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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起,人总行先后在晋、川、黔、陕、内蒙古五省(区)开展了由民营资本经营、“只贷不存”的商业化小额信贷试点工作,从此,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便在各省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推广开。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短、平、快”的融资方式和“小额、分散”的信贷模式,逐步适宜并满足了县、乡、村三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边缘群体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7086家,贷款余额7043亿元。就富民县而言,自2009年10月成立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到2013年10月末,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至5家,注册资本金2.73亿元,贷款余额2.8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零。很显然,小额贷款公司已逐步成为了富民县域金融升级板块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首先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更为便捷、迅速,更适宜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对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尤显规范,实际贷款利率定价仅处于偏高水平。
一、内控机制初步完善,外部监督基本到位
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搭建规范,职能部门设置合理。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管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从业人员32人。5家小额贷款公司建有必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有符合银监、人民银行、公安等监管部门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遵守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富民县金融办)监督管理,并自觉接受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查。
富民县金融办已指定农行富民县支行为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行,并委托县农行监测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金流和贷款资金流向,县农行已定期将监测报表和材料报送县金融办。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并按时上报县金融办。截至10月末,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接受了严格的外部审计。
二、资金来源合理规范,经营管理渐入正轨
(一)资金来源符合规定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均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合计注册资本金2.73亿元。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未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已有3家向人行富民县支行申领了贷款卡,另有2家尚未申领贷款卡。从5家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比例来看,其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股权结构设置较为合理,入股主体均为合规。
(二)注重公司产品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准金融法人企业”,基于其只贷不存的特点,与商业银行相比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清楚地认识到:要在日趋激烈的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分得一羹汤水,就必须发挥自身“船小好掉头”的灵活优势,着力在信贷产品创新方面出狠招、下重力。5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广农户联保、工商联保、小额授信等特色贷款产品,并按不同期限、不同偿还本息方式对信贷产品进行了再创新。同时,在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方面也应加快创新步伐,形成一系列适宜于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贷特色产品,逐步增强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彰显服务“三农”特色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长期立足于县域和乡村,切实树立了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近几年来关于农村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自觉担当起支农的责任,持续加大涉农小额信贷投入,积极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同时,逐步加大了對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把握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5家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县、乡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把农户创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信贷着力点,大力推动发展小额信贷,有效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机制。三是着力抓好利率定价、贷款审批、信贷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切实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力度。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主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的沟通和联动,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富民县域“三农”和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信用模式,逐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四)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来源全部为公司股东投资资本,其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相对较小。每位公司高管均树立了这样的风险意识:一旦管理不慎,或经营不善,公司便会有灭顶之灾的可能。因此,5家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健全了科学、严谨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严格、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有效地加以执行和落实。首先,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能不断细化、优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其次,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完善了内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对突然劣变的贷款能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深挖源头和个中原因,并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标要求,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切实增强自身对贷款风险的抵补与自救能力,有效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
三、贷款营销特色显现,“一高三大”态势凸显
