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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思品课的特点要求教学过程必须遵循人的心理机制,注重发挥情感的教育作用,树立情感交往式教学的理念。
关键词:情感;交往式教学;思品课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我们教给他们的知识不是什么与个人截然分开的东西,它们是同人的情感世界融合在一起的。”情感因素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特点,更加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情感的教育功能,进行情感交往式教学。
一、情感交往式教学的界定
课堂教学的交往本体观、交往学说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同。情感交往式教学是在交往式教学理念的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人的心理规律,将情感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发挥情感的功能。实现教育的培养目标。具体来说,情感交往式教学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情感交往与传授知识既相对又相容。情感交往式教学,认同对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过程,但是,它把情感作为人的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和目标,强调情感的激发与交流。通过传授知识培养情感,通过培养情感内化知识。最终达到人的素质的整体性提高和教育目的的圆满完成。
第二,情感交往式教学不是操作层面的教学艺术,不是某一具体的教育教学模式,它是着眼于人的知情意潜能综合开发和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的一种教育理念。作为一种理念,它要求把情感的调动、交流和培养贯彻到教育活动的全部过程、渗透到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三,情感交往式教学追求的目标是使人的情感系统同认知、意志和行为系统平行发展,互为手段。互为目标,达到和谐一致的发展状态。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
(一)从教学的过程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的交往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通过这个交往过程和活动,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形成一定的能力和态度,人格获得一定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教学作为教与学的统一过程,既是科学,又是艺术。一方面教学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基础之上,教学的主体是人,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身心的充分发展。要完成这个任务,教学必须建立在对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充分认识基础之上,必须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另一方面教学又是一门艺术,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积极、主动的交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认知的、情感的、价值观念的冲突、融合。教学过程中,不进行情感交往,就会造成教学目标与教学手段的割裂。实施情感交往式教学,教学过程不只是一个传递教学内容而与情感无关的管道,而应是一个产生教学目标效应的情感交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而且能够充分获得解放与自由。
(二)从教学任务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终级目标不在于“教书”,而在于“育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更要解决“信”与“不信”的矛盾及“知”与“行”的矛盾。例如,学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基本理论后,并不等于就一定信仰马列主义,更不一定在实践中按照马列主义的立场、方法、观点分析和解决人生问题。考试分数较高的学生,其思想情感未必就有很大提高,更不一定在行动上就按照所学的理论去做了。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解决的矛盾比起其他课程来更为复杂。根据人的心理机制,在解决“信”与“行”矛盾的过程中,情感起着关键作用。一种认识只有经过情感的深化,得到情感上的强烈认同,才能为人真正接受,在心灵里生根发芽,才可能进一步外化为人的行为。这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必须以新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过程,遵循情感的发生、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情感的教育功能,并将学生的情感发展作为目标之一,进行情感教学。
三、情感交往式教学的要求
(一)平等的地位是前提
情感交往式教学是以交往式教学观为指导思想的。所谓交往就是,交往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所谓交往式教学,是指教学主体之间以精神客体为中介所构成的交往活动。所有的教学活动都以交往的形态存在,没有不以交往而存在的教学。
但是,情感的交往良好需要有一个最根本的前提,那就是师生地位的真正平等,提倡师生平等交往。在教学中注重弘扬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能力,主张学生在没有压制的情境下轻松愉快地学习。只有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学生的真实情感才可能表现出来,教师才能据此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不仅是指他们之间简单的、狭隘的语言谈话,也是双方的“敞开”和“接纳”,“是对双方的倾听。是双方共同在场、相互吸引、相互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是“师生之间的相互接纳与分享”,是“双方的交互性和精神的承领”。
