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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和12月,我国粮食价格出现了明显上涨,涨幅分别达到4.7%和6.9%。到今年1月,粮食价格渐趋平稳,特别是玉米价格部分回落甚至涨跌互现,小麦价格平稳略降。剖析这次粮价上涨的特点,探讨其原因和启示,对于完善粮食政策和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这次粮价上涨的基本特点
(一)小麦和玉米价格的上涨,对整个粮价上涨发挥了主导作用
2006年,玉米价格从3月份开始连续多月呈现上涨态势,10月份新玉米上市后,出现了小幅季节性回落。此后,从11月中下旬开始,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11月下旬,产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格环比上涨6.7%,同比上涨17.3%,甚至达到国内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到12月中旬,产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又分别环比上涨5.0%、同比上涨20.3%;销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分别环比上涨9.9%、同比上涨24.5%。小麦价格在2006年的大多数月份基本平稳,上半年甚至稳中趋降,从11月开始出现快速上涨。普通小麦的批发价格11月中旬比上旬提高6.4%。相对而言,11月和12月,全国稻谷价格涨幅有限,部分品种的环比价格甚至一度有所下跌。11月份,全国大豆价格的涨幅超过10%,但12月份又略有回落。由于大豆占粮食市场总量的比重小,对整个粮价上涨的影响,不如小麦和玉米显著。
(二)在粮价上涨的同时,市场上并没有出现比较严重的粮食供给短缺
当前的市场粮价主要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因此,市场上的粮食供给过剩,很容易导致粮价下跌;粮食供给短缺,很容易导致粮价上涨。相比之下,2006年11—12月的粮价上涨,是在粮食连续两年增产且即将实现连续3年增产的背景下实现的,玉米、小麦、稻谷和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库存和供给都比较充足。可见,这次粮食价格的明显上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粮食供求严重失衡。
二、这次粮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一)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增长的影响,已经显著增强
近年来,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增长的影响已经显著增强,这种现象在玉米上表现得尤其突出。最近几年,我国玉米加工业发展很快,2005年,全国玉米深加工能力已达1000亿斤,实际加工消耗500多亿斤;但到2006年,玉米深加工能力已达1400亿斤,实际加工消耗接近700亿斤。2006年,国内市场的玉米价格基本上保持上涨状态,甚至时常出现产区价格上涨带动销区价格上涨的态势。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最近几年我国玉米加工业迅速发展的现象,在玉米主产区表现得最为显著。2006年4月,国内市场的小麦价格稳中略降,主产区市场的小麦收购价低于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此后直到2006年10月,国内小麦价格一直出现平稳略升的态势。由此导致小麦和玉米的比价关系出现新的调整,甚至一度出现小麦玉米比价“倒挂”的现象,刺激了工业用粮和饲料用粮对小麦需求的快速扩张,逐步蓄积成推动小麦价格上涨的力量。
(二)执行托市收购政策,导致市场可获粮源减少和对粮源垄断格局的强化
2005年、2006年,我国先后启动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后文简称“托市收购”。当小麦的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2006年,国家还在安徽等4省对早籼稻、在吉林等7省对中晚稻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在执行托市收购政策的过程中,由于没有限制收购总量,敞开收购,客观上形成了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市场的垄断地位,也强化了一段时期后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在粮源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2006年前三季度,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粮食1818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的60%以上;在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共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825亿斤,早籼稻75亿斤。按照有关方面的测算,2006年,我国对小麦的托市收购量约占其当年产量的40%以上,占其商品量的比例更是超过60%。由于以下原因,执行现行托市收购政策,容易导致市场可获粮源减少,并推动粮价上涨。第一,托市收购期间,特别是托市收购结束后,尽管全社会的粮食总量仍然比较多,但作为粮食消费者和用粮企业在市场上的可获粮源,却因大量的最低收购价收购粮在储备粮系统出不来,而有明显减少。第二,以中储粮公司为代表的国有粮食企业对粮源垄断格局的形成,容易加剧粮食市场上供给主体对粮食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滞后的格局,从而推动市场粮价的上涨。
(三)国际市场粮食供给紧张且价格长期处于高位,拉动国内粮价上涨
2006年,在国际市场上,小麦、玉米、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都呈产不足需、库存下降和供给偏紧的状态,国际价格都高于国内,国际价格对国内价格的上涨,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从主要品种来看,全球小麦的当年消费大于新增供给,形成产不足需问题;而且全球库存和产量均较上年有所减少。由于全球小麦减产、库存减少且供应趋紧,2006年,国际市场的小麦价格呈现在波动中逐步提高的态势,并且始终高于国内市场的小麦价格,国内外市场的小麦价格差在总体上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6年10月,由于全球小麦的产量预期下降,国际小麦价格强劲上涨,并处于近10年来的新高。类似小麦的趋势,在玉米中同样存在。由于全球玉米消费增长、产量下降、产不足需和库存减少,全年国际玉米价格基本上保持上涨态势,到2006年7月份已创年内新高;玉米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始终高于国内,国内外市场的价格差,在多数月份保持扩大态势。2006年,全球大米产不足需,到当年12月,大米的库存水平已创近年新低,全年国际米价基本上呈现震荡走高的趋势。同年,国内外大豆市场基本上都呈现供给充足、库存增加且价格下跌的状态,在大多数月份进口大豆的价格都高于国产大豆。到2006年10月,全球大豆的期末库存已创历史新高。但在国际期货市场小麦和玉米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下,国际市场大豆及其制品的价格从10月份开始出现了近两个月的持续上涨局面,11月下旬已达年内最高点。