(一)利率定价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水平高。其利率水平明显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未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从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浮动状况来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主要按照客户的风险情况、资金状况、征信记录、抵押品等实行差别利率,其实际利率平均水平是国家基准利率的1.5倍-2.2倍。 (二)贷款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占比大。其贷款发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贷款主要投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恪守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和对单一企业法人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的放贷底线。自富民县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营运以来,农户和小微企业等群体一直是其信贷投放的重心所在,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个人贷款余额为2.6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1.99%,其中,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占8成以上。
(三)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期限以短期贷款为主。其中,又以6个月~1年期的短期贷款为多。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余额2.85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9.3%。其中:3个月期限、6个月期限和1年期限分别占短期贷款余额的0.42成、0.58成和9成。
(四)贷款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方式主要采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4种方式,其中,信用贷款占比较大。相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地协商确定。就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10月末的贷款状况来看,其贷款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流,信用贷款余额1.4亿元,占其贷款余额4成以上,其他3类贷款方式的贷款余额均占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的3成以下。
四、公司经营自成一体,企业文化逐见雏形
经过4年有余的探索和磨砺,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相继建立了适宜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规模的信息公开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和正向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同时,逐步培育了一个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模式和产品互信共荣、相依相存的信贷群体,5家公司治理日趋完善,贷款营销尽显人性化。富民县辖内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从成立当初的“犹抱琵琶半遮脸”,质变成了今日昂首阔步向东去的融资壮汉。5家小额贷款公司陆继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并逐步建成了一个稳定、健康的小额贷款市场,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文化已在富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中悄然形成。
五、发展困境及突破路径
(一)发展困境
1.国内经济金融外围形势严峻,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的资金扩张度。就2013年以来而言,受制于信贷资金供需状况的微妙转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普遍呈现“一上三下”态势:营销成本不断上升,整体业务量不断下滑,贷款利率不断下调,营销利润不断下降。就近期形势来分析,整个市场的有效需求也在下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对优质、高端客户的挖掘已形成了“踏破铁蹄无处觅”的事实。以西方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宏观经济形势与银根松紧状况是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资金扩张度的主要因素。在近年宏观形势整体疲软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实际上是较为充裕的,信贷需求者从商业银行获准贷款的门槛事实上已被充裕的资金供应链无形地拉低了。在商业银行资金相对充裕、利率水平相对低的背景下,大大小小的优质贷款客户自然流向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低洼之地”,小额贷款公司对于这部分黄金客户只能是望洋兴叹。
2.资金来源渠道窄小,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指“阳穴”。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度浸透,其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显窄小。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来源方面已基本处于“内无救将,外无援兵”的状况,小额贷款公司对资金来源的饥渴与客户对贷款的强烈需求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缓解。在“只能贷不能存”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就富民县而言,因县域农村金融资源长期处于稀缺状态,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营运一段周期后,其资本金就步入告急状态。在主动向各商业银行发出资金求援、示好合作的各种暗示或明示后,商业银行基于审慎经营和同行相斥的思想,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这份友好和“甜点”大都以敬而远之的态度处而待之。目前,就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状况来看,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上是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状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链上甚至已接近弹尽粮绝的窘境。
3.盈利水平偏低,负税沉重。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水平偏低,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财务杠杆率低。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实际上仅仅是公司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金,目前,既不能吸收存款,又暂无法从商业银行融资,显而易见,其财务杠杆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回报率也并不尽如人意。二是无任何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或地方均未出台任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一直延续着参照一般工商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即: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及附加。
4.内控乏力,“擦边球”现象偶有发生。就全国的整个小额贷款市场而言,极少数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经营方面或明或暗地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和内控管理乏力的问题。一是管理乏力。存在内控滞后,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支撑匮乏、信贷管理相对混乱、风险管理疲软等问题。二是员工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大部分普通员工无银行业从业资格,更无银行业从业经验,员工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较为匮乏。三是利率定价水平偏高。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定价水平过高,甚至已接近或达到民间高利贷水平。四是贷款投向出现偏离。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甚至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发放贷款的情况;存在暗箱操作委托贷款业务;存在涉足非法集資等违法违规现象。
5.贷款存在明显的分散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且分散”的贷款方式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小而散”确实是其在县、乡两级农村金融市场立身显能的法宝,但也存在较大的成本叠加和明显的风险隐患。
