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认为,矿产资源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财产所有者的权益和探明、开采矿产资源的投资回收及相应的利润获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中形成的矿床和矿业权载体均是国家投资,地勘单位探明的.矿业权价值如何在国家和地勘单位之间分割、对国地勘费的正常运转、地勘单位收益及国家所有者收益意义重大.文章探讨了地勘单位对已形成的矿业权权益分享问题,并提出了国家和地勘单位之间供商量的分割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