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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体育旅游适宜性的角度,在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环境条件、区位与区域发展条件和气候适宜度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了体育旅游适宜度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了权重计算与分析,利用第一手调查数据对大理地区体育旅游适宜度进行了评价与分析,评价结果SI=4.1100,对照评价标准,属于“非常适宜”开展体育旅游,在准则层的4项综合因子评价当中,SI(F1)、SI(F2)、SI(F4)的评价得分为4.2441、4.1353、4.3669,属于“非常适宜”级别,SI(F3)的评价得分为3.5582,属于“较适宜”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