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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其他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而言,6月15日刚刚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国安盟保险集团公司(Groupama)引起了各界的格外关注。这不仅仅是出于对首家来到中国的法国保险公司的兴趣,而是由于安盟看中的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市场——中国农村,安盟高举的“敲门砖”农业保险显得特立独行——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市场正在经历20年来一个最低潮的阶段。
农业保险:火光渐熄
2003年显然又是中国一个灾害较重的年份。5月中旬,南方六省区湖南、江西、广东、福建、广西、贵州先后出现暴雨和大暴雨,湖南湘江流域发生10年一遇的较大洪水。进入6月下旬,我国淮河流域爆发了超过了1991年的特大洪涝灾害。陆续地,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且受灾面积比较大。
几乎就在淮河汛情爆发的同时,6月下旬以来,江南及华南大部出现持续高温少雨,湖南、江西、湖北、贵州、安徽等省出现旱情。旱涝的双重袭击使得很多省份的农业遭受沉重打击。以下是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公布的部分统计:
——截至7月20日,湖南长沙等八市干旱严重,受旱耕地面积864万亩,其中地处湘南的郴州市是旱情最严重的地区。其下辖的11个县全部遭灾,受旱耕地面积达352万亩,烤烟、玉米、花生、冰糖橙等一大批农作物枯死;
——入夏以来,福建遭遇了1939年有纪录以来最大旱灾,全省受旱面积达1100多万亩;
——截止到8月9日,贵州省农作物受旱面积达648.43千公顷,其中,重旱面积193.87千公顷,干涸面积36.36千公顷;
——截至目前,安徽省因洪涝和旱灾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高达1000多万亩,灾害损失为160多亿元;
……
然而,面对大面积农作物的减产、绝收,面对大量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可以弥补和挽回的手段却十分有限。在这些手段中,除政府下发的救灾经费、灾后重建的财政性资金和部分社会募捐外,农业保险和财产保险是减少受灾农民的损失和维持再生产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根据业内人士的估算,以安徽省为例,灾区能够获得的农业保险理赔不会超过1000万元。相对于百亿损失来说,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农业保险,顾名思义是为补偿、化解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且一般是针对农业自然风险而言的。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冻害、火灾、鼠虫等灾害发生频繁。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以及所带来的残酷现实千百年来困扰着中国农民。
但实际上,农业保险近些年来在一次次大灾后却难见踪影。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1年末,我国农村有19.5亿亩耕地,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约23.4亿亩,其中粮食生产占到总播种面积的68%。但农业保险的承保面积只占可保面积的不到1%。据悉,2000年美国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调查还显示,有78.3%的农户在最近10年遭受过农业巨灾。同时,根据国内目前仅有的维持着少量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以下简称人保)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的数据,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仅为农业生产总值的0.03%,远远低于国内整体财产保险0.93%的保险深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陈剑波称:“农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在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方面一直乏善可陈。”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博士认为,农业保险与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村供销曾被并称为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农业持续发展的四大支柱体系,但一直以来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远远落后于其他三大体系。而且时断时续,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后,更是开始出现全面萎缩态势。到目前为止,许多省份的农业保险业务已经完全停办,广大农民处于“投保无门”的窘境。刘京生强调,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在全国很多省份,农业保险已经名存实亡。
这并非危言耸听。作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最大的经营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计显示,到2002年底,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3.41亿元,已不到当年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收入的1%。同时,人保计划海外上市的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股份制改造即将完成。据有关人士透露,农业保险由于常年亏损经营,很可能将被彻底停掉。而另一家农业保险经营实体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虽已由地方性公司变为全国性公司,但明确表示“并无在全国扩展农险业务的打算”。
一个典型事件是:在业内得到普遍肯定的上海市政府与人保上海分公司合作经营的农业保险也在近期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据悉,农业保险“上海模式”的试点开始于1991年,后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上海农业风险基金委员会”,市财政建立准备基金。农业保险单独立账,独立核算,由地方政府推动,实行区域性“统保”。人保则负责技术和人力,全面代理农险的承保和赔付,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
