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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绑架弱女子,命在旦夕无人救
2006年12月11日,四川省宜宾市被绵绵的夜雨笼罩着。19时30分许,在宜宾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的郭斯英,在川南医院看望了一个客户之后,刚刚步出医院大门就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妈妈,我好想你呀……”一听是儿子的声音,顿时,一股暖流驱散了她通体的寒意。
郭斯英告诉儿子她在川南医院的大门旁边等他来见面。算算已经40天没有见过儿子了,她真是好想好想儿子啊。自从10月2日她同前夫叶勇奇离婚以后,怕前夫对她施暴,她时刻提防和躲避着前夫,住在何处连儿子也没有告诉。
郭斯英伫立在寒风冷雨中,但马上就要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了,她心中感到暖洋洋的。等待了约30分钟,郭斯英看到前方开来了一辆熟悉的小货车,在离她30米开外停在了路边,从车上跳下了几个人,她正用目光搜寻儿子的身影,却看见前夫叶勇奇从车上跳下来,迅速地向她跑过来。她顿时有一种不幸的预兆,转身想离开。
叶勇奇飞速冲了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就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酒瓶,猛力向她的头部一砸,只听得“嚓”的一声,血和酒就从她的额头上火辣辣地往下流……
与此同时,随叶勇奇来的几个人一齐围住郭斯英,架着把她往小货车上拖。郭斯英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叶又用酒瓶当头向她砸去,并把她的手机抢了过去。无奈,郭斯英只能被他们绑架上车。
郭斯英同叶勇奇离婚以后,居无定所,四处躲避,不敢见前夫。叶经过多方寻找没有找到她的身影。因而,他就设下圈套,利用儿子来引出她。
在车上,叶勇奇把郭斯英牢牢地控制住。这时郭斯英的前额血流不止,痛苦难忍。尽管如此,叶勇奇仍然没有放过对她的折磨,不时用手卡她的脖子,用拳头打她。叶勇奇恶狠狠地说:“我看你往哪里躲,老子今天抓住你一定不会轻易放过,老子要把你往死里整。”
天已经被黑夜笼罩,冬夜的寒风刺骨。郭斯英在痛苦不堪的煎熬中,遭受着叶勇奇的疯狂摧残。肉体的神经已经疼痛得麻木了,精神的痛苦又涌上心头。在她的眼前,浮现出同前夫结婚16年来,遭遇过的一次次伤害,一幕幕苦难镜头……
挥刀砍断前妻腿,将腿抛进滚滚河水中
11日20时30分左右,叶勇奇等人终于把郭斯英绑架到了宜宾近郊江北一个小区一幢七楼的住宅里。这里是叶勇奇同她离婚后租住的房屋。
叶勇奇把郭斯英扔进屋里后,他精疲力竭地躺倒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口一口地吸着闷烟,一杯一杯地喝着烈酒。
大约过了30分钟,求生的本能刺激着郭斯英的大脑,慢慢地激活了她的意识,使她的思维渐渐地清醒一些了。她开始思索着如何采取对策来应付叶勇奇,避免今晚的大难临头。她艰难地移动着来到厕所门口,试图寻求获救的机会。可叶勇奇就像一头猛兽一样冲过来,伸出魔爪一把将她拉出厕所,扔到地上就势猛踢一脚,然后像暴雨的拳头就砸向了她,他一边打,一边骂道:“给老子跪着求饶!”
郭斯英想逃脱的念头,再一次被叶勇奇的暴力淹没。她只得按照叶勇奇的命令跪在地上,正在这时她听见了叩门声。叶勇奇顺势又踢了她一脚骂道:“给老子跪好不准动。”
叶勇奇去开了门,随着进来了几个人。郭斯英用眼睛的余光看到进门的人除了绑架她的那几个人之外,还有她朝思暮想的儿子。可儿子迫于暴君父亲的恶行,不敢出手救助跪在地上的妈妈,也只能伤心落泪地站在旁边,无奈地看着这个惨不忍睹的场面。
进屋后的几个人有的坐在沙发上,有的在屋里来回踱步,抽烟的抽烟、喝酒的喝酒。
郭斯英跪地而泣,渴望着有个善良的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令她失望的是却没有人敢站出来,她只能自救了。她想趁叶的朋友和儿子在场之机求生,这样他也许不会把她“往死里整”,可能会放过她。
郭斯英扑到叶勇奇的面前说:“我求求你了,我们已经离婚了,你就发发善心吧,求你看在儿子的面上放过我吧。”
“休想,你给老子戴绿帽子让我在外面抬不起头,我今天要雪耻,把你弄回来就是要往死里整!”