三、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对托市收购政策的负面影响和可持续性,值得充分重视
从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效果来看,确实起到了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但是,从粮食产业链生产、购销、加工等不同环节的利益比较来看,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民可能并非是最大的受益者。以储备粮系统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从2006年6月开始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虽然导致了市场粮价稳中略升;但小麦价格的显著上涨却发生在11月和12月,此时农民手中的小麦已经销售殆尽。可见,真正从市场粮价上涨中得益的,应该是粮食流通企业,特别是竞价拍卖最低收购价收购粮的储备粮企业。从国际经验来看,价格支持措施的效率通常不高。按照OECD的测算,发达国家实行价格补贴政策的效率仅为25%左右。即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措施每拿出100元钱,农民的得益通常仅为25元左右。因此,如果主要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权衡,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必要性是否值得商榷?不仅如此,从历史经验看,长期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会不会给中央乃至地方政府带来日趋沉重的财政负担?在此方面的担心,可能不是多余的。
更为严重的是,通过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形成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储备粮系统在粮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有可能形成以下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形成粮食流通市场化和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倒退”现象,导致粮食收购主体单一化和粮食购销市场的竞争性减弱、垄断性增强,从而扭曲市场粮价的形成机制,甚至形成政府通过储备粮企业操纵市场粮价、市场粮价误导农民生产的现象,最终形成类似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下恶性循环:粮食不断增产—粮食库存积压加重—政府财政负担日趋沉重—粮食价格跌入低迷陷阱长期难以自拔—粮食连年减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频遭严重破坏、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停滞甚至有所下降。在日趋沉重的财政负担之下,政府可能会被迫不断调低后续年份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缩小其范围,直至放弃乃至变相放弃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上述恶性循环一旦形成,很可能导致粮食供求的过剩和短缺被进一步放大。二是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企业本是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工具,但却可能基于企业利益或“逆向操纵市场”,形成储备粮企业与农民争利的现象,形成对粮食市场的供求和价格波动推波助澜的问题;或片面追求扩大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数量,延长最低收购价收购粮的存储保管时间,从而加大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难度,甚至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粮食企业的问题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系统中再现。
(二)完善粮食政策、优化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难度,已经显著加大
首先,国际市场对我国粮食市场的影响,无论是从战略上还是从现实上,都是一个难以准确把握的问题。为此,不仅要关注粮食及畜牧业、粮食加工业等上下游产业相关产品的现货市场,还要关注其期货市场;不仅要关注周边国家乃至主要进出口国的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甚至还要关注主要相关国的天气、政局和能源等相关行业的价格走势。因此,如何准确地分析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越来越成为一个难题。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如何兴利除弊,更是需要从宏观和战略的高度统筹谋划。其次,从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的增长来看,尽管从中长期的角度看,我国粮食加工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甚至今后一两年仍有可能持续高速增长;但是,我国粮食加工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已经形成,如何评价粮食加工业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重新整合、企业重新洗牌、甚至外资并购加快对粮食需求的影响;如何防止粮食加工业的发展出现“大起大落”,进而导致其粮食需求“大上快下”的现象,都是完善粮食政策、优化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必须考虑的。此外,从中长期的角度看,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在城乡人口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城乡居民的口粮消费总量将会逐步减少。因此,以工业用粮和饲料粮为主的非口粮需求的变化,将会逐步成为影响市场粮价的主要力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及由此导致的粮食需求的变化,也将日益成为影响区域粮食市场的重要因素。
