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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繁体字的时代已经远去,自2009年的“简繁之争”,该用简、还是用繁一直是争议的焦点。且不论用简还是用繁,推行简体字已有半个多世纪之久,作为当今大学生是否还有意愿去学习繁体字?本文围绕此问题展开调查并作一些合理分析以供借鉴。
[关键词]学习繁体字;意向;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S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6-0248-01
一、调查的方法和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自拟问卷,通过线上问卷的方式,于无锡某高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共计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5分,有效率达97%,符合开展调查研究的要求,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内容大致如下:
1、了解被试者基本情况。男生184人,女生301人,比例分别为37.94%、60.09%。以大三年级人数居多,为45.36%,其次为25.77%大二学生,18.97%的大一学生,6.39%的大四学生,3.51%的研究生比例。被试者中文史哲专业与非文史哲专业占比分别为33.2%和66.8%。
2、了解被试者接触繁体字频率及原因。
3、了解被试者认知、书写繁体字情况。
4、了解被试者繁、简字体的情感偏好。
5、了解被试者对于学习繁体字的看法。
6、了解被试者学习繁体字意愿及方式。
二、调查结果的统计和分析
1、用字习惯方面,88.87%的人表示更习惯简体字,仅0.62%的人表示更习惯繁体字,而10.52%的人却表示习惯繁、简体混用。简体字作为大陆地区的官方字体,更习惯于使用简体字毋庸置疑,而简繁体混用情况不容忽视,简、繁体是两套不同的书写系统,混用则不利于汉字的规范化。
2、对于被试按专业领域划分探究接触繁体字频率及原因,结果如表1所示:
可知文史哲专业学生经常、一般接触繁体字频率高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从不接触繁体字频率低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文史哲专业相对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需要更多地阅读古籍文献,且有相关的专业课程,例如汉字文化、古代汉语、古代文学等,以文、史专业犹为甚。
3、接触繁体字的原因方面,39.2%出于个人兴趣,32.96%出于学习需要,带有强制性的意味,16.48%出于生活需要,进口商品的标签或街角的广告、标语、门牌等,出现繁体中文,前者是规范化的书写,而后者大部分是民间自发制作,十分不规范,存在错字、别字、混用等情况。1
4、对于繁体字的认知与书写情况关系如表2:
可知绝大部分学生是能够辨认及书写部分繁体字的,但数量多少有所差异,认识常用字占54.23%,会写常用字仅占15.46%,只会写小部分字的占59.38%,可知被测者对于繁体字的认知和书写情况并非成正相关性,会认的字不一定会写,能认知的数量大于能书写的数量。
5、对于繁体字的态度及学习意愿方面,55.05%的被试认为繁体字美观,4.33%则认为不美观,而其余者持一般态度,既不觉得美观,也不觉得不美观。对于学习繁体字的途径上,25.36%选择参与学习课程,32.78%选择自由阅读书籍,30.93%选择听歌、看剧的娱乐形式,余下10.93%選择与他人交流的互动形式,是基于个人偏好的选择。
三、调查结果的结论与建议
1、“识繁写简”的重新定义
一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是将繁体正体作为印刷体,而书写仍保持简化字。另一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即一部分人根据工作或学习的需要去阅读繁体字印刷书籍,但仍用规范的简体字书写。2印刷业出版读物是面向全体大众的,“不识繁”那就没法读书,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倒退,再者,“读繁”不写“繁”的情况显然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次,本调查结果显示第二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具有合理性与和操作性。
2、使用繁体字场合的明确划分
简、繁体字为两套不同的书写系统,大范围的同时存在必然会存在不规范现象,从而引起误会,不利于交流与沟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4)篆刻等艺术作品(5)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6)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7)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政策条例。然而在调查中有人提出在做笔记、记日记等私人书写场合也可自由使用简、繁体字,混用、“二简字”3均可,这种以不影响大众汉字使用秩序为前提的情况,未尝不可。
3、学习繁体字不宜加以强制
现行的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并没有要求学习繁体字,并且简化字取代繁体字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在特定时期内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利于现行的文化知识普及。倘若出于个人兴趣学习、了解繁体字也无可厚非,出于个人需要学习、了解繁体字更是无可争议。
参考文献
[1] 秦鹏.曲阜街头用字调查与思考[J].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2013,11:143-145.