求魔鬼无用,郭斯英就向屋里的一个女人求救。她又跪在这个女人的面前祈求说:“大姐,看在我们都是女人的分上,你们今晚就不要走了,你们若是走了,今晚我就逃不过劫难,说不定他会整死我的!”
“你们少管闲事,都给我滚出去,否则,老子对任何人都不客气了。”听了叶勇奇的大骂之后,几个朋友都怕惹火烧身,便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叶的住处。
郭斯英见其他人已经离开了,就喊她的儿子不要离开。叶勇奇顺手拿起桌上的酒瓶猛力地砸在她的头上,一股鲜血喷涌而出。
见势不妙,儿子急忙上前来保护妈妈。叶勇奇高举右手,“啪”一个巴掌打在儿子的脸上,然后他大声威胁儿子道:“快给老子滚出去,再不走就连你一起收拾。”儿子知道野蛮的他是说得出来就能做得出来的,因而也只好胆怯地出了门。
儿子的脚刚一迈出门,叶勇奇就把防盗门反锁了。屋里就只剩下两人了,一种更加阴森恐怖的气息充满了房间,郭斯英感觉到疯狂的暴力又将再次向她袭来。
“今晚别再想有人来帮你,你不是想跑吗?想到外面去找野男人鬼混吗?休想,做美梦去吧!就是离婚了你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我更不能让别的男人拥有我的女人。今天,我要把你的腿砍断,看你还能不能跑了。”
叶勇奇嘴里不停地辱骂着郭斯英,同时又疯狂地对她实施暴力,用酒瓶砸她的头,用手卡她的脖子,用烟头烧她的脸。郭已经没有一点点反抗的能力了,只能任其毒打和凌辱。她渐渐地被折磨得昏了过去……
“咚咚咚……”郭斯英从昏迷中痛醒了过来,她用力睁开眼睛惊愕地看到一个残酷的现实:叶勇奇正在用一把长有50厘米的砍刀砍她的左腿。见状,她不敢挣扎、不敢说话,生怕这个失去理智的魔鬼一刀要了她的命。
郭斯英眼睁睁地看着叶勇奇疯狂地举着手中的砍刀,边砍边咆哮着:“我让你跑,我让你在外面养野汉子……”染满鲜血的刀在空中挥舞着,血四处飞溅着,沾满了叶勇奇的双手……
郭斯英仔细一看,竟然发现自己的右腿已经被砍了下来丢在旁边。而且叶勇奇还在继续用刀砍她的左腿,鲜血染红的砍刀已经砍卷了,叶勇奇至少砍了她三四十刀之后,好像再也没有力气砍下她的左腿了,就将血淋淋的砍刀一把扔在地上。
11日23时许,叶勇奇拎起前妻血淋淋的右腿,用衣物包裹住,从楼上下来就往小区院子外面走去。
叶勇奇匆匆而去的身影,正好被还躲在小区里等候的儿子看见了,他急奔上楼冲进屋里,见到妈妈的腿被砍了一条,两条腿鲜血喷涌。他立即拨打了120……
郭斯英被送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迅速抢救,保住了生命。
叶勇奇跑到了岷江大桥上,把前妻的右腿抛进了滚滚流淌的岷江河水之中。之后,他站在岷江大桥上给朋友打电话称:“我已经把她的腿砍掉了,刚才扔进了岷江里。”
挣脱16年枷锁,东躲西藏仍难逃厄运
郭斯英今年35岁。1987年她从屏山县考入宜宾工业技术学校。在校3年里她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前茅。1990年4月郭斯英满18岁,同学们给她过生日的时候,叶勇奇被郭斯英的一个同学带来,一同参加了她的生日宴会。从此,他们就相识了。
叶勇奇当时是宜宾一家企业的职工,家在宜宾市城区,他在家排行老幺,叶家也算一户殷实人家。同郭斯英认识之后,叶勇奇经常到学校找郭斯英玩,时而请她吃饭,时而又邀请她去歌厅唱歌,陪她逛街……
1990年6月,郭斯英即将毕业离校,此时他们已经相识了两个月。夏日的夜晚多情浪漫,郭斯英同叶勇奇从歌厅出来后,信步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当他们走到郭斯英学校附近时,叶勇奇伸出粗大的双手捧起郭斯英温柔的小手放在胸前说:“斯英,你是我认识的女孩子中最可爱的一个,我觉得你温柔又可爱,既有文化又通情达理,既美丽又大方,我们耍朋友吧?”