(三)辨清粮价上涨的主体和“过度波动”的幅度,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至关重要
最近几年来,每遇粮价有几个百分点的上涨,相关媒体、社会乃至地方政府就会做出强烈反应;但当粮价出现同等甚至更大程度的下跌时,相关方面往往反应平淡,甚至采取漠然的态度,这不免让人生疑:在粮价问题上,统筹城乡发展到底如何体现?客观地说,随着原粮价格的上涨,成品粮乃至粮食加工品的成本进而价格有所提高,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在原粮价格小幅上涨后,把粮食加工品价格的大幅提高,完全归结为粮食上涨的因素,则未必是合理的。比如,小麦价格上涨3—5%,面粉价格上涨15—20%,面包价格上涨50—80%。对于后两个方面的价格上涨,仅用成本原因是难以解释的。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数量众多、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或需求规模较小的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力比较微弱;而粮食加工企业和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不仅规模较大,操纵市场、影响市场的能力也比较强,甚至可以借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流通秩序。因此,尽管原粮或成品粮价格的小幅上涨,可能是粮食加工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导火索;但是,要将后者的形成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前者,至少有些失之偏颇。在此方面,对于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及相关的市场结构因素,必须给予充分关注。为此,加强市场监管、理顺市场流通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城乡不同利益群体的承受能力,我们认为,粮价过度波动的边界,对于不同的粮食品种应该有所不同。在粮价涨跌未达过度波动的幅度内,政府应慎用对市场粮价的干预措施,并尽可能地为市场机制的充分作用创造条件、敞开大道。鉴于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口粮消费量已经下降到比较低的水平,并将继续呈现下降趋势;我们认为,主要作为口粮的大米和面粉,在半年之内,价格上涨的幅度只要不超过50%,价格下跌的幅度只要不超过30%,对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就不至于形成太大影响,因此不能称之为粮食价格的过度波动。当然,尽管如此,在半年内,如果大米和面粉价格的涨幅超过30%,由此形成的对城市低收入者生活的冲击,仍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有效的补贴机制予以弥补。但在主要作为工业用粮和饲料粮的玉米上,情况则有所不同。在一个季度内,玉米成品粮价格的上涨幅度只要不超过50%,价格下跌的幅度只要不超过30%,就不能称为过度波动。鉴于玉米主要作为工业用粮和饲料粮而不是口粮,玉米价格的上涨对城市贫困人口的影响不会很大,政府不必过于担忧。因此,2006年11—12月的粮价上涨,严格地说只能属于“恢复性上涨”,不能称之为粮食价格的“过度波动”。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一、这次粮价上涨的基本特点
(一)小麦和玉米价格的上涨,对整个粮价上涨发挥了主导作用
2006年,玉米价格从3月份开始连续多月呈现上涨态势,10月份新玉米上市后,出现了小幅季节性回落。此后,从11月中下旬开始,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11月下旬,产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格环比上涨6.7%,同比上涨17.3%,甚至达到国内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到12月中旬,产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又分别环比上涨5.0%、同比上涨20.3%;销区玉米的平均批发价分别环比上涨9.9%、同比上涨24.5%。小麦价格在2006年的大多数月份基本平稳,上半年甚至稳中趋降,从11月开始出现快速上涨。普通小麦的批发价格11月中旬比上旬提高6.4%。相对而言,11月和12月,全国稻谷价格涨幅有限,部分品种的环比价格甚至一度有所下跌。11月份,全国大豆价格的涨幅超过10%,但12月份又略有回落。由于大豆占粮食市场总量的比重小,对整个粮价上涨的影响,不如小麦和玉米显著。
(二)在粮价上涨的同时,市场上并没有出现比较严重的粮食供给短缺
当前的市场粮价主要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因此,市场上的粮食供给过剩,很容易导致粮价下跌;粮食供给短缺,很容易导致粮价上涨。相比之下,2006年11—12月的粮价上涨,是在粮食连续两年增产且即将实现连续3年增产的背景下实现的,玉米、小麦、稻谷和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库存和供给都比较充足。可见,这次粮食价格的明显上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粮食供求严重失衡。
二、这次粮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一)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增长的影响,已经显著增强
近年来,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增长的影响已经显著增强,这种现象在玉米上表现得尤其突出。最近几年,我国玉米加工业发展很快,2005年,全国玉米深加工能力已达1000亿斤,实际加工消耗500多亿斤;但到2006年,玉米深加工能力已达1400亿斤,实际加工消耗接近700亿斤。2006年,国内市场的玉米价格基本上保持上涨状态,甚至时常出现产区价格上涨带动销区价格上涨的态势。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最近几年我国玉米加工业迅速发展的现象,在玉米主产区表现得最为显著。2006年4月,国内市场的小麦价格稳中略降,主产区市场的小麦收购价低于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此后直到2006年10月,国内小麦价格一直出现平稳略升的态势。由此导致小麦和玉米的比价关系出现新的调整,甚至一度出现小麦玉米比价“倒挂”的现象,刺激了工业用粮和饲料用粮对小麦需求的快速扩张,逐步蓄积成推动小麦价格上涨的力量。