6.监管薄弱,凸显力不从心。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其从事的准金融业务,并未纳入各级银监或人民银行的监管框架,而是由各级地方金融办来负责监督、管理。就目前金融办的监管状况而言,实为心有余而力不足。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过于粗放。据调查统计,昆明地区县级金融办已相继成立,但每个县(区、市)金融办的正式人员仅为2-4人,在现有的监管人员中,持有金融专业证书或有过金融业履职履历的人员更是寥寥无几。 (二)突破路径
1.放宽资金源头。一是逐步放大转贷比例。对公司治理完善,依法依规经营,且公司利润率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考虑逐步放大其从商业银行获得批发贷款的比例。即:将原最多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0.5倍的批发贷款比例放大到1倍以上,3倍以下,以此有效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趋于枯竭的问题。二是探索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工作。在经济发达、地方财政充裕的地方设立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切实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难融资”的致命问题。三是鼓励商业银行批发贷款。国家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并鼓励商业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2.考虑改制试点。一是逐步扩大温州模式。2012年4月,确立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国家已明确: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等等。这是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温州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核心部分。二是按照部分高层人士的设计,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金融公司。但不论是把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还是将其改制为金融公司,顶层必须首先厘清的是一行三会与各级地方政府在监督、管理公众金融业机构方面的相关职权和侧重点,关键点有两方面,一方面,着力避免重复监管,另一方面,坚决杜绝监管出现真空区。总而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改制前景与发展方向值得民间期待和憧憬。
3.严控经营风险。风险管理是当代金融业管理的核心部分,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衍生,风险管理已从后台逐步走向前台,并交融到整个金融业经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到目前为止,小额贷款公司并未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直接支持。征信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一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准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征信查询支持的前提下,必须在贷前审核、贷款流程控制等业务关键点强化管理和再监督,切实提高自身对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水平,并借此提升自身竞争力。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关键点主要有:(1)贷前。对贷款者征信记录、业务状况、市场前景等真实信息的核实情况。(2)贷时。大额贷款集体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质押物、抵押物核实情况;(3)贷后。对贷款者的回访、再核查情况;月结息制度执行情况;对信贷员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的防控与问责情况。
4.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与自身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加强自控、自律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自律建设。侧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激励与约束机制、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风险防控、规范经营管理、坚持支农方向、建设企业文化等。二是强化行业外部监管。各级金融办要加强对自身监管队伍的建设,逐步引进高学历金融专业人才,吸引有金融从业经验和金融监管履历的人员到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队伍中来,并强化对现有人员监管能力的提升,最终形成“行家管金融”的监管局面。同时,加强与各级人民银行、銀监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监管机制。既要从呆账准备计提、资本充足率、利润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核心指标进行精细化监测分析,又要从资产分类、资本补充、风险控制、约束机制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课题组组长:李双明
成员:蔡云飞(执笔)
基金项目:县域金融发展调研课题。
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首先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更为便捷、迅速,更适宜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对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尤显规范,实际贷款利率定价仅处于偏高水平。
一、内控机制初步完善,外部监督基本到位
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搭建规范,职能部门设置合理。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管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从业人员32人。5家小额贷款公司建有必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有符合银监、人民银行、公安等监管部门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遵守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富民县金融办)监督管理,并自觉接受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查。
富民县金融办已指定农行富民县支行为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行,并委托县农行监测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金流和贷款资金流向,县农行已定期将监测报表和材料报送县金融办。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并按时上报县金融办。截至10月末,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接受了严格的外部审计。
二、资金来源合理规范,经营管理渐入正轨
(一)资金来源符合规定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均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合计注册资本金2.73亿元。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未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已有3家向人行富民县支行申领了贷款卡,另有2家尚未申领贷款卡。从5家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比例来看,其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股权结构设置较为合理,入股主体均为合规。