当然,课堂教学要在师生之间完全实现平等对话是不现实的,但以这种理念来改革当前的师生关系却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要建立起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就必须化解师生间、学生间森严的壁垒。一方面要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另一方面,师生之间也必须是平等的,教师既不能在课堂教学中使一部分学生成为交往的“贵族”,也不能使一部分学生沦落为交往的“奴隶”。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教师就应该学会“屈尊”、“倾听”;而要实现生生之间的平等,教师就要学会调控自己,消除自己的依赖心理,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平等对待学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二)知识的传授是基础
某位教师上“实现理想”的公开课,模仿了央视的“幸运52”、“梦想剧场”等栏目,把他们的形式一一搬进课堂。课堂上学生争先恐后、情绪激动,气氛活跃。当教师言归正传请学生总结知识达成教学目标时,学生却表情茫然。铃声响起,课堂教学匆匆结束。
上述课堂教学现象非常突出和典型地反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中许多老师的做法。他们一遇到公开课就组织教学互动,制造热闹氛围。可是仔细思考和分析,我们发现这种虚假的互动只有表面形式,而没有实质内容,即缺乏知识的传授。所以,教学中虽然气氛活跃,充满“动感”,可是一遇到问题,学生就会由满脸兴奋变成一脸茫然。在组织教学互动时,教师没能正确理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三维目标,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知识,发展思维,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于是出现了“形式的绚丽掩盖了内容的光芒,课堂只是游戏的场所”的现象,整个教学低效甚至无效。
总之,认识是一切心理过程的起点。没有认知奠基的情感,是脆弱甚至是虚假的。情感的交往必须建立在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才能自然生发,才有生命力。
(三)情感的碰撞是关键 情感交往式教学的灵魂是“情感”。通过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与学生交流情感、培养学生的情感,达到育人目标。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贯彻情感交往式教学理念,应注意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要“重情”,教师必须了解和尊重学生的情感。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情绪状态是由需要满足与否决定的,凡满足需要,人会产生正情绪,相反产生负情绪。要实现师生的情感碰撞,要求教师必须理解和尊重学生的情感。首先,教师只有了解了学生的情感状态,才能有目的、有计划地针对学生的特点,对他们进行引导,为他们提供情感发展的空间,最终实现教育目的。其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情感,作学生的朋友,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见解,宣泄真实的情感。
2、要“有情”,教师必须自身具有真挚的教学情感。教师的教学情感是最能影响课堂心理气氛的。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真贵也。”近代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里深处。”感情的交往是一个以心换心的过程。教师要想使学生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要想感染学生,必须首先自身具有丰富的、真挚的教学情感。一言一行。完全发自内心,以真情动人。这里的真挚情感包括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之情,对学生的热爱之情,对所授学科的热爱。
3、要“掘情”,教师必须善于挖掘教材的情感因素。教材通常只是以传递客观知识为主。而教师要善于从“冷静的”客观知识中,发掘出情感的火花。将情感点化出来,呼唤出来。以自身情感为教学内容着色。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第一章教育学员应该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一部分。教材只是简单地讲之所以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原因之一就是马克思主义是崇高的,是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为了全人类谋福利。在这里,教师就必须深入挖掘情感因素。可以从马克思甘于贫病折磨而始终无悔的真实故事中,让学生感受到马克思的人格之伟大,体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理性。
4、要“传情”,以恰当的语言形式传递情感。情感是需要表达的。而教师表达情感的方式主要是语言。授课时,语言传导要讲求技巧,“以情发声”,“用声传情”,根据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有声语言的表现力,艺术地传导教学内容的情感。有时要慷慨激昂,给人以强烈的感召;有时如霏霏细雨,浸润学生的心田;有时深沉凝重。唤起学生深长的思索;有时抑扬顿挫,让学生有审美的愉悦。若在开课导语、全课结语、分析讲解语、情境描摹语、说明解释语、过渡语、设问语、引伸语等教学语言中都畅流着情感的血液,教师和学生更易于产生“情感”共振,从而有效地激发和培养学生的积极情感。
(四)人际的交往是媒介
师生情感交往关系是通过师生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的人际交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师生的正式人际交往是在正式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交往和沟通行为。这种交往直接与教学目标相联系,双方都以角色的身份出现。在正式交往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因此要特别注意使学生能有效地表达自我、发现自我,取得与教师平等交往的自由,使其丰富的情感和个性获得健康发展。师生之间的非正式交往是在正式教学工作之外进行的。这种交往能消除正式交往中规则形式等带来的压力,师生之间没有拘束,心理距离因此而缩短了。在非正式交往中,当教师一次次地接近学生,一次次地对学生赋予真情实意。向学生持久地倾注自己的心血时,学生就会敞开自己的情怀,乐意听从教师的教诲。由于产生了情感的“交流”,师生之间便能实现内心世界的高度统一。师生之间的交往,不论正式交往还是非正式交往,情感是其交汇点。情感作为师生之间的一种纽带,是教育的灵魂。
总之,学生所进行的认知活动、实践活动、人际交往活动等,无不伴随着情感因素。因而,情感因素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亲其师而信其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更应注重与学生进行情感的交流与沟通,善于以情动人,以情育人,从而达到“春风化雨”的教育效果。