面对一个看似“成功男人”的追求,郭斯英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已被打动了芳心,露出含羞的笑容。叶勇奇见势就将嘴唇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烙下了一个热吻……
7月1日,郭斯英参加完学校的毕业典礼之后,叶勇奇就带上丰富的礼品,跟随郭斯英回屏山县的老家拜见了她的父母,并竭诚表现自己,赢得了郭家父母的好感。
7月19日,是郭斯英同叶勇奇认识3个月的纪念日。这天,叶勇奇在他的家里专门为此举行了一个纪念仪式,并将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戴在了郭斯英的手指上:“斯英,我爱你,嫁给我吧,今生我一定给你幸福。”郭斯英在叶勇奇炽热而又殷勤的追求下,同意了这桩婚事。随即叶勇奇通过关系,把郭斯英的年龄从18岁改成21岁,两个人很快结了婚。
天真的郭斯英憧憬着未来,渴望夫妻百年好合、恩爱幸福……然而,结婚才刚刚两个月,郭斯英新婚的美梦就被叶勇奇一个重拳击得粉碎。那天夜晚,叶勇奇在外面喝醉了酒很晚才回家,郭斯英起床为他开门时稍迟了一点点,他一进门就当头给了她一拳。之后,叶勇奇只要遇到一点点不顺心的事,就拿郭斯英来出气……
1991年8月,郭斯英生下儿子,她以为丈夫会因此而改变脾气,对她好一些。然而,好日子并没有开始,更加严重的家庭暴力随之而来。
有一天晚上,叶勇奇打牌回家叫郭斯英给他开门,当时她正在给儿子喂奶就没去开门,他自己打开门进屋后一把抢过奶瓶砸在她的头上,随后将她拖出家门,荒唐地把她扔进了粪池……
每当遭受叶勇奇的毒打,郭斯英就想离婚,可郭斯英一旦向叶勇奇提出离婚,他就更加疯狂:“你想离婚了去找野男人,想得美。你既然嫁给了我,生是叶家的人,死是叶家的鬼!你再叫我去离婚,老子就先整死你!”于是郭斯英常常怀抱幼小的儿子,以泪洗面,在痛苦之中煎熬度日……
1999年,叶勇奇因在单位表现不好下岗了。为了生活,郭斯英应聘到宜宾人寿保险公司上班。她在单位除了上班之外,一般都不敢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只要一到下班时间,她无论如何都要急急忙忙地赶快回家,她只要超出了叶勇奇给她“规定”的时间就要挨打。
一次公司派郭斯英同一位男同事一起出差,结果当晚这位男同事就接到了叶勇奇的恐吓电话。从此,公司再也不敢安排郭斯英出差了。
据郭斯英公司的一位领导介绍,郭斯英在公司工作6年了,品德很好、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又很敬业,同事们都很喜欢她。她立志为他人保平安,却没有保住自己的平安。公司的人经常看见她鼻青脸肿地到单位,问她怎么搞的,她总说自己不小心摔伤的。但时间一长,大家都猜出了她常常在家遭遇丈夫的暴力……
长达16年的家庭暴力生活,终于让郭斯英忍无可忍,坚决提起诉讼同叶勇奇离婚。
经过几年的诉讼,2006年10月2日,法院终于判决了郭斯英同叶勇奇离婚。就在他们等待领取判决书的时候,叶勇奇买了一把砍刀,多次扬言要砍死郭斯英。当郭斯英终于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就立即搬出了叶家,并非常注意隐蔽自己的行踪,小心翼翼地躲着叶勇奇,害怕他对自己施暴。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
案发之后叶勇奇被拘捕。野蛮残忍的叶勇奇到底何许人也?他今年40岁,初中文化,原系宜宾某企业工人,但已下岗多年没有正式工作,后来与朋友合伙买了一辆小货车跑运输。叶勇奇是家中的幺儿,从小娇生惯养,脾气古怪,性格暴躁,称霸耍横,恶习成性,劣迹斑斑。
当公安人员讯问叶勇奇为何要如此残暴对待前妻时,他却厚颜无耻地说:“因为她有外遇,又不好好持家,对我和儿子也不好好照顾,整天只晓得在外面鬼混。特别是我们离婚以后她就东躲西藏地不肯见我,我怕她嫁给别的男人……”
编后:近年来,家庭暴力在我国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对受暴者而言,家庭暴力已是性命攸关的大事。除了最常见的丈夫殴打妻子之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有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家庭暴力使得家失去了宁静,变成了战场……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务事”,外人不好干涉,相关的俗语有“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着这样的幌子肆意横行。而旁人在目睹这种暴力时,也多半是袖手旁观,不会将它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所以造成了很多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仍血淋淋地发生!本案是又一个鲜明的例子!
