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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五声化和声是对西洋功能和声进行五声化的一种和声处理方法。自西洋音乐进入中国,此法早有研究,但并未有突破性成果,仍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只有弄清楚西洋音乐与五声音乐在生律法、音的内涵、力量运动原理几方面的差别才能达到合理五声化西洋和声的目的。对偏音的处理要格外慎重,一方面,偏音具有“阴性”、“隐性”,保留偏音或省略偏音是为了增加或减少和弦的色彩饱和度,替代性和弦应由对应的正音替代偏音形成;另一方面,偏音具有“阳性”、“扬性”,即用“偏音为正”形成宫系统转换的基本方法。
关键词:五声化和声 差异 正功能和弦 色彩和弦 正音和弦 偏音之阴阳
五声音乐的和声处理法笔者认为主要有四种:一,完全借用功能和声;二,在功能和声中增加“五声因素”或剔除非五声因素形成五声化功能和声;三,根据个体旋律的特点形成纵合化结构;四,使用最符合五声调式风格的五声性和声(因打破传统和声的规则,和声理论界对此的研究非常慎重,其突破性成果仅在作品中可以看到)。目前的事实是,大量的书籍、文章对五声音乐的和声理论研究几乎停留在第二、三种方法的研究上,而且几乎没有真正理解五声正音、偏音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形成貌似神离的蹩脚和声理论。所以,五声化和声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形成系统的五声性和声理论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
一、五声化和声的定义
借鉴功能和声(以三度音叠置为基本的和弦构成方式,以“主-下属-属-主”的功能进行为和声动力的基本方式)利于五声性音乐的特点,剔除或软化非五声特征(增加五声正音的份额、提高五声正音的地位,减少偏音的使用频率、降低偏音的地位,剔除和弦根音或低音不符合五声规范的功能进行),由此形成“五声化和声”。本文只是基础理论研究,没有对提出的每一个概念和细节进行极为深入的拓展,故称“初级阶段”。
西洋音乐与五声音乐的差异主要源于三个不同:相关生律法不同;音的意义不同;力量运动的原理不同。
以C音为例研究泛音列可知,听觉最明显最和谐的前几个谐振频率组合可构成一个三和弦(如:基音C的前几个分音为C、c、g、c1、e1、g1),以C为中心向上、向下方纯五度生律分别可形成G(属)、F(下属)音,以G、F音为基础可构成属、下属和弦,以属、下属和弦为基础可形成属、下属功能组,即在纯律的基础上发展形成西洋的音乐体系。古人用首律“黄钟”三分损益依次生林钟、太簇、南吕直到仲吕形成十二律(其律高对比纯律必然有差异),以“宫”为首音三分损益依次生徵、商、羽、角形成正音共五声。因此,五声音乐最初并没有看到和声的印迹,照搬西洋和声的原理必然遇到问题。
同理,通过用音的命名法分析,西洋音乐中正音级之外的音也与和声有关,主音上方二度为上主音,主和弦的三音为中音,下属和弦的三音为下中音,主音下方小二度称为导音(因此,少用自然小调多用和声小调)。五声音乐通过三分损益法同样可得“变宫、变徵、清角、清羽”,但其命名分别为“宫之变”、“徵之变”、“角之清”、“羽之清”,其律高可见但意义为“偏”却是最重要的特征。
也容易看出,西洋音乐的“主”音是调的中心、是唯一的,其他音都是以和弦的方式通过“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关系为纽带组合,并通过“稳定-不稳定-稳定”的辩证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哲学思考。五声音乐表面以“宫”为首,但五声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形成一种共存关系,犹如中国哲学中的“太极”,韵味无穷。