目前,上海农业保险的险种由11个增加到22个,保费收入和理赔金额增加三倍,风险基金积累增加10倍。2002年,上海农险业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水稻保险承保率高达85%,蔬菜保险承保面积较之上年增加一倍。尽管去年上海遭遇三次台风,但受灾的投保农民都及时地从保险公司得到了赔款,顺利解决了农民生活和再生产的困难。但日前,纳入股份制改造统一规划的人保上海分公司已宣布将退出合作。
“农险被商业性保险公司彻底抛弃已成定局,农业保险陷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困境,”首都经贸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庹国柱教授指出,“这已是业内的共识。”
赔钱的农险
尽管如此,20年前开始的农业保险试验曾经让很多人感到欢欣鼓舞。
上个世纪30年代,农业保险在中国出现,1958年停止。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恢复国内业务两年后,开始重新试办农业保险,范围是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当时的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涵盖种养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一般不包括农村其他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明确不以赢利为目的。
虽然缺乏损失经验和经营技术等条件,人保还是迅速在全国开发出60多个农险险种,涉及各地的主要农作物,如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瓜果、大棚蔬菜等,畜牧业则除了奶牛、耕牛、生猪等一般家畜外,还涵盖了一些特种养殖动物,如梅花鹿、水獭等。承保的具体风险事故包括主要自然灾害——旱灾、洪涝、台风、冰雹以及畜禽各种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研究农业保险长达十几年,也见证了农业保险发展的大部分时期。据他介绍,在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发展的10年间,农业保险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保费收入从最初的23万元猛增到1992年的8.17亿元,达到一个顶峰,占到当年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4.2%。
但在农险保费快速增长的同时,另一方面是高企不下的赔付率。人保的相关统计显示,农业保险开展21年来,年均赔付率高达94.6%,其中,赔付率在100%以上的年份有七年,最高一年的赔付率为136%,最低的年赔付率也在67%以上。这些数字远远高于其他财产保险。
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在人保工作了近20年,1996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负责财产保险的监管工作。据他介绍,财产保险的赔付临界点是68%,即超过这一数字的赔付率将导致保险公司在这一业务上出现亏损。据悉,目前,人保因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引致的亏损数额累计已经超过数十亿元。
困难还不仅仅来自于高昂的赔付率。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农民收入普遍很低,生产经营又十分分散,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开始便不得不面对“展业难、收费难、理赔难”的局面,经营成本较之一般财寿险业务要高出很多。而这也是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面对广大的农险市场始终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3年,农业保险开始出现萎缩,保费收入一度大幅下降。1996年,人保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制。1997年开始,人保的农业保险收入持续减少。截至2002年,年均降幅超过17%,去年的下降幅度更是高达32%。经过调整,公司目前只有剩下不多的30多个农险险种尚在部分地区维持经营。
安盟的“他山之石”
以人保为代表的国内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即将全面退出,使得中国的农业保险在发展了20年后终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这个本来就已持续萎缩的市场从此留下了大块的空白,对于“觊觎”中国保险市场已久的安盟来说无疑是天赐良机。
安盟对中国保险的关注已有时日。1994年,安盟北京代表处(原甘保险)设立,成为首家进入中国的法国保险公司。2000年3月,安盟向中国保监会正式递交了营业许可的申请。
安盟的历史是与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的出现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Isere省的一个地方,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对付火灾,率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1850年,安盟最早的互助保险组织诞生。1900年,法国通过了“农业互助保险法”(AMA),确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的法律地位,并为此后法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前,已经成为法国第二大综合性保险公司的安盟依然占据着农业保险市场的霸主地位,拥有法国农村保险市场66%的份额,2001年农业保险(种养业)的保费收入为9.0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70多亿元)。2002年,公司合并保费收入119.3亿欧元,总资产为643亿欧元。
2001年,安盟与中国保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研究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尽管我们的经营领域涵盖财寿险,但我们还是决定发挥自己的专长——农业保险上的经验,”安盟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宏强调指出,“因为这也是中国目前非常需要的。”
