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权利要求存在错误在客观上无法完全避免,而错误形式纷繁复杂,在改正权利要求错误时需要考虑利益平衡、公示作用、技术贡献以及合适的保护范围等多种因素。我国目前只能在无效宣告程序或者侵权诉讼程序中基于权利要求解释来改正权利要求中存在的错误。在面对各种形式和性质的错误时,有限的改正途径难以容纳前述诸多因素的考量,最优的利益平衡实际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