二、缺失的功能组
当然,我们牵强附会地引用西洋功能组的概念也能解释五声音乐,但功能性的强弱需要考证。西洋功能和声提出主、下属、属音为正音级,分别构成的和弦为正三和弦,同理,五声音乐的“五声音”为正音级,构成的三和弦为正功能和弦。
按西洋和声的调式中心说,五声音乐应该有宫、商、角、徵、羽五个调式,五声音作根音才有强功能性,功能组内和弦的数量和级数应该固定或一致。但:一,宫调式的下属(清角)音非五声音,牵强用羽、商和弦入下属功能;角调式的属(变宫)音非五声音,可认为属功能的缺失(非常牵强地用商和弦入属功能);二,可以统计,五个调式的下属、属功能组内的和弦数量和级数是不一致的。显然,照搬功能组的分类方法使调的特性没有恒定的标准,不利于说明五声音乐的本质。如果将上述所谓的五个调式以同宫系统和弦的关系为基础来判断,形成“同宫场”理论(即“在同宫系统范围内各个和弦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它不受单一调式中心的束缚,而是从同宫系统的总体来观察和声运动的现象”),其研究方法就合理了。
通过上述分析,要合理使用功能和声的功能性形成稳定-不稳定-稳定的和声动力感确实比较费神,是否真正符合“五声”蕴含的和协特点,作曲者的灵活处理就成了关键。
三、偏音之“阴”——和弦构成中的辅助作用为何
不说六声化或七声化和声,是因为五声正音的绝对重要性,使用偏音仅为辅助手段,即为“阴”、为“隐”,但西洋和声正音级外的音都是和声中不可缺少的材料,只是作为根音或低音出现时功能性较弱而已。
偏音为“阴”时,起色彩化旋律或和声的作用(此观点与现有主流和声理论相悖,具体方法笔者会另辟文章论述)。和弦中使用偏音且不改变五声正音的关系,会形成“色彩和弦”。正功能和弦也可能是色彩和弦(如:商、角、徵三和弦)。偏音为和弦的根音时,色彩性最强(如:清角和弦、清羽和弦、变宫和弦、变徵和弦)。
为了保证五声的纯正性,往往只使用正音(此时的偏音不出现,谓之“隐”),形成“正音和弦”。三度叠置的完全形式仅宫、羽三和弦和羽七和弦为正音和弦,其他和弦必然要改造才能形成正音和弦。改造法有二:一是省偏音形成“省略音和弦”,如商、徵三和弦变为“空五度和弦”,角七和弦变为省五音的“小七度和弦”;二是用正音替代偏音形成替代和弦。没研究偏音意义的使用者,往往是用临近的正音随意替代偏音,如商和弦用角或徵替代清角音。研究偏音的意义后,我们会发现随意替代的方法相当危险。按三分损益律,宫为首音依次相生,直到十二律的结尾才出现清羽、清角音。由此,清羽、清角作为根音形成色彩和弦,变徵、变宫分别被徵、宫替代的方法较常用。又,根据小二度的倾向性和增一度的扩张性,三分损益律中,变宫-宫、变徵-徵音为两组相差90音分的小二度,而角-清角、羽-清羽为两组相差114音分的增一度,宫替变宫、徵替变徵可行,角替清角、羽替清羽显得勉强(十二平均律中,小二度和增一度都是100音分,且一般角与清角关系看做小二度,肤浅地看,“角”也可以替“清角”)。再,古籍中谈到“变宫为宫之变”、“变徵为徵之变”(《宋史》之《变声篇》曰: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远,故角、徵之间,近徵收一声,比徵少下,故谓之变徵;羽、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高<笔者注:少低>于宫,故谓之变宫也),明确了正音和变音之间的关系,而清角、清羽则用于俗乐(此时的清角、清羽由宫反生形成)中,笔者却并未找到对其意义更多的论述。 四、偏音之“阳”——转调中的重要作用
偏音也可用“扬”(变化方向,动态)的方式转化为“阳”(正音,静态)的性质,此种方式称为“偏音为正”,则五声的关系改变而形成新的宫系统。因此,五声化和声一定要赋予偏音明确的“阴”“阳”特性。
