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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 探讨利伐沙班对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抗凝疗效。方法 选取2017年1月~2019年4月吉林市人民医院收治的71例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表法分成观察组33例与对照组38例。观察组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对照组长期使用华法林治疗,观察两组治疗期间凝血指标及用药安全性。结果 两组治疗3、12个月的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血小板计数(PLT)水平均较治疗前提高,纤维蛋白原(FIB)、D-二聚体(D-D)均较治疗前降低,且观察组治疗3个月与12个月各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均轻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可取得良好的抗凝治疗效果,且治疗安全性高。
关键词:利伐沙班;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抗凝;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R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011(2021)-13-0173-03
房颤是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大多数患者属于瓣膜性房颤,该病在老年群体尤其是高龄群体中比较常见[1]。非瓣膜性房颤的患者容易出现脑卒中,严重威胁着患者生命健康,因此在疾病确诊后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临床中对非瓣膜性房颤多使用华法林治疗,但循证医学证实华法林用于房颤治疗存在起效缓慢、容易受饮食因素及药物因素影响等弊端[2]。近年来随着药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现新型口服类药物利伐沙班对于稳定心律及治疗房颤的效果满意,同时影响因素也比较少,然而关于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抗凝治疗效果比较少[3]。基于此,本次研究选取了71例高齡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为研究对象,探查长期使用利伐沙班的治疗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1月~2019年4月吉林市人民医院收治的71例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为研究对象, 针对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表法进行分组,其中对照组38例,男21例,女17例;年龄81~94岁,平均(85.21±1.52)岁。观察组33例,该组男20例,女13例;年龄81~93岁,平均(85.23±1.41)岁。本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1.2 纳排标准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相关诊断标准;②患者年龄均在80岁以上;③对利伐沙班无使用禁忌;④患者知晓研究目的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肝肾功能不全及凝血疾病的患者;②合并精神疾病的患者。
1.3 方法
对所有患者均进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心脏检查,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价。观察组患者给予利伐沙班片(生产企业:Bayer Pharma AG,国药准字H20181081,规格10 mg×5片×1板)治疗,口服,用药剂量上需做到因人而异,具体是根据出血风险评估(HAS-BLED)评分[4],HAS-BLED评分≤1分,药量为15 mg/次,1次/d;HAS-BLED评分为2~3分,药量为10 mg/次,1次/d;HAS-BLED>3分,药量为5 mg/次,1次/d。对照组使用华法林(生产企业: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1022123,规格2.5 mg×60 片),初始用药量2.5 mg/d,之后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调节华法林剂量。
所有的患者均给药12个月。
1.4 观察指标
治疗前、治疗3个月及治疗12个月对两组凝血功能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凝血酶时间(thrombin time,TT)、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FIB)、D-二聚体(D-二聚体,D-D)、血小板计数(platelet,PLT)。统计两组12个月治疗期间出血、皮疹、胃肠道不适等并发症发生情况,具体是采取电话、微信或者上门随访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凝血指比较
治疗3个月与12个月两组PT、APTT、TT、PLT均较治疗前提高,FIB、D-D较治疗前降低,组间对比,上述指标差异亦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两组各时间点的指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用药安全性比较
在用药安全性上,两组均未出现急性脑梗死,在其他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上,观察组发生3例出血、2例皮疹及2例胃肠不适,均为轻微症状,及时减量自行缓解;对照组发生2例出血、2例皮疹及2例胃肠不适,及时减量缓解。两组安全性基本一致,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非瓣膜性房颤可因心房壁的不规则运动导致血流异常情况发生,而持续血液高凝则容易增加血栓及血管栓塞的发生率。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升高,非瓣膜性房颤发生率也不断增加,并且随着年龄增长,疾病发病率也不断升高,这对高龄群体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巨大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
针对非瓣膜性房颤通常是给予华法林治疗,该药物属于香豆素类抗凝剂的一种,能够抑制维生素L参与的凝血因子在肝脏中的合成,而长期实践表明,对普通的老年非瓣膜性房颤使用华法林效果比较满意,但是对高龄患者则存在较高用药风险。利伐沙班属于临床中新的治疗房颤药物,该药物属于一种凝血因子Ⅹa抑制剂,在给药的时候不会受其他药物的干扰,具有很高的生物利用度,且治疗期间无需反复进行凝血功能的检测[5-6]。现有研究证实,对普通非瓣膜性房颤中长期使用利伐沙班的效果满意,基于常规用药研究探讨了利伐沙班长期用于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效果,结果显示同对照组患者比较,在凝血指标改善幅度上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在给药安全性方面也无明显差异(P>0.05),提示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效果较华法林好,且安全性高。需注意在给予高龄非瓣膜性房颤使用利伐沙班时,应将给药量维持在5~15 mg/d的水平,通过合理控制利伐沙班给药剂量是高龄房颤患者安全有效治疗的关键。本研究因为选取病理较少,因此针对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抗凝效果及安全性尚且需做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综上所述,非瓣膜性房颤给予利伐沙班用药治疗的效果满意,若对长期接受治疗并且年龄在80岁以上的高龄群体,为了确保治疗效果及治疗安全性,给药剂量建议控制在5~15 mg/d这一范围。
参考文献
[1]纪焕文,韩通,王东伟.高龄老年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长期应用利伐沙班的疗效及安全性[J].中国实用医刊,2019,46(20):95-97.
[2]韦宁,韦炜,腾卉.长期应用利伐沙班治疗高龄老年非瓣膜性房颤(NVAF)患者抗凝治疗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20,30(2):304.
[3]张燕,王曙霞,马守原,等.老年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服用利伐沙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研究[J].中国临床保健杂志,2019,22(5):588-591.