(二)注重公司产品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准金融法人企业”,基于其只贷不存的特点,与商业银行相比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清楚地认识到:要在日趋激烈的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分得一羹汤水,就必须发挥自身“船小好掉头”的灵活优势,着力在信贷产品创新方面出狠招、下重力。5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广农户联保、工商联保、小额授信等特色贷款产品,并按不同期限、不同偿还本息方式对信贷产品进行了再创新。同时,在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方面也应加快创新步伐,形成一系列适宜于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贷特色产品,逐步增强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彰显服务“三农”特色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长期立足于县域和乡村,切实树立了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近几年来关于农村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自觉担当起支农的责任,持续加大涉农小额信贷投入,积极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同时,逐步加大了對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把握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5家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县、乡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把农户创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信贷着力点,大力推动发展小额信贷,有效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机制。三是着力抓好利率定价、贷款审批、信贷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切实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力度。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主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的沟通和联动,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富民县域“三农”和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信用模式,逐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四)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来源全部为公司股东投资资本,其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相对较小。每位公司高管均树立了这样的风险意识:一旦管理不慎,或经营不善,公司便会有灭顶之灾的可能。因此,5家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健全了科学、严谨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严格、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有效地加以执行和落实。首先,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能不断细化、优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其次,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完善了内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对突然劣变的贷款能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深挖源头和个中原因,并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标要求,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切实增强自身对贷款风险的抵补与自救能力,有效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
三、贷款营销特色显现,“一高三大”态势凸显
(一)利率定价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水平高。其利率水平明显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未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从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浮动状况来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主要按照客户的风险情况、资金状况、征信记录、抵押品等实行差别利率,其实际利率平均水平是国家基准利率的1.5倍-2.2倍。 (二)贷款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占比大。其贷款发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贷款主要投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恪守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和对单一企业法人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的放贷底线。自富民县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营运以来,农户和小微企业等群体一直是其信贷投放的重心所在,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个人贷款余额为2.6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1.99%,其中,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占8成以上。
(三)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期限以短期贷款为主。其中,又以6个月~1年期的短期贷款为多。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余额2.85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9.3%。其中:3个月期限、6个月期限和1年期限分别占短期贷款余额的0.42成、0.58成和9成。
(四)贷款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方式主要采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4种方式,其中,信用贷款占比较大。相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地协商确定。就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10月末的贷款状况来看,其贷款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流,信用贷款余额1.4亿元,占其贷款余额4成以上,其他3类贷款方式的贷款余额均占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的3成以下。
四、公司经营自成一体,企业文化逐见雏形
经过4年有余的探索和磨砺,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相继建立了适宜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规模的信息公开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和正向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同时,逐步培育了一个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模式和产品互信共荣、相依相存的信贷群体,5家公司治理日趋完善,贷款营销尽显人性化。富民县辖内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从成立当初的“犹抱琵琶半遮脸”,质变成了今日昂首阔步向东去的融资壮汉。5家小额贷款公司陆继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并逐步建成了一个稳定、健康的小额贷款市场,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文化已在富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中悄然形成。
五、发展困境及突破路径
(一)发展困境
1.国内经济金融外围形势严峻,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的资金扩张度。就2013年以来而言,受制于信贷资金供需状况的微妙转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普遍呈现“一上三下”态势:营销成本不断上升,整体业务量不断下滑,贷款利率不断下调,营销利润不断下降。就近期形势来分析,整个市场的有效需求也在下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对优质、高端客户的挖掘已形成了“踏破铁蹄无处觅”的事实。以西方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宏观经济形势与银根松紧状况是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资金扩张度的主要因素。在近年宏观形势整体疲软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实际上是较为充裕的,信贷需求者从商业银行获准贷款的门槛事实上已被充裕的资金供应链无形地拉低了。在商业银行资金相对充裕、利率水平相对低的背景下,大大小小的优质贷款客户自然流向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低洼之地”,小额贷款公司对于这部分黄金客户只能是望洋兴叹。