从五声和弦上看,宫和弦是唯一的正音大三和弦,通过“偏音为正”形成新的正音大三和弦就形成了转调(即“偏音为正”是手段,正音大三和弦是形式,“旋宫转调”是目的)。
“四变为宫,七闰为角”的做法是近关系转调的最好方法,即:将“清角音”当作宫音(角音相应就变为“变宫”亦或不出现),清角和弦变为宫和弦,自然转调到下属宫系统(前宫系统中的宫、商、徵、羽分别变为后宫系统的徵、羽、商、角);将“变宫音”当作“角”音(宫音相应就变为“清角”亦或不出现),徵和弦变为宫和弦,自然转调到属宫系统调(前宫系统中的商、角、徵、羽分别变为后宫系统的徵、羽、宫、商)。在古琴、古筝等多弦乐器中,通过紧弦(使弦张力增加,如紧“角”为“清角”)或慢弦(使弦的张力减少,如慢“宫”为“变宫”)的方式来调律或演奏转调段落,也是借用这种基本方法。
更远关系的转调还可以通过“清羽”、“变徵”和其他变音来实现,只是前宫系统的正音在后宫系统更少出现已而。
需要补充的是,大量的现代书籍使用六声或七声甚至更多的音来描述五声音阶,主要还是借用西洋大小调的音阶观念,单一地将偏音的意义看得太重而形成。本文一方面在同宫系统中看轻(色彩化)偏音(将“清角、清羽”看做正音之清,将“变宫、变徵”看做正音之变),另一方面在转宫系统时看重(偏音为正)偏音,正是中国传统哲学中“阴阳转化”的具体体现。
五、结语
本文通过五声音乐和西洋音乐的对比,探讨了五声化西洋和声的方法,特别阐述了偏音的来源,纠正了偏音的用法,意在讨论西洋功能和声与五声系统的融合性,旨在架起传统西洋和声与五声性和声的桥梁,并期望尽早地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五声性和声。
参考文献:
[1]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上)[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
[2]祝代辉.五度相生链与“雅”“俗”辩证观——清声俗乐论[J].武汉:黄钟,2008,(04).
[4]元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2.
注释:
①“五声化和声”概念为笔者提出,无引用出处。本文系西南民族大学青年项目的子项目,总项目名称:钢琴即兴伴奏中民族调式歌曲的和声编配法。
作者简介:
祝代辉(1973-),男,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关键词:五声化和声 差异 正功能和弦 色彩和弦 正音和弦 偏音之阴阳
五声音乐的和声处理法笔者认为主要有四种:一,完全借用功能和声;二,在功能和声中增加“五声因素”或剔除非五声因素形成五声化功能和声;三,根据个体旋律的特点形成纵合化结构;四,使用最符合五声调式风格的五声性和声(因打破传统和声的规则,和声理论界对此的研究非常慎重,其突破性成果仅在作品中可以看到)。目前的事实是,大量的书籍、文章对五声音乐的和声理论研究几乎停留在第二、三种方法的研究上,而且几乎没有真正理解五声正音、偏音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形成貌似神离的蹩脚和声理论。所以,五声化和声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形成系统的五声性和声理论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
一、五声化和声的定义
借鉴功能和声(以三度音叠置为基本的和弦构成方式,以“主-下属-属-主”的功能进行为和声动力的基本方式)利于五声性音乐的特点,剔除或软化非五声特征(增加五声正音的份额、提高五声正音的地位,减少偏音的使用频率、降低偏音的地位,剔除和弦根音或低音不符合五声规范的功能进行),由此形成“五声化和声”。本文只是基础理论研究,没有对提出的每一个概念和细节进行极为深入的拓展,故称“初级阶段”。
