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执政监督文化是贯穿治国理政过程、覆盖执政系统和执政要素的一套关涉执政监督并反映其观念原则、思维方式、制度规范、行为作风、情感态度等的心理取向、价值追求和社会评价的总和。它具有自觉性、法制性、互动性和政策性的基本特征。执政监督文化对于强化政党治理、塑造民众的政治心理,进而引导和调节民众的政治行为、最终稳固执政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百年奋斗征程,执政监督体系愈发完备,执政监督文化日益深入人心,既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同时也为世界政党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与方案。
关键词:执政监督文化;政治功能;政治文化;政党文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1)10-0028-07
作者简介:易明(1981-),男,河北廊坊人,肇庆学院政法學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法治与社会治理;李怡(1958-),女,湖北安陆人,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
作为庞大的政治文化体系的一个分支,执政监督文化虽然在民主政治共同体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其特殊的文化形态和内涵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执政监督文化从属于政治文化和政党文化,同时又具有不同于政治文化和政党文化的特质,它植根并贯穿执政过程和执政系统之中,成为执政党强化自身建设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标识之一,具有鲜明的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文化功能。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执政党自我监督是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性课题,如何通过监督强化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巨大挑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致力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逐步建构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党和国家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极大提升了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的能力,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本质与边界: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的内涵
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是现代民主政治共同体内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政治行为,它的基本内容是执政党通过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具体来说,就是以政治活动建立政权机关、制定制度规范、厘清权力配置,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秩序内的全面发展。在看似纷繁复杂的各种执政行为中,内蕴其中并起着关键作用的是一种文化要素的活动。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活动受到其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的支配和支撑,执政过程无时无刻不受到这些因素的导引,这种导引实际上就是执政文化。执政党在推行、贯彻执政思维理念和规范政策过程中,出于增强执政合法性、稳固执政秩序和地位的需要,往往需要检视自身的执政行为与活动,这种带有自觉性质的检视行为同样是执政党的政治行为,同样受其自身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的影响与支配,这就内在地形成了执政文化的一个分支,即执政监督文化。它是执政党主导下的贯穿治国理政过程、覆盖执政系统和要素的一套赋予意义和秩序的观念原则、思维方式、制度规范、行为作风、情感态度等的心理取向、价值追求和社会评价的总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监督文化则是在执政监督文化的一般内涵之外,更内在地嵌入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选择和制度体系规范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深厚积淀。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执政监督文化弥散于执政党的整个政治活动之中。例如,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要在公开和宣传的过程中得到民众的情感支持和社会的普遍遵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系统和执政过程要在具体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得到社会的政治认同和参与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追求和价值旨归要在传播过程中得到广泛的社会信仰并实现政治动员。在这些本质上的政治沟通和政治互动过程中,要确保执政系统的井然有序、稳固长久,必须而且自然地存在着一种起到“保驾护航”功用的文化因素,也即执政监督文化。执政监督文化之所以能够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归根结底,就在于执政监督文化对执政党执政活动的规范和导向作用,这种兼具显性和隐性的导向功能及其必要性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过程表现得更加明显。
