提出几点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