(二)执行托市收购政策,导致市场可获粮源减少和对粮源垄断格局的强化
2005年、2006年,我国先后启动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后文简称“托市收购”。当小麦的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2006年,国家还在安徽等4省对早籼稻、在吉林等7省对中晚稻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在执行托市收购政策的过程中,由于没有限制收购总量,敞开收购,客观上形成了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市场的垄断地位,也强化了一段时期后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在粮源供给市场的垄断地位。2006年前三季度,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粮食1818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的60%以上;在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共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825亿斤,早籼稻75亿斤。按照有关方面的测算,2006年,我国对小麦的托市收购量约占其当年产量的40%以上,占其商品量的比例更是超过60%。由于以下原因,执行现行托市收购政策,容易导致市场可获粮源减少,并推动粮价上涨。第一,托市收购期间,特别是托市收购结束后,尽管全社会的粮食总量仍然比较多,但作为粮食消费者和用粮企业在市场上的可获粮源,却因大量的最低收购价收购粮在储备粮系统出不来,而有明显减少。第二,以中储粮公司为代表的国有粮食企业对粮源垄断格局的形成,容易加剧粮食市场上供给主体对粮食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滞后的格局,从而推动市场粮价的上涨。
(三)国际市场粮食供给紧张且价格长期处于高位,拉动国内粮价上涨
2006年,在国际市场上,小麦、玉米、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都呈产不足需、库存下降和供给偏紧的状态,国际价格都高于国内,国际价格对国内价格的上涨,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从主要品种来看,全球小麦的当年消费大于新增供给,形成产不足需问题;而且全球库存和产量均较上年有所减少。由于全球小麦减产、库存减少且供应趋紧,2006年,国际市场的小麦价格呈现在波动中逐步提高的态势,并且始终高于国内市场的小麦价格,国内外市场的小麦价格差在总体上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6年10月,由于全球小麦的产量预期下降,国际小麦价格强劲上涨,并处于近10年来的新高。类似小麦的趋势,在玉米中同样存在。由于全球玉米消费增长、产量下降、产不足需和库存减少,全年国际玉米价格基本上保持上涨态势,到2006年7月份已创年内新高;玉米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始终高于国内,国内外市场的价格差,在多数月份保持扩大态势。2006年,全球大米产不足需,到当年12月,大米的库存水平已创近年新低,全年国际米价基本上呈现震荡走高的趋势。同年,国内外大豆市场基本上都呈现供给充足、库存增加且价格下跌的状态,在大多数月份进口大豆的价格都高于国产大豆。到2006年10月,全球大豆的期末库存已创历史新高。但在国际期货市场小麦和玉米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下,国际市场大豆及其制品的价格从10月份开始出现了近两个月的持续上涨局面,11月下旬已达年内最高点。
三、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对托市收购政策的负面影响和可持续性,值得充分重视
从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效果来看,确实起到了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但是,从粮食产业链生产、购销、加工等不同环节的利益比较来看,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民可能并非是最大的受益者。以储备粮系统为主导的国有粮食企业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从2006年6月开始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虽然导致了市场粮价稳中略升;但小麦价格的显著上涨却发生在11月和12月,此时农民手中的小麦已经销售殆尽。可见,真正从市场粮价上涨中得益的,应该是粮食流通企业,特别是竞价拍卖最低收购价收购粮的储备粮企业。从国际经验来看,价格支持措施的效率通常不高。按照OECD的测算,发达国家实行价格补贴政策的效率仅为25%左右。即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措施每拿出100元钱,农民的得益通常仅为25元左右。因此,如果主要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权衡,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必要性是否值得商榷?不仅如此,从历史经验看,长期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会不会给中央乃至地方政府带来日趋沉重的财政负担?在此方面的担心,可能不是多余的。
更为严重的是,通过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形成以中储粮公司为主导的储备粮系统在粮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有可能形成以下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形成粮食流通市场化和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倒退”现象,导致粮食收购主体单一化和粮食购销市场的竞争性减弱、垄断性增强,从而扭曲市场粮价的形成机制,甚至形成政府通过储备粮企业操纵市场粮价、市场粮价误导农民生产的现象,最终形成类似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下恶性循环:粮食不断增产—粮食库存积压加重—政府财政负担日趋沉重—粮食价格跌入低迷陷阱长期难以自拔—粮食连年减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频遭严重破坏、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停滞甚至有所下降。