2002年5月,安盟在研究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中国过去25年中气象风险及其对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分析,拿出了自己对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研究的第一份成果——关于在中国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的建议书。9月,安盟派出农险专家参加到由中国保监会牵头组织的“中国农业保险研究课题小组”中,在江苏、四川、吉林三省的17个村庄进行了考察,走访了40家多农户。两个月后,安盟提交了《中国农村保险调查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安盟提出了关于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建议。首先,将农业巨灾保险与一般的农业保险区别开来,商业性保险公司只适宜经营一般性的农险,而对于洪涝、干旱、大面积的病虫害等农业巨灾,由于波及面积大,损失严重而无法承担。安盟认为,没有对与农业有关的保险做科学分类是导致中国既往商业性保险公司败退的重要原因。据人保有关人士介绍,尽管还保有与洪水等有关的农险,但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获得承保的已经越来越少。其次,应把农业保险的概念从狭义的种养业保险扩大为“与农业经营活动有关”的保险。
这实际上也勾勒出了安盟意欲在中国农业市场开拓的业务蓝图,即向农民提供囊括生产与生活各个方面的所谓“一揽子”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安盟认为,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农民都在农业活动之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后者也构成了农民收入的大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险长期缺位的情况下,农民对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很大的潜在需求。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安盟所谓的农业保险实际上已扩展为农村保险。
张宏肯定了这一说法。他说,农业保险是保险业里公认的“苦活”,与农业生产本身的性质相关,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征。尽管经营了100多年,但如果单就种养业的保险业务来看,安盟的经验能保持盈亏平衡已实属不易。对于商业性公司,这样的结果定是难以为继的。张宏坦言:“我们的发展思路是以种养业做招牌,同时吸引农民来投保财寿险,以其他业务相对较高的收益来维持公司的正常发展。百年来,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据张宏介绍,安盟在中国的经营范围是“在一个已开放城市经营财产险”,尽管少了寿险这条腿的支持,安盟还是显得颇有信心。而通过年前的调研,已对中国农村有所感知的安盟最终将“根据地”定在了四川成都,理由是“四川的农业生产水平和耕作形态更具有典型性”。目前,拿到牌照的安盟已经开始布点工作。据张宏透露,安盟将首先在成都市周边八个郊区县中选定一到两家进行试点,时间定在明年。
据悉,在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安盟将主要发展大众型保险产品,保费占农户产值的1%~4%。对于赢利的预计,安盟承认没有时间表,并表示谨慎乐观。
呼唤政策支持
无论被解释为公关手段的演绎,还是以时间换取空间的战术,安盟的进入都让波澜不惊的农业保险市场再次泛起涟漪,也再度引发对于已久陷困境的农业保险的关注与思考。
尽管头顶SARS阴影,4月25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安盟协办的“中法农业保险论坛”还是如期召开,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并发表了讲话。吴定富表示,要抓紧研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的可行性,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
在首都经贸大学庹国柱教授看来,人保从农业保险市场全面撤出,不仅是必然的结果,更是一种建言。据悉,此前人保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给予政策支持。
庹国柱认为,农业保险实质上是建立中国现代农业风险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业保险,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中国农业只能是“靠天吃饭”。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一家一户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也不能简单等同于让财政出钱补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农险处处长王亚明也认为,应尽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框架,允许各地探索不同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
业内专家认为,在商业性保险公司退出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在农业保险的组织制度方面进行创新。据介绍,有关方面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索主要有五种取向,集中在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一是政府主办、政府经营,建立农业保险公司;二是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保险经营模式;三是政府支持下的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四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模式;五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庹国柱分析指出,相互保险公司的模式尽管在法国等国家的实践证明具有很大优势,但由于在我国尚属新事物,与《保险法》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可行性有疑问。他主张建立由政府主管,商业性保险公司来经营的模式。
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则认为,应改我国长期实行的自主经营型的农业保险为财政支持型的农业保险,国家不对保险费率直接补贴,而是对经营主体的亏损进行补贴。在合作制基础上,采用相互制保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调动农民投保和投资的积极性,避免以往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逆选择及其他矛盾。