明晰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理应把握其与政治文化、政党文化的区别与联系。首先,从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看。一是从执政监督文化与政治文化的关系看,政治文化为执政监督文化提供了深厚的文化资源,成为执政监督文化得以形成的基础,一种执政监督文化无论性质如何,都不能与现存的政治文化相背离甚至相冲突。政治文化是特定政治共同体内绝大多数人对该政治共同体及有关政治制度的观念、态度的总和,它是调节政治行为的价值观念。执政监督文化要在一定程度上顺应这种态度和心理,如果完全不顾民族习惯、民族心理和民族情感,往往就会效果不彰。二是从执政监督文化与政党文化的关系看,政党文化是执政党系统中具有导向作用的思想、信念、情感和价值,是执政监督文化的重要母体和发生源,政党文化的内容、性质和价值体系决定着执政监督文化的内容和价值观。同时,执政监督文化是政党文化的重要体现形式,政党文化既不能流于空想、也不能束之高阁,而必须贯彻执政系统和执政运作过程,将政党文化精神推广于政党组织内外,才能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进而实现执政党的执政意志和执政理路。其次,从三者之间的区别来看,一是执政监督文化与政治文化的范畴明显不同。相较于执政监督文化,政治文化的内容更加宽泛,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例如政治亚文化的存在就使政治文化具有多维性。此外,从发生学角度看,政治文化的产生要早于执政监督文化的产生。二是政党文化更多的是对政党内部的引导和调节,一般不直接作用于普通民众、调节民众行为。执政监督文化则因为执政党出于稳固自身执政的需要主动寻求监督而与社会和民众发生必然联系,并在这种联系互动中逐渐形成执政监督的目标、制度、政策等。同时,执政党和民众也会形成一种共同的关于执政监督的理想、信念、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这就是执政监督文化的社会评价。总之,执政监督文化是一种有其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的政治文化形态。
二、自觉性、法制性、互动性和政策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的特征
从关键主体、主要内容和形式、具体运作过程和模式等方面来看,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具有自觉性、法制性、互动性和政策性四个基本特征。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具有鲜明的自觉性,是一种体现执政自觉和执政习惯的政治文化
执政党经历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后,其历史地位和使命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当执政党获得了领导国家、治理社会的巨大权力后,往往容易出现一些治理问题,执政党的执政时间越长,执政党在这一持续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如腐败问题、脱离实际、远离人民等,甚至无产阶级执政党也无法完全规避这一现实困境。邓小平曾指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潜在危险:我们的同志在长时间的存续过程中容易“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同时还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并且直言这些挑战和考验应对不好,极易使中国共产党遭遇执政的挑战乃至影响党的执政地位。正是基于此考虑,邓小平强调:“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执政监督文化的自觉性还体现在执政党出于稳固执政地位的考虑自觉接受监督,以避免因决策失误、错误等造成的执政困境。执政党决策的正确与否影响着政治共同体的发展乃至成败,为了实现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就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建议、监督甚至批评,并且在长期的自觉接受监督行动中逐渐成为一种执政习惯。“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2]这样“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有了这种自觉性,“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反之,执政党如果长期缺乏执政监督文化建构的自觉性,就容易失去执政的根基和先进性的来源,最终导致执政合法性的极大危机。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具有明显的法制性,是一种体现执政规律性和执政确定性的政治文化
执政监督文化的法制性是指执政监督行为与活动在预设的规范和制度框架内实施的现象和过程。执政黨的执政活动不同于一般个体和普通组织的行为,因其特殊地位和影响,执政党的执政活动必须在规范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对执政活动的监督也必须在规范和制度体系内展开,依法依规体现现代民主的理性精神。法制规范作为一套关涉执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模式,在规约和纠正政治活动的偏差、减少甚至避免执政不确定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究其原因,是法制规范能够有效增加政治参与者的行为可预期性,从而减少、降低无约束的政治行为的代价和风险,最终形成良好稳定的政治秩序。执政党通过自觉的打造法制体系,可以逐渐形成一种规范规则优先、党内外共同遵守和普遍拥护的法制文化,可以使政治参与者熟悉并遵循规程和规则,最终不断深化法制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养成法制习惯。必须指出,执政党规范执政行为和加强自我监督的制度一旦形成,往往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甚至是强制性,它不是一般的道德劝说,一旦违反了法制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和要求,特定政治参与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就大大增强了执政运行的确定性。