2.资金来源渠道窄小,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指“阳穴”。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度浸透,其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显窄小。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来源方面已基本处于“内无救将,外无援兵”的状况,小额贷款公司对资金来源的饥渴与客户对贷款的强烈需求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缓解。在“只能贷不能存”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就富民县而言,因县域农村金融资源长期处于稀缺状态,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营运一段周期后,其资本金就步入告急状态。在主动向各商业银行发出资金求援、示好合作的各种暗示或明示后,商业银行基于审慎经营和同行相斥的思想,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这份友好和“甜点”大都以敬而远之的态度处而待之。目前,就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状况来看,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上是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状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链上甚至已接近弹尽粮绝的窘境。
3.盈利水平偏低,负税沉重。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水平偏低,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财务杠杆率低。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实际上仅仅是公司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金,目前,既不能吸收存款,又暂无法从商业银行融资,显而易见,其财务杠杆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回报率也并不尽如人意。二是无任何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或地方均未出台任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一直延续着参照一般工商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即: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及附加。
4.内控乏力,“擦边球”现象偶有发生。就全国的整个小额贷款市场而言,极少数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经营方面或明或暗地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和内控管理乏力的问题。一是管理乏力。存在内控滞后,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支撑匮乏、信贷管理相对混乱、风险管理疲软等问题。二是员工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大部分普通员工无银行业从业资格,更无银行业从业经验,员工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较为匮乏。三是利率定价水平偏高。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定价水平过高,甚至已接近或达到民间高利贷水平。四是贷款投向出现偏离。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甚至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发放贷款的情况;存在暗箱操作委托贷款业务;存在涉足非法集資等违法违规现象。
5.贷款存在明显的分散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且分散”的贷款方式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小而散”确实是其在县、乡两级农村金融市场立身显能的法宝,但也存在较大的成本叠加和明显的风险隐患。
6.监管薄弱,凸显力不从心。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其从事的准金融业务,并未纳入各级银监或人民银行的监管框架,而是由各级地方金融办来负责监督、管理。就目前金融办的监管状况而言,实为心有余而力不足。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过于粗放。据调查统计,昆明地区县级金融办已相继成立,但每个县(区、市)金融办的正式人员仅为2-4人,在现有的监管人员中,持有金融专业证书或有过金融业履职履历的人员更是寥寥无几。 (二)突破路径
1.放宽资金源头。一是逐步放大转贷比例。对公司治理完善,依法依规经营,且公司利润率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考虑逐步放大其从商业银行获得批发贷款的比例。即:将原最多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0.5倍的批发贷款比例放大到1倍以上,3倍以下,以此有效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趋于枯竭的问题。二是探索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工作。在经济发达、地方财政充裕的地方设立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切实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难融资”的致命问题。三是鼓励商业银行批发贷款。国家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并鼓励商业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2.考虑改制试点。一是逐步扩大温州模式。2012年4月,确立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国家已明确: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等等。这是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温州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核心部分。二是按照部分高层人士的设计,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金融公司。但不论是把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还是将其改制为金融公司,顶层必须首先厘清的是一行三会与各级地方政府在监督、管理公众金融业机构方面的相关职权和侧重点,关键点有两方面,一方面,着力避免重复监管,另一方面,坚决杜绝监管出现真空区。总而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改制前景与发展方向值得民间期待和憧憬。
3.严控经营风险。风险管理是当代金融业管理的核心部分,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衍生,风险管理已从后台逐步走向前台,并交融到整个金融业经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到目前为止,小额贷款公司并未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直接支持。征信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一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准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征信查询支持的前提下,必须在贷前审核、贷款流程控制等业务关键点强化管理和再监督,切实提高自身对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水平,并借此提升自身竞争力。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关键点主要有:(1)贷前。对贷款者征信记录、业务状况、市场前景等真实信息的核实情况。(2)贷时。大额贷款集体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质押物、抵押物核实情况;(3)贷后。对贷款者的回访、再核查情况;月结息制度执行情况;对信贷员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的防控与问责情况。
4.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与自身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加强自控、自律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自律建设。侧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激励与约束机制、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风险防控、规范经营管理、坚持支农方向、建设企业文化等。二是强化行业外部监管。各级金融办要加强对自身监管队伍的建设,逐步引进高学历金融专业人才,吸引有金融从业经验和金融监管履历的人员到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队伍中来,并强化对现有人员监管能力的提升,最终形成“行家管金融”的监管局面。同时,加强与各级人民银行、銀监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监管机制。既要从呆账准备计提、资本充足率、利润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核心指标进行精细化监测分析,又要从资产分类、资本补充、风险控制、约束机制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课题组组长:李双明
成员:蔡云飞(执笔)
基金项目:县域金融发展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