西洋音乐与五声音乐的差异主要源于三个不同:相关生律法不同;音的意义不同;力量运动的原理不同。
以C音为例研究泛音列可知,听觉最明显最和谐的前几个谐振频率组合可构成一个三和弦(如:基音C的前几个分音为C、c、g、c1、e1、g1),以C为中心向上、向下方纯五度生律分别可形成G(属)、F(下属)音,以G、F音为基础可构成属、下属和弦,以属、下属和弦为基础可形成属、下属功能组,即在纯律的基础上发展形成西洋的音乐体系。古人用首律“黄钟”三分损益依次生林钟、太簇、南吕直到仲吕形成十二律(其律高对比纯律必然有差异),以“宫”为首音三分损益依次生徵、商、羽、角形成正音共五声。因此,五声音乐最初并没有看到和声的印迹,照搬西洋和声的原理必然遇到问题。
同理,通过用音的命名法分析,西洋音乐中正音级之外的音也与和声有关,主音上方二度为上主音,主和弦的三音为中音,下属和弦的三音为下中音,主音下方小二度称为导音(因此,少用自然小调多用和声小调)。五声音乐通过三分损益法同样可得“变宫、变徵、清角、清羽”,但其命名分别为“宫之变”、“徵之变”、“角之清”、“羽之清”,其律高可见但意义为“偏”却是最重要的特征。
也容易看出,西洋音乐的“主”音是调的中心、是唯一的,其他音都是以和弦的方式通过“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关系为纽带组合,并通过“稳定-不稳定-稳定”的辩证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哲学思考。五声音乐表面以“宫”为首,但五声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形成一种共存关系,犹如中国哲学中的“太极”,韵味无穷。
二、缺失的功能组
当然,我们牵强附会地引用西洋功能组的概念也能解释五声音乐,但功能性的强弱需要考证。西洋功能和声提出主、下属、属音为正音级,分别构成的和弦为正三和弦,同理,五声音乐的“五声音”为正音级,构成的三和弦为正功能和弦。
按西洋和声的调式中心说,五声音乐应该有宫、商、角、徵、羽五个调式,五声音作根音才有强功能性,功能组内和弦的数量和级数应该固定或一致。但:一,宫调式的下属(清角)音非五声音,牵强用羽、商和弦入下属功能;角调式的属(变宫)音非五声音,可认为属功能的缺失(非常牵强地用商和弦入属功能);二,可以统计,五个调式的下属、属功能组内的和弦数量和级数是不一致的。显然,照搬功能组的分类方法使调的特性没有恒定的标准,不利于说明五声音乐的本质。如果将上述所谓的五个调式以同宫系统和弦的关系为基础来判断,形成“同宫场”理论(即“在同宫系统范围内各个和弦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它不受单一调式中心的束缚,而是从同宫系统的总体来观察和声运动的现象”),其研究方法就合理了。
通过上述分析,要合理使用功能和声的功能性形成稳定-不稳定-稳定的和声动力感确实比较费神,是否真正符合“五声”蕴含的和协特点,作曲者的灵活处理就成了关键。
三、偏音之“阴”——和弦构成中的辅助作用为何
不说六声化或七声化和声,是因为五声正音的绝对重要性,使用偏音仅为辅助手段,即为“阴”、为“隐”,但西洋和声正音级外的音都是和声中不可缺少的材料,只是作为根音或低音出现时功能性较弱而已。
偏音为“阴”时,起色彩化旋律或和声的作用(此观点与现有主流和声理论相悖,具体方法笔者会另辟文章论述)。和弦中使用偏音且不改变五声正音的关系,会形成“色彩和弦”。正功能和弦也可能是色彩和弦(如:商、角、徵三和弦)。偏音为和弦的根音时,色彩性最强(如:清角和弦、清羽和弦、变宫和弦、变徵和弦)。