项目基金:江南大学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17486Y)。
[关键词]学习繁体字;意向;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S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6-0248-01
一、调查的方法和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自拟问卷,通过线上问卷的方式,于无锡某高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共计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5分,有效率达97%,符合开展调查研究的要求,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内容大致如下:
1、了解被试者基本情况。男生184人,女生301人,比例分别为37.94%、60.09%。以大三年级人数居多,为45.36%,其次为25.77%大二学生,18.97%的大一学生,6.39%的大四学生,3.51%的研究生比例。被试者中文史哲专业与非文史哲专业占比分别为33.2%和66.8%。
2、了解被试者接触繁体字频率及原因。
3、了解被试者认知、书写繁体字情况。
4、了解被试者繁、简字体的情感偏好。
5、了解被试者对于学习繁体字的看法。
6、了解被试者学习繁体字意愿及方式。
二、调查结果的统计和分析
1、用字习惯方面,88.87%的人表示更习惯简体字,仅0.62%的人表示更习惯繁体字,而10.52%的人却表示习惯繁、简体混用。简体字作为大陆地区的官方字体,更习惯于使用简体字毋庸置疑,而简繁体混用情况不容忽视,简、繁体是两套不同的书写系统,混用则不利于汉字的规范化。
2、对于被试按专业领域划分探究接触繁体字频率及原因,结果如表1所示:
可知文史哲专业学生经常、一般接触繁体字频率高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从不接触繁体字频率低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文史哲专业相对于非文史哲专业学生需要更多地阅读古籍文献,且有相关的专业课程,例如汉字文化、古代汉语、古代文学等,以文、史专业犹为甚。
3、接触繁体字的原因方面,39.2%出于个人兴趣,32.96%出于学习需要,带有强制性的意味,16.48%出于生活需要,进口商品的标签或街角的广告、标语、门牌等,出现繁体中文,前者是规范化的书写,而后者大部分是民间自发制作,十分不规范,存在错字、别字、混用等情况。1
4、对于繁体字的认知与书写情况关系如表2:
可知绝大部分学生是能够辨认及书写部分繁体字的,但数量多少有所差异,认识常用字占54.23%,会写常用字仅占15.46%,只会写小部分字的占59.38%,可知被测者对于繁体字的认知和书写情况并非成正相关性,会认的字不一定会写,能认知的数量大于能书写的数量。
5、对于繁体字的态度及学习意愿方面,55.05%的被试认为繁体字美观,4.33%则认为不美观,而其余者持一般态度,既不觉得美观,也不觉得不美观。对于学习繁体字的途径上,25.36%选择参与学习课程,32.78%选择自由阅读书籍,30.93%选择听歌、看剧的娱乐形式,余下10.93%選择与他人交流的互动形式,是基于个人偏好的选择。
三、调查结果的结论与建议
1、“识繁写简”的重新定义
一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是将繁体正体作为印刷体,而书写仍保持简化字。另一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即一部分人根据工作或学习的需要去阅读繁体字印刷书籍,但仍用规范的简体字书写。2印刷业出版读物是面向全体大众的,“不识繁”那就没法读书,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倒退,再者,“读繁”不写“繁”的情况显然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次,本调查结果显示第二种意义上的“识繁写简”具有合理性与和操作性。
2、使用繁体字场合的明确划分
简、繁体字为两套不同的书写系统,大范围的同时存在必然会存在不规范现象,从而引起误会,不利于交流与沟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4)篆刻等艺术作品(5)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6)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7)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政策条例。然而在调查中有人提出在做笔记、记日记等私人书写场合也可自由使用简、繁体字,混用、“二简字”3均可,这种以不影响大众汉字使用秩序为前提的情况,未尝不可。
3、学习繁体字不宜加以强制
现行的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并没有要求学习繁体字,并且简化字取代繁体字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在特定时期内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利于现行的文化知识普及。倘若出于个人兴趣学习、了解繁体字也无可厚非,出于个人需要学习、了解繁体字更是无可争议。
参考文献
[1] 秦鹏.曲阜街头用字调查与思考[J].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2013,11:143-145.
项目基金:江南大学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1748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