“对于安盟的进入,我很高兴。我们中国人做不好的事情,外国人帮我们做,当然应该欢迎。但安盟会在中国农村怎么操作,我现在还只能拭目以待。”庹国柱最后表示。
农业保险:火光渐熄
2003年显然又是中国一个灾害较重的年份。5月中旬,南方六省区湖南、江西、广东、福建、广西、贵州先后出现暴雨和大暴雨,湖南湘江流域发生10年一遇的较大洪水。进入6月下旬,我国淮河流域爆发了超过了1991年的特大洪涝灾害。陆续地,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且受灾面积比较大。
几乎就在淮河汛情爆发的同时,6月下旬以来,江南及华南大部出现持续高温少雨,湖南、江西、湖北、贵州、安徽等省出现旱情。旱涝的双重袭击使得很多省份的农业遭受沉重打击。以下是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公布的部分统计:
——截至7月20日,湖南长沙等八市干旱严重,受旱耕地面积864万亩,其中地处湘南的郴州市是旱情最严重的地区。其下辖的11个县全部遭灾,受旱耕地面积达352万亩,烤烟、玉米、花生、冰糖橙等一大批农作物枯死;
——入夏以来,福建遭遇了1939年有纪录以来最大旱灾,全省受旱面积达1100多万亩;
——截止到8月9日,贵州省农作物受旱面积达648.43千公顷,其中,重旱面积193.87千公顷,干涸面积36.36千公顷;
——截至目前,安徽省因洪涝和旱灾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高达1000多万亩,灾害损失为160多亿元;
……
然而,面对大面积农作物的减产、绝收,面对大量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可以弥补和挽回的手段却十分有限。在这些手段中,除政府下发的救灾经费、灾后重建的财政性资金和部分社会募捐外,农业保险和财产保险是减少受灾农民的损失和维持再生产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根据业内人士的估算,以安徽省为例,灾区能够获得的农业保险理赔不会超过1000万元。相对于百亿损失来说,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农业保险,顾名思义是为补偿、化解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且一般是针对农业自然风险而言的。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冻害、火灾、鼠虫等灾害发生频繁。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以及所带来的残酷现实千百年来困扰着中国农民。
但实际上,农业保险近些年来在一次次大灾后却难见踪影。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1年末,我国农村有19.5亿亩耕地,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约23.4亿亩,其中粮食生产占到总播种面积的68%。但农业保险的承保面积只占可保面积的不到1%。据悉,2000年美国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调查还显示,有78.3%的农户在最近10年遭受过农业巨灾。同时,根据国内目前仅有的维持着少量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以下简称人保)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的数据,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仅为农业生产总值的0.03%,远远低于国内整体财产保险0.93%的保险深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陈剑波称:“农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在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方面一直乏善可陈。”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博士认为,农业保险与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村供销曾被并称为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农业持续发展的四大支柱体系,但一直以来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远远落后于其他三大体系。而且时断时续,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后,更是开始出现全面萎缩态势。到目前为止,许多省份的农业保险业务已经完全停办,广大农民处于“投保无门”的窘境。刘京生强调,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在全国很多省份,农业保险已经名存实亡。
这并非危言耸听。作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最大的经营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计显示,到2002年底,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3.41亿元,已不到当年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收入的1%。同时,人保计划海外上市的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股份制改造即将完成。据有关人士透露,农业保险由于常年亏损经营,很可能将被彻底停掉。而另一家农业保险经营实体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虽已由地方性公司变为全国性公司,但明确表示“并无在全国扩展农险业务的打算”。
一个典型事件是:在业内得到普遍肯定的上海市政府与人保上海分公司合作经营的农业保险也在近期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据悉,农业保险“上海模式”的试点开始于1991年,后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上海农业风险基金委员会”,市财政建立准备基金。农业保险单独立账,独立核算,由地方政府推动,实行区域性“统保”。人保则负责技术和人力,全面代理农险的承保和赔付,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
