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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外通大洋,内联深广腹地”的优越自然区位和“水陆并举、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条件,是我国贯通战略的“一带一路”的交会点、也是贯通战略中的支撑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说,长江经济带今天仍然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即“两带一路”战略,成为我国区域横向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贯通战略的前沿阵地
长江经济带覆盖我国11个沿江省市,各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都具有一定的梯度性和互补性。通过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经济性,推动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共同繁荣。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依托国际大通道,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促进我国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战略,有利于我国对内对外开放的联动发展,统筹我国沿海、沿边以及内陆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一带一路”坚持广泛开放,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联动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参与,促进中国与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构建全方位的开放新格局。
我国在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外通大洋,内联深广腹地”的优越自然区位和“水陆并举、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条件,是我国贯通战略的“一带一路”的交会点、也是贯通战略中的支撑点。
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基础雄厚,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的43.51%。城市群人口占全国16.07%,占全国3.7%的土地,创造了全国23.53%的经济总量。长三角城市群是贯通战略中发展轴的重要增长极、也是贯通战略中开放的枢纽。长三角城市群辐射带动长江流域以及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内开放。成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东向开放的桥头堡。以上海为首位城市的长三角城市群,国际化程度高,可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优势,成为连接长江流域腹地和国际市场的枢纽。
长三角城市群是贯通战略的前沿阵地。长三角产业基础雄厚,科技创新活跃,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等发达,可以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前沿阵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国际化程度高,在对接国际标准、国际法律法规等软产品上具有优势。
长三角是我国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城市群,在市场化为主导的企业合作、港口联盟、创新协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区域合作经验。“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是突破国家和地区障碍,可将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经验推广、复制到“一带一路”等区域,加强多边或双边区域合作。
核心枢纽功能
“一带一路”的区域布局体现为“四廊一支点”。“四廊”主要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一支点”为海上战略支点,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地区。长江经济带可以发挥重要的生产与流动功能,推广建设产业园区的发展经验,为“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共同建立先进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共同选择最需要发展的产业项目与产品,发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地区的对内、对外贸易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形成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发展、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相互融通的发展格局,成为链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和国际市场的枢纽节点。
长江经济带在贯通战略中,将发挥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江黄金水道标准化推进、江海联运和长江生态保护等核心枢纽功能。
在国际航运中心功能推进方面,需要针对黄金水道的区域性航运中心功能不健全问题,发挥长三角航运中心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代表的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带动长江综合运输通道建设。重点发展长江流域航运港口体系、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业体系。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港口规划布局不清晰问题,要明确区域性港口定位,优化港口产业结构,建设具有国际大区域、洲际区域的干线、支线汇集功能。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港口不完善的集疏运体系问题:要增加铁水和水水联运比重,提高公水联运效率,建立沿江大通关制度,确立贯通长江流域的集疏运体系。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服务业体系功能布局不合理问题:要聚焦航运服务功能,吸引国际航运要素集聚,优化长江流域航运服务政策环境,深化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开拓国际航运市场和专业领域。
在黄金水道标准化功能推进方面,重点推进长江黄金水道航运船舶标准化、航道标准化、港口泊位标准化、航运管理与服务标准化等“四个标准化”进程。
在江海联运核心功能推进方面,要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在与江苏、浙江为两翼形成国际海航运中心组合港,重点与国家级新区的舟山港联合,共同建设国际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目前,上海社科院已经与浙江省咨询委员会联合开展建设国际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研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江海联运发展的政策支持,如通过地方性适度补贴支线航运企业、政策支持江海联运技术开发等政策,推动长江江海直达运输,提高水水中转比例。要鼓励和引导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在集装箱船舶通行权、费收、适箱货“散改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推动内河船舶至沿海港口的直达运输。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说,长江经济带今天仍然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即“两带一路”战略,成为我国区域横向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贯通战略的前沿阵地
长江经济带覆盖我国11个沿江省市,各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都具有一定的梯度性和互补性。通过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经济性,推动东部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共同繁荣。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依托国际大通道,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促进我国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战略,有利于我国对内对外开放的联动发展,统筹我国沿海、沿边以及内陆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一带一路”坚持广泛开放,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联动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参与,促进中国与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构建全方位的开放新格局。
我国在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外通大洋,内联深广腹地”的优越自然区位和“水陆并举、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条件,是我国贯通战略的“一带一路”的交会点、也是贯通战略中的支撑点。
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基础雄厚,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的43.51%。城市群人口占全国16.07%,占全国3.7%的土地,创造了全国23.53%的经济总量。长三角城市群是贯通战略中发展轴的重要增长极、也是贯通战略中开放的枢纽。长三角城市群辐射带动长江流域以及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内开放。成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东向开放的桥头堡。以上海为首位城市的长三角城市群,国际化程度高,可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优势,成为连接长江流域腹地和国际市场的枢纽。
长三角城市群是贯通战略的前沿阵地。长三角产业基础雄厚,科技创新活跃,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等发达,可以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前沿阵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国际化程度高,在对接国际标准、国际法律法规等软产品上具有优势。
长三角是我国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城市群,在市场化为主导的企业合作、港口联盟、创新协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区域合作经验。“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是突破国家和地区障碍,可将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经验推广、复制到“一带一路”等区域,加强多边或双边区域合作。
核心枢纽功能
“一带一路”的区域布局体现为“四廊一支点”。“四廊”主要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一支点”为海上战略支点,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地区。长江经济带可以发挥重要的生产与流动功能,推广建设产业园区的发展经验,为“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共同建立先进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共同选择最需要发展的产业项目与产品,发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地区的对内、对外贸易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形成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发展、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相互融通的发展格局,成为链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和国际市场的枢纽节点。
长江经济带在贯通战略中,将发挥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江黄金水道标准化推进、江海联运和长江生态保护等核心枢纽功能。
在国际航运中心功能推进方面,需要针对黄金水道的区域性航运中心功能不健全问题,发挥长三角航运中心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代表的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带动长江综合运输通道建设。重点发展长江流域航运港口体系、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业体系。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港口规划布局不清晰问题,要明确区域性港口定位,优化港口产业结构,建设具有国际大区域、洲际区域的干线、支线汇集功能。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港口不完善的集疏运体系问题:要增加铁水和水水联运比重,提高公水联运效率,建立沿江大通关制度,确立贯通长江流域的集疏运体系。
针对长江流域航运服务业体系功能布局不合理问题:要聚焦航运服务功能,吸引国际航运要素集聚,优化长江流域航运服务政策环境,深化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开拓国际航运市场和专业领域。
在黄金水道标准化功能推进方面,重点推进长江黄金水道航运船舶标准化、航道标准化、港口泊位标准化、航运管理与服务标准化等“四个标准化”进程。
在江海联运核心功能推进方面,要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在与江苏、浙江为两翼形成国际海航运中心组合港,重点与国家级新区的舟山港联合,共同建设国际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目前,上海社科院已经与浙江省咨询委员会联合开展建设国际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研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江海联运发展的政策支持,如通过地方性适度补贴支线航运企业、政策支持江海联运技术开发等政策,推动长江江海直达运输,提高水水中转比例。要鼓励和引导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在集装箱船舶通行权、费收、适箱货“散改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推动内河船舶至沿海港口的直达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