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遏制家庭暴力,除了在法律法规上完善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只有我们每个人走出传统农业社会的家庭观念,认清问题的严肃性,把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看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才能保护广大妇女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面对家庭暴力问题,制止发生在别人身上卑劣的侵害,对受暴者伸出援助之手,协助他们及早脱离险境,远离伤害!
相关资料:
关于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缝妻会阴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发生了家庭暴力,你向谁求助?
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戚朋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是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110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家庭暴力该负什么责任?
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
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中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男性统治地位及父权文化观念,使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各阶段都会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受到基于性别的暴力。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消除家庭暴力,1999年11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指定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资料来源:CCTV-法治频道)
编辑 / 刘雅琴
2006年12月11日,四川省宜宾市被绵绵的夜雨笼罩着。19时30分许,在宜宾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的郭斯英,在川南医院看望了一个客户之后,刚刚步出医院大门就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妈妈,我好想你呀……”一听是儿子的声音,顿时,一股暖流驱散了她通体的寒意。
郭斯英告诉儿子她在川南医院的大门旁边等他来见面。算算已经40天没有见过儿子了,她真是好想好想儿子啊。自从10月2日她同前夫叶勇奇离婚以后,怕前夫对她施暴,她时刻提防和躲避着前夫,住在何处连儿子也没有告诉。
郭斯英伫立在寒风冷雨中,但马上就要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了,她心中感到暖洋洋的。等待了约30分钟,郭斯英看到前方开来了一辆熟悉的小货车,在离她30米开外停在了路边,从车上跳下了几个人,她正用目光搜寻儿子的身影,却看见前夫叶勇奇从车上跳下来,迅速地向她跑过来。她顿时有一种不幸的预兆,转身想离开。
叶勇奇飞速冲了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就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酒瓶,猛力向她的头部一砸,只听得“嚓”的一声,血和酒就从她的额头上火辣辣地往下流……
与此同时,随叶勇奇来的几个人一齐围住郭斯英,架着把她往小货车上拖。郭斯英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叶又用酒瓶当头向她砸去,并把她的手机抢了过去。无奈,郭斯英只能被他们绑架上车。