“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3]29-30还应看到,在纷繁复杂的政治实践中,政治行为的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这既是尊重政治主体地位和发挥其作用的体现,也是激发政治组织活力的需要。但是,政治行为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自主决定权时存在超越自主边界的可能性,而这种边界的认定应以执政监督的制度规范为准,即主体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法制和制度规范授权限度内,既不能违反明确的制度规范内容,也不能违反执政党所遵循的价值原则与精神追求。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具有显著的运作过程的互动性,是一种体现执政过程复杂性和监督体系科学性的政治文化
执政党出于执政合法性、稳固性和持久性的需要,往往会自觉推动执政党内的自我监督。但自我监督既不是也不应该是执政监督的唯一方式,而应该有更广泛更丰富的形式。从监督的客体来看,监督是一种高阶或上位的权力,是从上到下的监管和督导;从监督的角度空间来看,监督是一种外在和旁位的权力,是外力对现有执政权力的检查督导;从监督的实际效用来看,“旁位监督”或“异体监督”对监督公正性的实现和监督有效性的获得具有关键作用。因此,科学意义上的监督必须是依靠外力的监督,如果把监督简单化为自我监督,将执政监督的主客体混为一谈,那就只能寄希望于自我良心约束。加强执政党的监督,除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平行监督等内部监督的具体形式外,还存在一个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问题。
党内监督是执政党监督体系的核心。党内监督是执政党依据自身纲领、章程和纪律制度等在其内部通过检查、评价、督促、处理等方式监督客体的行为,并努力使其不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政治活动。中国共产党强调自身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3]31。强化党内监督体系,一是应优化监督行为的顶层设计,注重教育和预防相结合,而不是只着眼于事后的惩罚。这样,加强执政党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成为必由之路。二是应完善制度、健全规范,以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制度规范来约束和落实党内监督。三是党内监督过程中执政党的领导层要带头接受监督并热心支持监督。执政领导层勇于接受监督,既是领导胸怀的彰显,也是廉政自信的体现。党外监督包括群众个体、团体组织、新闻舆论监督等形式,其核心是民众监督,因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4]。党外监督在执政党的执政过程和监督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决定着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这种执政合法性本质上就是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系统和政治秩序的信任、支持和认同。由于执政党掌握着公共权力、关涉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执政监督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执政党内部而理应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公共事务。在此意义上,执政党必须构建社会对其自身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执政党外的监督。
(四)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具有清晰的政策性,是一种体现执政党执政追求和执政导向的政治文化
执政党的执政按其要素标准可以划分为执政目标、执政系统和执政过程。执政目标是执政党在追求长期执政的过程中所要达成的具体任务的体现,反映着执政党的现实追求和价值旨归。执政党必然追求长期执政,但长期执政并不取决于执政党的主观意识和愿望,而是取决于其政治合法性的获得及维持,根本在于是否得到民众的普遍支持。执政系统一般由执政的机构及其行为构成,它是执政党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执政活动的核心。执政系统组织展开的执政活动就是执政过程。执政过程是一种执政输入和执政输出同时存在的双向互动过程:执政输入意味着执政党将社会智慧和民众意见吸收进决策过程,最终形成体现执政追求和执政导向的权威政策,执政输出则是执政系统推行贯彻政策的具体过程。
执政监督文化的政策性与执政目标、执政系统和执政过程之间紧密相连、相互影响。政策反映和体现执政目标,执政系统是政策生成和政策执行的主体,执政过程是在政策框架内的政治活动过程。执政党在执政目标、执政系统和执政过程中坚持监督,就是保证政策初衷的公正性和价值性、保证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通畅性以及政策效果的既定性和预期性。监督是执政党政策行为的准则和推动依据,它界定了政策执行的形式、规程和范围等,任何群体和个人都可以在合法监督下的政策范围内寻求政策优惠、享有政策保护、获得政策支持。应该看到,现实政治实践中,还会出现政策真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现象,这一过程中主体看似忽略了监督和规范,但因其活动着眼于“政策真空”而避过了监督和规范所涉及的空间,所以反而成为一种重视监督和规范的反证,恰恰体现了监督文化深入人心。
三、精神标识、重要载体与关键抓手——中国共产党执政监督文化的功能
执政党在其执政过程中是否能够实现有效的自我监督、接受党外的正确监督,正确、合法、科学行使民众赋予的权力,是关系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的重大课题和关键所在。重视执政监督文化的功能对执政党增强自身的监督意识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执政理念彰显的精神标识
