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开始实行"三权分置",而农业经营主体也出现了诸多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都是为了保证土地相关制度能够与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从而实现两者的共同进步。同样的,国家对土地的相关制度做出重大改革的原因,也是为了保证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形势能够更加良好。所以其实对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