郭斯英同叶勇奇离婚以后,居无定所,四处躲避,不敢见前夫。叶经过多方寻找没有找到她的身影。因而,他就设下圈套,利用儿子来引出她。
在车上,叶勇奇把郭斯英牢牢地控制住。这时郭斯英的前额血流不止,痛苦难忍。尽管如此,叶勇奇仍然没有放过对她的折磨,不时用手卡她的脖子,用拳头打她。叶勇奇恶狠狠地说:“我看你往哪里躲,老子今天抓住你一定不会轻易放过,老子要把你往死里整。”
天已经被黑夜笼罩,冬夜的寒风刺骨。郭斯英在痛苦不堪的煎熬中,遭受着叶勇奇的疯狂摧残。肉体的神经已经疼痛得麻木了,精神的痛苦又涌上心头。在她的眼前,浮现出同前夫结婚16年来,遭遇过的一次次伤害,一幕幕苦难镜头……
挥刀砍断前妻腿,将腿抛进滚滚河水中
11日20时30分左右,叶勇奇等人终于把郭斯英绑架到了宜宾近郊江北一个小区一幢七楼的住宅里。这里是叶勇奇同她离婚后租住的房屋。
叶勇奇把郭斯英扔进屋里后,他精疲力竭地躺倒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口一口地吸着闷烟,一杯一杯地喝着烈酒。
大约过了30分钟,求生的本能刺激着郭斯英的大脑,慢慢地激活了她的意识,使她的思维渐渐地清醒一些了。她开始思索着如何采取对策来应付叶勇奇,避免今晚的大难临头。她艰难地移动着来到厕所门口,试图寻求获救的机会。可叶勇奇就像一头猛兽一样冲过来,伸出魔爪一把将她拉出厕所,扔到地上就势猛踢一脚,然后像暴雨的拳头就砸向了她,他一边打,一边骂道:“给老子跪着求饶!”
郭斯英想逃脱的念头,再一次被叶勇奇的暴力淹没。她只得按照叶勇奇的命令跪在地上,正在这时她听见了叩门声。叶勇奇顺势又踢了她一脚骂道:“给老子跪好不准动。”
叶勇奇去开了门,随着进来了几个人。郭斯英用眼睛的余光看到进门的人除了绑架她的那几个人之外,还有她朝思暮想的儿子。可儿子迫于暴君父亲的恶行,不敢出手救助跪在地上的妈妈,也只能伤心落泪地站在旁边,无奈地看着这个惨不忍睹的场面。
进屋后的几个人有的坐在沙发上,有的在屋里来回踱步,抽烟的抽烟、喝酒的喝酒。
郭斯英跪地而泣,渴望着有个善良的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令她失望的是却没有人敢站出来,她只能自救了。她想趁叶的朋友和儿子在场之机求生,这样他也许不会把她“往死里整”,可能会放过她。
郭斯英扑到叶勇奇的面前说:“我求求你了,我们已经离婚了,你就发发善心吧,求你看在儿子的面上放过我吧。”
“休想,你给老子戴绿帽子让我在外面抬不起头,我今天要雪耻,把你弄回来就是要往死里整!”
求魔鬼无用,郭斯英就向屋里的一个女人求救。她又跪在这个女人的面前祈求说:“大姐,看在我们都是女人的分上,你们今晚就不要走了,你们若是走了,今晚我就逃不过劫难,说不定他会整死我的!”
“你们少管闲事,都给我滚出去,否则,老子对任何人都不客气了。”听了叶勇奇的大骂之后,几个朋友都怕惹火烧身,便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叶的住处。
郭斯英见其他人已经离开了,就喊她的儿子不要离开。叶勇奇顺手拿起桌上的酒瓶猛力地砸在她的头上,一股鲜血喷涌而出。
见势不妙,儿子急忙上前来保护妈妈。叶勇奇高举右手,“啪”一个巴掌打在儿子的脸上,然后他大声威胁儿子道:“快给老子滚出去,再不走就连你一起收拾。”儿子知道野蛮的他是说得出来就能做得出来的,因而也只好胆怯地出了门。
儿子的脚刚一迈出门,叶勇奇就把防盗门反锁了。屋里就只剩下两人了,一种更加阴森恐怖的气息充满了房间,郭斯英感觉到疯狂的暴力又将再次向她袭来。
“今晚别再想有人来帮你,你不是想跑吗?想到外面去找野男人鬼混吗?休想,做美梦去吧!就是离婚了你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我更不能让别的男人拥有我的女人。今天,我要把你的腿砍断,看你还能不能跑了。”
叶勇奇嘴里不停地辱骂着郭斯英,同时又疯狂地对她实施暴力,用酒瓶砸她的头,用手卡她的脖子,用烟头烧她的脸。郭已经没有一点点反抗的能力了,只能任其毒打和凌辱。她渐渐地被折磨得昏了过去……
“咚咚咚……”郭斯英从昏迷中痛醒了过来,她用力睁开眼睛惊愕地看到一个残酷的现实:叶勇奇正在用一把长有50厘米的砍刀砍她的左腿。见状,她不敢挣扎、不敢说话,生怕这个失去理智的魔鬼一刀要了她的命。
郭斯英眼睁睁地看着叶勇奇疯狂地举着手中的砍刀,边砍边咆哮着:“我让你跑,我让你在外面养野汉子……”染满鲜血的刀在空中挥舞着,血四处飞溅着,沾满了叶勇奇的双手……
郭斯英仔细一看,竟然发现自己的右腿已经被砍了下来丢在旁边。而且叶勇奇还在继续用刀砍她的左腿,鲜血染红的砍刀已经砍卷了,叶勇奇至少砍了她三四十刀之后,好像再也没有力气砍下她的左腿了,就将血淋淋的砍刀一把扔在地上。
11日23时许,叶勇奇拎起前妻血淋淋的右腿,用衣物包裹住,从楼上下来就往小区院子外面走去。