执政理念是执政过程中体现和反映执政党的宗旨目标、指导思想等一系列理性认识的集合,体现着执政党对执政规律的把握、执政原则的坚持和执政价值的追求。它一般关涉为谁执政、由谁执政及靠谁执政、怎样执政三个方面的理性认识。执政理念在执政党的理性认识体系中处于根本性地位,它是执政党突出的政治象征和显著的精神标识,是执政党区别于其他执政党的关键因素。从执政监督文化的理性内容和现实功能来看,执政监督文化从属于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关于执政监督文化对执政党理念的体现,理论界有多种争论,其不同观点和派别呈现出明显的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如无产阶级的执政监督文化,具有明显的“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特征。在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执政活动中,之所以要强调监督、包括引入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等多种形式,最根本的制度指向是通过规范执政行为,最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具体到执政理念与执政监督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执政理念内在规定了执政监督文化的内容、目标和原则,并且其随着执政党理念的转变而发生变化。执政理念一般来说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执政理念可能随着执政党面临的形势任务、时代背景等因素发生局部调整。执政党所创设的监督机构、建构的监督制度体系和实施的监督行为并不是随意和零散的,而是对其执政理念的进一步体现和注解。当执政理念在特定情况下发生调整时,执政监督体系也可能会随之发生变化,如监督机构的增撤合并、监督制度的丰富完善或删减废止、监督行为的规范和调整等。其二,执政监督文化对执政理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对于推动和保障执政理念的贯彻落实、宣传推广甚至局部塑造具有重要的影响。执政监督行为的推进以及执政监督文化的传播,一方面能够有效推动执政理念的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执政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思总结,促进执政理念中局部内容的调整优化。现实中,执政监督总是通过一定的理念宣传、制度设计和专项行动等体现出来,以监督的制度设计为例,它是关于监督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秩序的外显性反映,在具体的政治运作过程中发挥着过程前警示、过程中规范和过程后惩戒纠偏的关键作用。一是依据执政理念而创设的监督机构、监督制度和监督行为会向执政党党内成员传递清晰明确的政治信息,即何种行为是被允许而何种行为被严格禁止,从而在党内成员参与政治活动前起到告知和警示的作用。二是执政党通过党内的监督执纪或者党外社会舆論、法律惩戒等形成有力震慑,为执政党执政理念宣传教育和再度强化提供有效契机,可以促使党内成员敬畏规则和制度、牢记使命,同时对社会全体成员的政治心理形成直观刺激作用,使执政监督成为向民众传递政治信息、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三是执政党能够通过对执政监督中问题的反思,检视执政理念的内容细节和贯彻推广等环节存在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优化,这就避免了执政监督在执政系统内只是盯住人、查办人和惩罚人的尴尬定位,而是在执政系统内形成了一个执政理念的体现、贯彻落实和优化调整的闭环结构。
(二)政治共识形塑的重要载体
政治共识是指在政治共同体内,人们关于一定时期的政治信念、政治价值观念和政治规范的一致性认识。政治共识在现代民主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政治共同体存在并且得以发展的关键条件,即“既然矛盾冲突是人类状态的一个核心要素,共识就成为和平而有秩序地处理社会政治事务的一个头等重要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一些得到广泛接受的价值理念的规范准则,社会和政治组织就都不可能存在”[5]。现代政治共同体内的政治共识日益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如价值观念的多元与异质、利益分配的纠葛与分歧、全球化的冲击与挑战等。这时如果依然仅仅依靠原有的历史记忆和传承、土地或血缘的联系纽带来维系政治共同体的共识已远远不够,执政党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构和行为实施,引导政治共同体成员在政治社会化的各种互动中形成对政治核心议题的一致性认识,促进成员的心理依归和情感认同,形成政治共同体的强大凝聚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自觉采取的执政监督行为正是推动共同体成员间政治共识形成的重要载体之一。
执政监督文化形塑政治共识的载体功能发挥是通过其自身的规范、教化和导向功能实现的。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功能就是“化”人,通过不同平台与载体、各种有效途径与媒介感化人、教化人、引导人。其一,执政监督文化通过提供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政治规范,同时通过家庭启蒙、学校教育和社会化宣传等途径,将特定的政治行为规范加之于共同体成员,以发挥规范理性在成员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如果成员的活动与行为明显违反或背离其所在的规范文化环境,其政治社会化过程就会陷于困境。执政监督文化作为在执政系统自觉建构与不断优化中被共同体绝大多数成员认可的政治规范,为共同体成员行为提供了先在的给定性和规范性。其二,执政监督文化具有为共同体成员提供价值规范的教化功能。它提供给成员关于是与非、善与恶等的社会标准,并通过各种方式内化为成员内心的正义感、是非感和政治责任感等,在此基础上,共同体成员的个体道德、政治情操、政治认知水准会呈现逐渐增量的变化过程,最终通过政治共识达成和社会凝聚力提升体现出来。政治共同体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文化认同,优秀文化可以凝聚成员的共同利益诉求,形成强烈的渗透力、感召力和向心力。执政监督文化作为执政集团自觉建构的文化形态,甚至可以放大其对全部社会生活的“教化”作用。其三,执政监督文化能够在规范和教化的基础上,影响和引导成员对政治体系的态度。当执政行为过程向成员传递公道正义、清晰明确、正向积极的政治信息时,共同体成员往往会形成对政治体系的正确认知,进而形成积极、热情认同乃至忠诚的政治态度,在执政体系与个体成员之间建立理性的连接。需要指出的是,执政体系中的政治骨干对个体成员的政治态度形成具有关键影响,当骨干以理想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形象出现时,很容易赢得成员的好感和信任,进而将这种积极情感转化为对整个执政体系的积极评价,在执政体系与个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性联系。执政监督文化正是在执政体系与个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性联系与理性连接的政治文化形态。
