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学界普遍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四大块,这是基于合作形式的习惯分类方法,与现代刑事司法合作的起源与发展和国际上刑事司法合作条约的缔结方式密切相关,但并不是建立在严格的理论基础之上。因此,明确提出国际侦查合作的概念,突出这一现象的诉讼法本质属性,在刑事诉讼进程的整体框架视角下选取国际侦查合作的基本范畴进行系统考察,旨在为这一交叉领域的理论基础构建以及制度设计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