叶勇奇匆匆而去的身影,正好被还躲在小区里等候的儿子看见了,他急奔上楼冲进屋里,见到妈妈的腿被砍了一条,两条腿鲜血喷涌。他立即拨打了120……
郭斯英被送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迅速抢救,保住了生命。
叶勇奇跑到了岷江大桥上,把前妻的右腿抛进了滚滚流淌的岷江河水之中。之后,他站在岷江大桥上给朋友打电话称:“我已经把她的腿砍掉了,刚才扔进了岷江里。”
挣脱16年枷锁,东躲西藏仍难逃厄运
郭斯英今年35岁。1987年她从屏山县考入宜宾工业技术学校。在校3年里她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前茅。1990年4月郭斯英满18岁,同学们给她过生日的时候,叶勇奇被郭斯英的一个同学带来,一同参加了她的生日宴会。从此,他们就相识了。
叶勇奇当时是宜宾一家企业的职工,家在宜宾市城区,他在家排行老幺,叶家也算一户殷实人家。同郭斯英认识之后,叶勇奇经常到学校找郭斯英玩,时而请她吃饭,时而又邀请她去歌厅唱歌,陪她逛街……
1990年6月,郭斯英即将毕业离校,此时他们已经相识了两个月。夏日的夜晚多情浪漫,郭斯英同叶勇奇从歌厅出来后,信步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当他们走到郭斯英学校附近时,叶勇奇伸出粗大的双手捧起郭斯英温柔的小手放在胸前说:“斯英,你是我认识的女孩子中最可爱的一个,我觉得你温柔又可爱,既有文化又通情达理,既美丽又大方,我们耍朋友吧?”
面对一个看似“成功男人”的追求,郭斯英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已被打动了芳心,露出含羞的笑容。叶勇奇见势就将嘴唇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烙下了一个热吻……
7月1日,郭斯英参加完学校的毕业典礼之后,叶勇奇就带上丰富的礼品,跟随郭斯英回屏山县的老家拜见了她的父母,并竭诚表现自己,赢得了郭家父母的好感。
7月19日,是郭斯英同叶勇奇认识3个月的纪念日。这天,叶勇奇在他的家里专门为此举行了一个纪念仪式,并将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戴在了郭斯英的手指上:“斯英,我爱你,嫁给我吧,今生我一定给你幸福。”郭斯英在叶勇奇炽热而又殷勤的追求下,同意了这桩婚事。随即叶勇奇通过关系,把郭斯英的年龄从18岁改成21岁,两个人很快结了婚。
天真的郭斯英憧憬着未来,渴望夫妻百年好合、恩爱幸福……然而,结婚才刚刚两个月,郭斯英新婚的美梦就被叶勇奇一个重拳击得粉碎。那天夜晚,叶勇奇在外面喝醉了酒很晚才回家,郭斯英起床为他开门时稍迟了一点点,他一进门就当头给了她一拳。之后,叶勇奇只要遇到一点点不顺心的事,就拿郭斯英来出气……
1991年8月,郭斯英生下儿子,她以为丈夫会因此而改变脾气,对她好一些。然而,好日子并没有开始,更加严重的家庭暴力随之而来。
有一天晚上,叶勇奇打牌回家叫郭斯英给他开门,当时她正在给儿子喂奶就没去开门,他自己打开门进屋后一把抢过奶瓶砸在她的头上,随后将她拖出家门,荒唐地把她扔进了粪池……
每当遭受叶勇奇的毒打,郭斯英就想离婚,可郭斯英一旦向叶勇奇提出离婚,他就更加疯狂:“你想离婚了去找野男人,想得美。你既然嫁给了我,生是叶家的人,死是叶家的鬼!你再叫我去离婚,老子就先整死你!”于是郭斯英常常怀抱幼小的儿子,以泪洗面,在痛苦之中煎熬度日……
1999年,叶勇奇因在单位表现不好下岗了。为了生活,郭斯英应聘到宜宾人寿保险公司上班。她在单位除了上班之外,一般都不敢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只要一到下班时间,她无论如何都要急急忙忙地赶快回家,她只要超出了叶勇奇给她“规定”的时间就要挨打。
一次公司派郭斯英同一位男同事一起出差,结果当晚这位男同事就接到了叶勇奇的恐吓电话。从此,公司再也不敢安排郭斯英出差了。
据郭斯英公司的一位领导介绍,郭斯英在公司工作6年了,品德很好、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又很敬业,同事们都很喜欢她。她立志为他人保平安,却没有保住自己的平安。公司的人经常看见她鼻青脸肿地到单位,问她怎么搞的,她总说自己不小心摔伤的。但时间一长,大家都猜出了她常常在家遭遇丈夫的暴力……
长达16年的家庭暴力生活,终于让郭斯英忍无可忍,坚决提起诉讼同叶勇奇离婚。
经过几年的诉讼,2006年10月2日,法院终于判决了郭斯英同叶勇奇离婚。就在他们等待领取判决书的时候,叶勇奇买了一把砍刀,多次扬言要砍死郭斯英。当郭斯英终于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就立即搬出了叶家,并非常注意隐蔽自己的行踪,小心翼翼地躲着叶勇奇,害怕他对自己施暴。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