目前,上海农业保险的险种由11个增加到22个,保费收入和理赔金额增加三倍,风险基金积累增加10倍。2002年,上海农险业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水稻保险承保率高达85%,蔬菜保险承保面积较之上年增加一倍。尽管去年上海遭遇三次台风,但受灾的投保农民都及时地从保险公司得到了赔款,顺利解决了农民生活和再生产的困难。但日前,纳入股份制改造统一规划的人保上海分公司已宣布将退出合作。
“农险被商业性保险公司彻底抛弃已成定局,农业保险陷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困境,”首都经贸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庹国柱教授指出,“这已是业内的共识。”
赔钱的农险
尽管如此,20年前开始的农业保险试验曾经让很多人感到欢欣鼓舞。
上个世纪30年代,农业保险在中国出现,1958年停止。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恢复国内业务两年后,开始重新试办农业保险,范围是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当时的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涵盖种养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一般不包括农村其他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明确不以赢利为目的。
虽然缺乏损失经验和经营技术等条件,人保还是迅速在全国开发出60多个农险险种,涉及各地的主要农作物,如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瓜果、大棚蔬菜等,畜牧业则除了奶牛、耕牛、生猪等一般家畜外,还涵盖了一些特种养殖动物,如梅花鹿、水獭等。承保的具体风险事故包括主要自然灾害——旱灾、洪涝、台风、冰雹以及畜禽各种疾病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研究农业保险长达十几年,也见证了农业保险发展的大部分时期。据他介绍,在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发展的10年间,农业保险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保费收入从最初的23万元猛增到1992年的8.17亿元,达到一个顶峰,占到当年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4.2%。
但在农险保费快速增长的同时,另一方面是高企不下的赔付率。人保的相关统计显示,农业保险开展21年来,年均赔付率高达94.6%,其中,赔付率在100%以上的年份有七年,最高一年的赔付率为136%,最低的年赔付率也在67%以上。这些数字远远高于其他财产保险。
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在人保工作了近20年,1996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负责财产保险的监管工作。据他介绍,财产保险的赔付临界点是68%,即超过这一数字的赔付率将导致保险公司在这一业务上出现亏损。据悉,目前,人保因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引致的亏损数额累计已经超过数十亿元。
困难还不仅仅来自于高昂的赔付率。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农民收入普遍很低,生产经营又十分分散,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开始便不得不面对“展业难、收费难、理赔难”的局面,经营成本较之一般财寿险业务要高出很多。而这也是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面对广大的农险市场始终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3年,农业保险开始出现萎缩,保费收入一度大幅下降。1996年,人保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制。1997年开始,人保的农业保险收入持续减少。截至2002年,年均降幅超过17%,去年的下降幅度更是高达32%。经过调整,公司目前只有剩下不多的30多个农险险种尚在部分地区维持经营。
安盟的“他山之石”
以人保为代表的国内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即将全面退出,使得中国的农业保险在发展了20年后终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这个本来就已持续萎缩的市场从此留下了大块的空白,对于“觊觎”中国保险市场已久的安盟来说无疑是天赐良机。
安盟对中国保险的关注已有时日。1994年,安盟北京代表处(原甘保险)设立,成为首家进入中国的法国保险公司。2000年3月,安盟向中国保监会正式递交了营业许可的申请。
安盟的历史是与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的出现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Isere省的一个地方,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对付火灾,率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1850年,安盟最早的互助保险组织诞生。1900年,法国通过了“农业互助保险法”(AMA),确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的法律地位,并为此后法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前,已经成为法国第二大综合性保险公司的安盟依然占据着农业保险市场的霸主地位,拥有法国农村保险市场66%的份额,2001年农业保险(种养业)的保费收入为9.0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70多亿元)。2002年,公司合并保费收入119.3亿欧元,总资产为643亿欧元。
2001年,安盟与中国保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研究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尽管我们的经营领域涵盖财寿险,但我们还是决定发挥自己的专长——农业保险上的经验,”安盟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宏强调指出,“因为这也是中国目前非常需要的。”