(三)执政系统稳固的关键抓手
执政系统的稳固与秩序运行是执政体系运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追求。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稳固建立和秩序运行都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多元因素及其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综合因素中最为核心的是要处理好个体成员与执政系统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包含两个现实层次,即执政系统内成员与执政系统之间的关系和个体成员与执政系统之间的关系。
其一,执政系统内成员与执政系统之间的关系是双重的、复杂的。一是执政系统内成员是执政系统运行的直接参与者、具体执政者和实际主导者,是执政系统运行的决定性因素;二是执政系统一旦按照既定规范原则运行后,其内部成员会受到约束和制约,一旦超越合理合法边界就会受到惩罚;三是执政系统内成员还依赖于系统而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执政系统休戚与共的,一旦执政系统崩溃,系统内成员的身份、资源等也将消失。系统内成员必须在执政系统内通过政治社会化过程来形成与群体相同或相近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尤其是必须获得系统认可的条件和身份,实现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成员在完成政治社会化过程后,会从理智和情感等多重角度寻找、判断、选择其自身需要的执政文化要素,同时会按照这些要素的原则和要求来规范自身的政治行为,而执政系统也可以在这一过程中以此作为对个体进行考核录用、晋升发展的依据。在此意义上,个体成员与政治共同体的联系就必然建立了。执政系统推动有意识有计划的执政监督行为,通过包含执政监督理念和具体反映执政监督目标的多元方式,如编制发布法规、宣传推广政策、实施制裁惩罚等措施,在系统内成员中形成强大的执政监督“文化场域”,向其传递行为准则和规范要求,督促其吸收消化执政监督文化要素,从而增强自身的私人诉求与执政系统要求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减少个体狭隘理性、增加系统公共理性。
其二,个体成员与执政系统之间的关系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冲突矛盾之处。托克维尔指出:“个人主义由于只顾自己,使每个人异于大众、亲朋好友疏远,从而必将导致社会公德源泉的枯竭,久而久之会打击与毁灭一切美德。”[6]执政党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消解冲突、缓解紧张、实现利益均衡,寻求个体诉求与公共利益之间和谐一致的最大公约数,这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协商过程。这一协商的效率和效果,将直接导致执政的合法性和执政系统的稳固。派伊认为,执政系统的合法性及体系的稳固,取决于执政系统的施政能力和个体成员对该系统的情感。执政监督文化实质上指向一种非即时性、特殊的施政能力形式,它为执政系统运行提供了“游戏规则”和系统内成员思想行动的边界。同时,其作为杠杆和媒介起着凝聚公共情感、团结社会力量的作用。执政系统合法性的确定,无非就是其政治理念、价值旨归、执政目标、制度设计、行为规范等得到社会成员的正面评价和肯定认知,当评价和认知为正面和肯定时,个体成员也会相应形成积极正向的情感态度,反之则会产生消极负面的评价认知。执政监督文化恰恰是执政系统多方面理念和原则的现实体现与具体反映。
总之,在当前世界民主潮流迸发、各个政治共同体制度与道路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作为执政系统中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和政治沟通重要媒介的执政监督文化,理应得到人们的更多关注与重视,这对于推进政治生活的秩序化和执政系统的稳定性、国家治理体系完善与治理能力提升、彰显民主政体的制度价值并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等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使执政监督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执政监督文化日益深入人心,既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同时也为世界政党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与方案。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70.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23.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581.
[5]戴維·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155.
[6]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M]. 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625.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