案发之后叶勇奇被拘捕。野蛮残忍的叶勇奇到底何许人也?他今年40岁,初中文化,原系宜宾某企业工人,但已下岗多年没有正式工作,后来与朋友合伙买了一辆小货车跑运输。叶勇奇是家中的幺儿,从小娇生惯养,脾气古怪,性格暴躁,称霸耍横,恶习成性,劣迹斑斑。
当公安人员讯问叶勇奇为何要如此残暴对待前妻时,他却厚颜无耻地说:“因为她有外遇,又不好好持家,对我和儿子也不好好照顾,整天只晓得在外面鬼混。特别是我们离婚以后她就东躲西藏地不肯见我,我怕她嫁给别的男人……”
编后:近年来,家庭暴力在我国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对受暴者而言,家庭暴力已是性命攸关的大事。除了最常见的丈夫殴打妻子之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有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家庭暴力使得家失去了宁静,变成了战场……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务事”,外人不好干涉,相关的俗语有“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着这样的幌子肆意横行。而旁人在目睹这种暴力时,也多半是袖手旁观,不会将它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所以造成了很多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仍血淋淋地发生!本案是又一个鲜明的例子!
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遏制家庭暴力,除了在法律法规上完善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只有我们每个人走出传统农业社会的家庭观念,认清问题的严肃性,把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看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才能保护广大妇女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面对家庭暴力问题,制止发生在别人身上卑劣的侵害,对受暴者伸出援助之手,协助他们及早脱离险境,远离伤害!
相关资料:
关于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缝妻会阴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发生了家庭暴力,你向谁求助?
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戚朋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是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110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家庭暴力该负什么责任?
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
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中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男性统治地位及父权文化观念,使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各阶段都会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受到基于性别的暴力。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消除家庭暴力,1999年11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指定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资料来源:CCTV-法治频道)
编辑 / 刘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