关键词:情感;交往式教学;思品课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我们教给他们的知识不是什么与个人截然分开的东西,它们是同人的情感世界融合在一起的。”情感因素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特点,更加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情感的教育功能,进行情感交往式教学。
一、情感交往式教学的界定
课堂教学的交往本体观、交往学说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同。情感交往式教学是在交往式教学理念的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人的心理规律,将情感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发挥情感的功能。实现教育的培养目标。具体来说,情感交往式教学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情感交往与传授知识既相对又相容。情感交往式教学,认同对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过程,但是,它把情感作为人的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和目标,强调情感的激发与交流。通过传授知识培养情感,通过培养情感内化知识。最终达到人的素质的整体性提高和教育目的的圆满完成。
第二,情感交往式教学不是操作层面的教学艺术,不是某一具体的教育教学模式,它是着眼于人的知情意潜能综合开发和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的一种教育理念。作为一种理念,它要求把情感的调动、交流和培养贯彻到教育活动的全部过程、渗透到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三,情感交往式教学追求的目标是使人的情感系统同认知、意志和行为系统平行发展,互为手段。互为目标,达到和谐一致的发展状态。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
(一)从教学的过程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的交往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通过这个交往过程和活动,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形成一定的能力和态度,人格获得一定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教学作为教与学的统一过程,既是科学,又是艺术。一方面教学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基础之上,教学的主体是人,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身心的充分发展。要完成这个任务,教学必须建立在对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充分认识基础之上,必须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另一方面教学又是一门艺术,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积极、主动的交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认知的、情感的、价值观念的冲突、融合。教学过程中,不进行情感交往,就会造成教学目标与教学手段的割裂。实施情感交往式教学,教学过程不只是一个传递教学内容而与情感无关的管道,而应是一个产生教学目标效应的情感交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而且能够充分获得解放与自由。
(二)从教学任务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需要情感的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终级目标不在于“教书”,而在于“育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更要解决“信”与“不信”的矛盾及“知”与“行”的矛盾。例如,学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基本理论后,并不等于就一定信仰马列主义,更不一定在实践中按照马列主义的立场、方法、观点分析和解决人生问题。考试分数较高的学生,其思想情感未必就有很大提高,更不一定在行动上就按照所学的理论去做了。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解决的矛盾比起其他课程来更为复杂。根据人的心理机制,在解决“信”与“行”矛盾的过程中,情感起着关键作用。一种认识只有经过情感的深化,得到情感上的强烈认同,才能为人真正接受,在心灵里生根发芽,才可能进一步外化为人的行为。这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必须以新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过程,遵循情感的发生、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情感的教育功能,并将学生的情感发展作为目标之一,进行情感教学。
三、情感交往式教学的要求
(一)平等的地位是前提
情感交往式教学是以交往式教学观为指导思想的。所谓交往就是,交往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所谓交往式教学,是指教学主体之间以精神客体为中介所构成的交往活动。所有的教学活动都以交往的形态存在,没有不以交往而存在的教学。
但是,情感的交往良好需要有一个最根本的前提,那就是师生地位的真正平等,提倡师生平等交往。在教学中注重弘扬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能力,主张学生在没有压制的情境下轻松愉快地学习。只有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学生的真实情感才可能表现出来,教师才能据此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不仅是指他们之间简单的、狭隘的语言谈话,也是双方的“敞开”和“接纳”,“是对双方的倾听。是双方共同在场、相互吸引、相互包容、共同参与的关系”,是“师生之间的相互接纳与分享”,是“双方的交互性和精神的承领”。