在日趋沉重的财政负担之下,政府可能会被迫不断调低后续年份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缩小其范围,直至放弃乃至变相放弃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上述恶性循环一旦形成,很可能导致粮食供求的过剩和短缺被进一步放大。二是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企业本是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工具,但却可能基于企业利益或“逆向操纵市场”,形成储备粮企业与农民争利的现象,形成对粮食市场的供求和价格波动推波助澜的问题;或片面追求扩大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数量,延长最低收购价收购粮的存储保管时间,从而加大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难度,甚至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粮食企业的问题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系统中再现。
(二)完善粮食政策、优化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难度,已经显著加大
首先,国际市场对我国粮食市场的影响,无论是从战略上还是从现实上,都是一个难以准确把握的问题。为此,不仅要关注粮食及畜牧业、粮食加工业等上下游产业相关产品的现货市场,还要关注其期货市场;不仅要关注周边国家乃至主要进出口国的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甚至还要关注主要相关国的天气、政局和能源等相关行业的价格走势。因此,如何准确地分析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越来越成为一个难题。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如何兴利除弊,更是需要从宏观和战略的高度统筹谋划。其次,从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的增长来看,尽管从中长期的角度看,我国粮食加工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甚至今后一两年仍有可能持续高速增长;但是,我国粮食加工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已经形成,如何评价粮食加工业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重新整合、企业重新洗牌、甚至外资并购加快对粮食需求的影响;如何防止粮食加工业的发展出现“大起大落”,进而导致其粮食需求“大上快下”的现象,都是完善粮食政策、优化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必须考虑的。此外,从中长期的角度看,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在城乡人口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城乡居民的口粮消费总量将会逐步减少。因此,以工业用粮和饲料粮为主的非口粮需求的变化,将会逐步成为影响市场粮价的主要力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及由此导致的粮食需求的变化,也将日益成为影响区域粮食市场的重要因素。
(三)辨清粮价上涨的主体和“过度波动”的幅度,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至关重要
最近几年来,每遇粮价有几个百分点的上涨,相关媒体、社会乃至地方政府就会做出强烈反应;但当粮价出现同等甚至更大程度的下跌时,相关方面往往反应平淡,甚至采取漠然的态度,这不免让人生疑:在粮价问题上,统筹城乡发展到底如何体现?客观地说,随着原粮价格的上涨,成品粮乃至粮食加工品的成本进而价格有所提高,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在原粮价格小幅上涨后,把粮食加工品价格的大幅提高,完全归结为粮食上涨的因素,则未必是合理的。比如,小麦价格上涨3—5%,面粉价格上涨15—20%,面包价格上涨50—80%。对于后两个方面的价格上涨,仅用成本原因是难以解释的。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数量众多、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或需求规模较小的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力比较微弱;而粮食加工企业和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不仅规模较大,操纵市场、影响市场的能力也比较强,甚至可以借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流通秩序。因此,尽管原粮或成品粮价格的小幅上涨,可能是粮食加工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导火索;但是,要将后者的形成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前者,至少有些失之偏颇。在此方面,对于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及相关的市场结构因素,必须给予充分关注。为此,加强市场监管、理顺市场流通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城乡不同利益群体的承受能力,我们认为,粮价过度波动的边界,对于不同的粮食品种应该有所不同。在粮价涨跌未达过度波动的幅度内,政府应慎用对市场粮价的干预措施,并尽可能地为市场机制的充分作用创造条件、敞开大道。鉴于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口粮消费量已经下降到比较低的水平,并将继续呈现下降趋势;我们认为,主要作为口粮的大米和面粉,在半年之内,价格上涨的幅度只要不超过50%,价格下跌的幅度只要不超过30%,对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就不至于形成太大影响,因此不能称之为粮食价格的过度波动。当然,尽管如此,在半年内,如果大米和面粉价格的涨幅超过30%,由此形成的对城市低收入者生活的冲击,仍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有效的补贴机制予以弥补。但在主要作为工业用粮和饲料粮的玉米上,情况则有所不同。在一个季度内,玉米成品粮价格的上涨幅度只要不超过50%,价格下跌的幅度只要不超过30%,就不能称为过度波动。鉴于玉米主要作为工业用粮和饲料粮而不是口粮,玉米价格的上涨对城市贫困人口的影响不会很大,政府不必过于担忧。因此,2006年11—12月的粮价上涨,严格地说只能属于“恢复性上涨”,不能称之为粮食价格的“过度波动”。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