[4]陈丽,宫玉霞,张秀林.利伐沙班与华法林治疗高龄(≥80岁)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临床疗效的对比研究[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8,26(9):63-66.
[5]尚亮,马庆,卫娜,等.利伐沙班抗凝治疗在改善高龄非瓣膜病房颤患者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价值研究[J].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2018, 10(4):60-62.
[6]张申伟,袁义强.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应用利伐沙班与达比加群酯治疗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华夏医学,2019,32(4):48-51.
关键词:利伐沙班;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抗凝;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R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011(2021)-13-0173-03
房颤是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大多数患者属于瓣膜性房颤,该病在老年群体尤其是高龄群体中比较常见[1]。非瓣膜性房颤的患者容易出现脑卒中,严重威胁着患者生命健康,因此在疾病确诊后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临床中对非瓣膜性房颤多使用华法林治疗,但循证医学证实华法林用于房颤治疗存在起效缓慢、容易受饮食因素及药物因素影响等弊端[2]。近年来随着药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现新型口服类药物利伐沙班对于稳定心律及治疗房颤的效果满意,同时影响因素也比较少,然而关于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抗凝治疗效果比较少[3]。基于此,本次研究选取了71例高齡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为研究对象,探查长期使用利伐沙班的治疗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1月~2019年4月吉林市人民医院收治的71例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为研究对象, 针对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表法进行分组,其中对照组38例,男21例,女17例;年龄81~94岁,平均(85.21±1.52)岁。观察组33例,该组男20例,女13例;年龄81~93岁,平均(85.23±1.41)岁。本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1.2 纳排标准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相关诊断标准;②患者年龄均在80岁以上;③对利伐沙班无使用禁忌;④患者知晓研究目的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肝肾功能不全及凝血疾病的患者;②合并精神疾病的患者。
1.3 方法
对所有患者均进行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心脏检查,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价。观察组患者给予利伐沙班片(生产企业:Bayer Pharma AG,国药准字H20181081,规格10 mg×5片×1板)治疗,口服,用药剂量上需做到因人而异,具体是根据出血风险评估(HAS-BLED)评分[4],HAS-BLED评分≤1分,药量为15 mg/次,1次/d;HAS-BLED评分为2~3分,药量为10 mg/次,1次/d;HAS-BLED>3分,药量为5 mg/次,1次/d。对照组使用华法林(生产企业: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1022123,规格2.5 mg×60 片),初始用药量2.5 mg/d,之后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调节华法林剂量。
所有的患者均给药12个月。
1.4 观察指标
治疗前、治疗3个月及治疗12个月对两组凝血功能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凝血酶时间(thrombin time,TT)、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FIB)、D-二聚体(D-二聚体,D-D)、血小板计数(platelet,PLT)。统计两组12个月治疗期间出血、皮疹、胃肠道不适等并发症发生情况,具体是采取电话、微信或者上门随访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凝血指比较
治疗3个月与12个月两组PT、APTT、TT、PLT均较治疗前提高,FIB、D-D较治疗前降低,组间对比,上述指标差异亦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两组各时间点的指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用药安全性比较
在用药安全性上,两组均未出现急性脑梗死,在其他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上,观察组发生3例出血、2例皮疹及2例胃肠不适,均为轻微症状,及时减量自行缓解;对照组发生2例出血、2例皮疹及2例胃肠不适,及时减量缓解。两组安全性基本一致,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非瓣膜性房颤可因心房壁的不规则运动导致血流异常情况发生,而持续血液高凝则容易增加血栓及血管栓塞的发生率。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升高,非瓣膜性房颤发生率也不断增加,并且随着年龄增长,疾病发病率也不断升高,这对高龄群体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巨大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
针对非瓣膜性房颤通常是给予华法林治疗,该药物属于香豆素类抗凝剂的一种,能够抑制维生素L参与的凝血因子在肝脏中的合成,而长期实践表明,对普通的老年非瓣膜性房颤使用华法林效果比较满意,但是对高龄患者则存在较高用药风险。利伐沙班属于临床中新的治疗房颤药物,该药物属于一种凝血因子Ⅹa抑制剂,在给药的时候不会受其他药物的干扰,具有很高的生物利用度,且治疗期间无需反复进行凝血功能的检测[5-6]。现有研究证实,对普通非瓣膜性房颤中长期使用利伐沙班的效果满意,基于常规用药研究探讨了利伐沙班长期用于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效果,结果显示同对照组患者比较,在凝血指标改善幅度上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在给药安全性方面也无明显差异(P>0.05),提示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效果较华法林好,且安全性高。需注意在给予高龄非瓣膜性房颤使用利伐沙班时,应将给药量维持在5~15 mg/d的水平,通过合理控制利伐沙班给药剂量是高龄房颤患者安全有效治疗的关键。本研究因为选取病理较少,因此针对长期使用利伐沙班治疗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的抗凝效果及安全性尚且需做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综上所述,非瓣膜性房颤给予利伐沙班用药治疗的效果满意,若对长期接受治疗并且年龄在80岁以上的高龄群体,为了确保治疗效果及治疗安全性,给药剂量建议控制在5~15 mg/d这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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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焕文,韩通,王东伟.高龄老年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长期应用利伐沙班的疗效及安全性[J].中国实用医刊,2019,46(20):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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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丽,宫玉霞,张秀林.利伐沙班与华法林治疗高龄(≥80岁)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临床疗效的对比研究[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8,26(9):63-66.
[5]尚亮,马庆,卫娜,等.利伐沙班抗凝治疗在改善高龄非瓣膜病房颤患者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价值研究[J].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2018, 10(4):60-62.
[6]张申伟,袁义强.高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应用利伐沙班与达比加群酯治疗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华夏医学,2019,32(4):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