2002年5月,安盟在研究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中国过去25年中气象风险及其对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分析,拿出了自己对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研究的第一份成果——关于在中国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的建议书。9月,安盟派出农险专家参加到由中国保监会牵头组织的“中国农业保险研究课题小组”中,在江苏、四川、吉林三省的17个村庄进行了考察,走访了40家多农户。两个月后,安盟提交了《中国农村保险调查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安盟提出了关于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建议。首先,将农业巨灾保险与一般的农业保险区别开来,商业性保险公司只适宜经营一般性的农险,而对于洪涝、干旱、大面积的病虫害等农业巨灾,由于波及面积大,损失严重而无法承担。安盟认为,没有对与农业有关的保险做科学分类是导致中国既往商业性保险公司败退的重要原因。据人保有关人士介绍,尽管还保有与洪水等有关的农险,但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获得承保的已经越来越少。其次,应把农业保险的概念从狭义的种养业保险扩大为“与农业经营活动有关”的保险。
这实际上也勾勒出了安盟意欲在中国农业市场开拓的业务蓝图,即向农民提供囊括生产与生活各个方面的所谓“一揽子”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安盟认为,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农民都在农业活动之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后者也构成了农民收入的大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险长期缺位的情况下,农民对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很大的潜在需求。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安盟所谓的农业保险实际上已扩展为农村保险。
张宏肯定了这一说法。他说,农业保险是保险业里公认的“苦活”,与农业生产本身的性质相关,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征。尽管经营了100多年,但如果单就种养业的保险业务来看,安盟的经验能保持盈亏平衡已实属不易。对于商业性公司,这样的结果定是难以为继的。张宏坦言:“我们的发展思路是以种养业做招牌,同时吸引农民来投保财寿险,以其他业务相对较高的收益来维持公司的正常发展。百年来,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据张宏介绍,安盟在中国的经营范围是“在一个已开放城市经营财产险”,尽管少了寿险这条腿的支持,安盟还是显得颇有信心。而通过年前的调研,已对中国农村有所感知的安盟最终将“根据地”定在了四川成都,理由是“四川的农业生产水平和耕作形态更具有典型性”。目前,拿到牌照的安盟已经开始布点工作。据张宏透露,安盟将首先在成都市周边八个郊区县中选定一到两家进行试点,时间定在明年。
据悉,在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安盟将主要发展大众型保险产品,保费占农户产值的1%~4%。对于赢利的预计,安盟承认没有时间表,并表示谨慎乐观。
呼唤政策支持
无论被解释为公关手段的演绎,还是以时间换取空间的战术,安盟的进入都让波澜不惊的农业保险市场再次泛起涟漪,也再度引发对于已久陷困境的农业保险的关注与思考。
尽管头顶SARS阴影,4月25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安盟协办的“中法农业保险论坛”还是如期召开,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并发表了讲话。吴定富表示,要抓紧研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的可行性,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
在首都经贸大学庹国柱教授看来,人保从农业保险市场全面撤出,不仅是必然的结果,更是一种建言。据悉,此前人保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给予政策支持。
庹国柱认为,农业保险实质上是建立中国现代农业风险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业保险,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中国农业只能是“靠天吃饭”。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一家一户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也不能简单等同于让财政出钱补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农险处处长王亚明也认为,应尽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框架,允许各地探索不同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
业内专家认为,在商业性保险公司退出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在农业保险的组织制度方面进行创新。据介绍,有关方面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索主要有五种取向,集中在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一是政府主办、政府经营,建立农业保险公司;二是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保险经营模式;三是政府支持下的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四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模式;五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庹国柱分析指出,相互保险公司的模式尽管在法国等国家的实践证明具有很大优势,但由于在我国尚属新事物,与《保险法》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可行性有疑问。他主张建立由政府主管,商业性保险公司来经营的模式。
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则认为,应改我国长期实行的自主经营型的农业保险为财政支持型的农业保险,国家不对保险费率直接补贴,而是对经营主体的亏损进行补贴。在合作制基础上,采用相互制保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调动农民投保和投资的积极性,避免以往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逆选择及其他矛盾。
“对于安盟的进入,我很高兴。我们中国人做不好的事情,外国人帮我们做,当然应该欢迎。但安盟会在中国农村怎么操作,我现在还只能拭目以待。”庹国柱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