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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一般犯罪,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具有多发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其中共同犯罪的着手认定问题更是一直为刑法学者们争论不休。鉴于共犯理论的复杂性和篇幅的限制本文仅选择相对复杂的共谋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的着手认定问题加以探讨。本文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以犯罪着手的新认定标准为指导①,对这三类犯罪的着手认定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