为了保证五声的纯正性,往往只使用正音(此时的偏音不出现,谓之“隐”),形成“正音和弦”。三度叠置的完全形式仅宫、羽三和弦和羽七和弦为正音和弦,其他和弦必然要改造才能形成正音和弦。改造法有二:一是省偏音形成“省略音和弦”,如商、徵三和弦变为“空五度和弦”,角七和弦变为省五音的“小七度和弦”;二是用正音替代偏音形成替代和弦。没研究偏音意义的使用者,往往是用临近的正音随意替代偏音,如商和弦用角或徵替代清角音。研究偏音的意义后,我们会发现随意替代的方法相当危险。按三分损益律,宫为首音依次相生,直到十二律的结尾才出现清羽、清角音。由此,清羽、清角作为根音形成色彩和弦,变徵、变宫分别被徵、宫替代的方法较常用。又,根据小二度的倾向性和增一度的扩张性,三分损益律中,变宫-宫、变徵-徵音为两组相差90音分的小二度,而角-清角、羽-清羽为两组相差114音分的增一度,宫替变宫、徵替变徵可行,角替清角、羽替清羽显得勉强(十二平均律中,小二度和增一度都是100音分,且一般角与清角关系看做小二度,肤浅地看,“角”也可以替“清角”)。再,古籍中谈到“变宫为宫之变”、“变徵为徵之变”(《宋史》之《变声篇》曰: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远,故角、徵之间,近徵收一声,比徵少下,故谓之变徵;羽、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高<笔者注:少低>于宫,故谓之变宫也),明确了正音和变音之间的关系,而清角、清羽则用于俗乐(此时的清角、清羽由宫反生形成)中,笔者却并未找到对其意义更多的论述。 四、偏音之“阳”——转调中的重要作用
偏音也可用“扬”(变化方向,动态)的方式转化为“阳”(正音,静态)的性质,此种方式称为“偏音为正”,则五声的关系改变而形成新的宫系统。因此,五声化和声一定要赋予偏音明确的“阴”“阳”特性。
从五声和弦上看,宫和弦是唯一的正音大三和弦,通过“偏音为正”形成新的正音大三和弦就形成了转调(即“偏音为正”是手段,正音大三和弦是形式,“旋宫转调”是目的)。
“四变为宫,七闰为角”的做法是近关系转调的最好方法,即:将“清角音”当作宫音(角音相应就变为“变宫”亦或不出现),清角和弦变为宫和弦,自然转调到下属宫系统(前宫系统中的宫、商、徵、羽分别变为后宫系统的徵、羽、商、角);将“变宫音”当作“角”音(宫音相应就变为“清角”亦或不出现),徵和弦变为宫和弦,自然转调到属宫系统调(前宫系统中的商、角、徵、羽分别变为后宫系统的徵、羽、宫、商)。在古琴、古筝等多弦乐器中,通过紧弦(使弦张力增加,如紧“角”为“清角”)或慢弦(使弦的张力减少,如慢“宫”为“变宫”)的方式来调律或演奏转调段落,也是借用这种基本方法。
更远关系的转调还可以通过“清羽”、“变徵”和其他变音来实现,只是前宫系统的正音在后宫系统更少出现已而。
需要补充的是,大量的现代书籍使用六声或七声甚至更多的音来描述五声音阶,主要还是借用西洋大小调的音阶观念,单一地将偏音的意义看得太重而形成。本文一方面在同宫系统中看轻(色彩化)偏音(将“清角、清羽”看做正音之清,将“变宫、变徵”看做正音之变),另一方面在转宫系统时看重(偏音为正)偏音,正是中国传统哲学中“阴阳转化”的具体体现。
五、结语
本文通过五声音乐和西洋音乐的对比,探讨了五声化西洋和声的方法,特别阐述了偏音的来源,纠正了偏音的用法,意在讨论西洋功能和声与五声系统的融合性,旨在架起传统西洋和声与五声性和声的桥梁,并期望尽早地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五声性和声。
参考文献:
[1]谢功成,马国华,童忠良,赵德义.和声学基础教程(上)[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
[2]祝代辉.五度相生链与“雅”“俗”辩证观——清声俗乐论[J].武汉:黄钟,2008,(04).
[4]元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2.
注释:
①“五声化和声”概念为笔者提出,无引用出处。本文系西南民族大学青年项目的子项目,总项目名称:钢琴即兴伴奏中民族调式歌曲的和声编配法。
作者简介:
祝代辉(1973-),男,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