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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经济协调首要问题便是金融协调问题,金融协调理论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扬弃”和发展,在当今金融领域及经济社会中广泛运用,适应了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科技高速发展,经济高速变化和波动性加剧的要求。本文主要从金融内部协调与外部协调角度,分析我国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和机构以及金融与社会经济的协调现状,分析问题,并针对问题结合相关金融协调理论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我国当前各层次的金融协调
金融协调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当代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各种金融资源、主体、客体、中介等要素的流动与融合,符合现今金融发展潮流。金融协调可分为两大层次:金融内部协调,其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制度等;金融外部协调包括金融与社会的协调以及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关于金融协调的方式,总体有三种:计划与行政协调、市场机制协调和网络协调。
(一)金融内部协调的现状
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金融市场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融资、提高效益、加强经营管理、促进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在推动市场改革、增加市场主体、丰富市场品种、提高交易量和效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平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国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市场投融资仍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与问题。
我国目前风险对冲机制缺位、金融市场流动性不高,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更是在所难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不同信用级别金融产品品种的出现,还会给银行业投资带来信用风险。同时过度依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发展落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仍占市场主体融资比重的50%以上,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二者不平衡性比较严重。
2.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协调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仍以微观审慎监管为主,主要集中于机构层面,以确保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定经营为目标。金融行业具有较高的外部性,单个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健并不足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许多在单个机构角度看来是合理的行为,在整体上甚至会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缺乏整体性的监管政策框架;重外部监管、轻内部控制;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监管,这些都会制约我国金融发展。
(二)金融外部协调现状
金融外部协调主要表现为金融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就我国来看,我国的金融体系随着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
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但却难以从现在的金融体系里获得足够的服务;农村更加需要金融支持,但是农村不仅没有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反而一定程度上成为资金的输出方。投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银行资金大量流入大行业、大企业,小企业资金短缺但筹措资金较难,对小企业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我国强化金融协调的措施
(一)金融内部协调层面
1.加强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化改革,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及市场机制创新,为金融机构参与市场提供更好的平台
逐步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继续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和贷款基础利率,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金融监管要向着综合化方向演进,从金融机构更多地转向金融市场,从行政性的监管转向中立、专业、审慎性的监管
今后我国金融监管应努力尝试建立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实现从机构型监管模式到功能型监管模式的转变,充分适应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的混业经营局面。监管部门要把规范市场秩序,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实施动态、系统的金融监管,并制定一系列金融创新的鼓励政策,提高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实现金融市场的全方位、有效的监管。
(二)金融外部协调层面
1.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着力促进内需
随着消费金融市场进一步拓展,消费金融产业将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机构应重点对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进行服务拓展,提供透明快捷的消费贷款服务,促进消费金融普及与推广,并帮助客户建立个人征信记录,提供覆盖中低收入人群信用记录与消费习惯的“大数据”平台,并为央行征集完善其初始信用数据库,令其日后能享受到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
2.优化信贷结构,加速调整信贷结构,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金融机构应培育新亮点,抓住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组建专门营销团队,深入调研,主动切入市场,引导客户需求。同时有序调整结构,以经济增加值为导向,有序调整资产结构,主动压缩资本占用高、风险权重大的贷款业务,退出过剩行业,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及经济政策变化对信贷经营的影响,提高对政策变化反应的及时性和对风险发现的敏感性;致力于信贷结构优化,坚持发展绿色信贷,严格把好信贷准入关。
参考文献:
[1]何慧.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J].上海金融报,2007(2).转
[2]宋清华,李志辉.金融风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3]黄禹忠.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N].金融理论实践,2002(07).
[4]孔祥毅.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吉香丽(1989-),女,山西运城人,在读硕士,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
田珍荣(1988-),女,山西忻州人,在读硕士,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
关键词: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我国当前各层次的金融协调
金融协调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当代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各种金融资源、主体、客体、中介等要素的流动与融合,符合现今金融发展潮流。金融协调可分为两大层次:金融内部协调,其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制度等;金融外部协调包括金融与社会的协调以及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关于金融协调的方式,总体有三种:计划与行政协调、市场机制协调和网络协调。
(一)金融内部协调的现状
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金融市场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融资、提高效益、加强经营管理、促进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在推动市场改革、增加市场主体、丰富市场品种、提高交易量和效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平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国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市场投融资仍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与问题。
我国目前风险对冲机制缺位、金融市场流动性不高,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更是在所难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不同信用级别金融产品品种的出现,还会给银行业投资带来信用风险。同时过度依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发展落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仍占市场主体融资比重的50%以上,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二者不平衡性比较严重。
2.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协调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仍以微观审慎监管为主,主要集中于机构层面,以确保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定经营为目标。金融行业具有较高的外部性,单个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健并不足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许多在单个机构角度看来是合理的行为,在整体上甚至会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缺乏整体性的监管政策框架;重外部监管、轻内部控制;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监管,这些都会制约我国金融发展。
(二)金融外部协调现状
金融外部协调主要表现为金融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就我国来看,我国的金融体系随着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
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但却难以从现在的金融体系里获得足够的服务;农村更加需要金融支持,但是农村不仅没有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反而一定程度上成为资金的输出方。投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银行资金大量流入大行业、大企业,小企业资金短缺但筹措资金较难,对小企业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我国强化金融协调的措施
(一)金融内部协调层面
1.加强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化改革,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及市场机制创新,为金融机构参与市场提供更好的平台
逐步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继续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和贷款基础利率,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金融监管要向着综合化方向演进,从金融机构更多地转向金融市场,从行政性的监管转向中立、专业、审慎性的监管
今后我国金融监管应努力尝试建立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实现从机构型监管模式到功能型监管模式的转变,充分适应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的混业经营局面。监管部门要把规范市场秩序,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实施动态、系统的金融监管,并制定一系列金融创新的鼓励政策,提高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实现金融市场的全方位、有效的监管。
(二)金融外部协调层面
1.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着力促进内需
随着消费金融市场进一步拓展,消费金融产业将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机构应重点对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进行服务拓展,提供透明快捷的消费贷款服务,促进消费金融普及与推广,并帮助客户建立个人征信记录,提供覆盖中低收入人群信用记录与消费习惯的“大数据”平台,并为央行征集完善其初始信用数据库,令其日后能享受到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
2.优化信贷结构,加速调整信贷结构,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金融机构应培育新亮点,抓住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组建专门营销团队,深入调研,主动切入市场,引导客户需求。同时有序调整结构,以经济增加值为导向,有序调整资产结构,主动压缩资本占用高、风险权重大的贷款业务,退出过剩行业,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及经济政策变化对信贷经营的影响,提高对政策变化反应的及时性和对风险发现的敏感性;致力于信贷结构优化,坚持发展绿色信贷,严格把好信贷准入关。
参考文献:
[1]何慧.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当务之急[J].上海金融报,2007(2).转
[2]宋清华,李志辉.金融风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3]黄禹忠.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N].金融理论实践,2002(07).
[4]孔祥毅.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吉香丽(1989-),女,山西运城人,在读硕士,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
田珍荣(1988-),女,山西忻州人,在读硕士,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