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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民法语境中,公序良俗被视为一项基本原则.但从法理学的角度观之,其逻辑构成和法律规则及法律原则都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具有相对宽泛的事实要件和较为克制的价值评价功能.因此,它本质上属于法律标准.内容上,它可以指向丰富的法外渊源,包括原则、政策和习惯等类型.司法实践中,民法理论以关于公序良俗的立场为其设置了运用前提.但是只有站在公序良俗的立场上对其正确定性和分型,才能为涉及公序良俗的案件提供有效的裁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