当然,课堂教学要在师生之间完全实现平等对话是不现实的,但以这种理念来改革当前的师生关系却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要建立起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就必须化解师生间、学生间森严的壁垒。一方面要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另一方面,师生之间也必须是平等的,教师既不能在课堂教学中使一部分学生成为交往的“贵族”,也不能使一部分学生沦落为交往的“奴隶”。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教师就应该学会“屈尊”、“倾听”;而要实现生生之间的平等,教师就要学会调控自己,消除自己的依赖心理,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平等对待学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二)知识的传授是基础
某位教师上“实现理想”的公开课,模仿了央视的“幸运52”、“梦想剧场”等栏目,把他们的形式一一搬进课堂。课堂上学生争先恐后、情绪激动,气氛活跃。当教师言归正传请学生总结知识达成教学目标时,学生却表情茫然。铃声响起,课堂教学匆匆结束。
上述课堂教学现象非常突出和典型地反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中许多老师的做法。他们一遇到公开课就组织教学互动,制造热闹氛围。可是仔细思考和分析,我们发现这种虚假的互动只有表面形式,而没有实质内容,即缺乏知识的传授。所以,教学中虽然气氛活跃,充满“动感”,可是一遇到问题,学生就会由满脸兴奋变成一脸茫然。在组织教学互动时,教师没能正确理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三维目标,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知识,发展思维,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于是出现了“形式的绚丽掩盖了内容的光芒,课堂只是游戏的场所”的现象,整个教学低效甚至无效。
总之,认识是一切心理过程的起点。没有认知奠基的情感,是脆弱甚至是虚假的。情感的交往必须建立在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才能自然生发,才有生命力。
(三)情感的碰撞是关键 情感交往式教学的灵魂是“情感”。通过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与学生交流情感、培养学生的情感,达到育人目标。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贯彻情感交往式教学理念,应注意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要“重情”,教师必须了解和尊重学生的情感。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情绪状态是由需要满足与否决定的,凡满足需要,人会产生正情绪,相反产生负情绪。要实现师生的情感碰撞,要求教师必须理解和尊重学生的情感。首先,教师只有了解了学生的情感状态,才能有目的、有计划地针对学生的特点,对他们进行引导,为他们提供情感发展的空间,最终实现教育目的。其次,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情感,作学生的朋友,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见解,宣泄真实的情感。
2、要“有情”,教师必须自身具有真挚的教学情感。教师的教学情感是最能影响课堂心理气氛的。庄子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真贵也。”近代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里深处。”感情的交往是一个以心换心的过程。教师要想使学生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要想感染学生,必须首先自身具有丰富的、真挚的教学情感。一言一行。完全发自内心,以真情动人。这里的真挚情感包括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之情,对学生的热爱之情,对所授学科的热爱。
3、要“掘情”,教师必须善于挖掘教材的情感因素。教材通常只是以传递客观知识为主。而教师要善于从“冷静的”客观知识中,发掘出情感的火花。将情感点化出来,呼唤出来。以自身情感为教学内容着色。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第一章教育学员应该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一部分。教材只是简单地讲之所以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原因之一就是马克思主义是崇高的,是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为了全人类谋福利。在这里,教师就必须深入挖掘情感因素。可以从马克思甘于贫病折磨而始终无悔的真实故事中,让学生感受到马克思的人格之伟大,体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理性。
4、要“传情”,以恰当的语言形式传递情感。情感是需要表达的。而教师表达情感的方式主要是语言。授课时,语言传导要讲求技巧,“以情发声”,“用声传情”,根据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有声语言的表现力,艺术地传导教学内容的情感。有时要慷慨激昂,给人以强烈的感召;有时如霏霏细雨,浸润学生的心田;有时深沉凝重。唤起学生深长的思索;有时抑扬顿挫,让学生有审美的愉悦。若在开课导语、全课结语、分析讲解语、情境描摹语、说明解释语、过渡语、设问语、引伸语等教学语言中都畅流着情感的血液,教师和学生更易于产生“情感”共振,从而有效地激发和培养学生的积极情感。
(四)人际的交往是媒介
师生情感交往关系是通过师生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的人际交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师生的正式人际交往是在正式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交往和沟通行为。这种交往直接与教学目标相联系,双方都以角色的身份出现。在正式交往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因此要特别注意使学生能有效地表达自我、发现自我,取得与教师平等交往的自由,使其丰富的情感和个性获得健康发展。师生之间的非正式交往是在正式教学工作之外进行的。这种交往能消除正式交往中规则形式等带来的压力,师生之间没有拘束,心理距离因此而缩短了。在非正式交往中,当教师一次次地接近学生,一次次地对学生赋予真情实意。向学生持久地倾注自己的心血时,学生就会敞开自己的情怀,乐意听从教师的教诲。由于产生了情感的“交流”,师生之间便能实现内心世界的高度统一。师生之间的交往,不论正式交往还是非正式交往,情感是其交汇点。情感作为师生之间的一种纽带,是教育的灵魂。
总之,学生所进行的认知活动、实践活动、人际交往活动等,无不伴随着情感因素。因而,情感因素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亲其师而信其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更应注重与学生进行情感的交流与沟通,善于以情动人,以情育人,从而达到“春风化雨”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