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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初期我国股份制改革的“试验田”性质和理论准备的不足、意识形态的颇多禁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置很不规范,并对公司治理、证券市场运行等造成诸多弊端,因此改革势成必然。但任何制度设计都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股权结构旧模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堪称具有创造性意义的制度改进。一些人无视历史、超越现实,将其说得一无是处、一团漆黑,甚至将其妖魔化为万恶之源,只有民营化、分散化才是不二法门。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并不符合事实,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更是有害的。我国证券市场的诸多案例表明,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的提高,民营化或私有化不是解决公司绩效问题和治理问题的灵丹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