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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两个部分评论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首先介绍本书的基本内容,然后在肯定了其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本书的希望。
【关键词】《乡土中国》;理解;评论
一、乡土中国之我见
自幼喜欢乡村生活,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又勾起了我对儿时的记忆。所以看到《乡土中国》我倍感亲切。在《乡土中国》中,作者对乡村,乡下人给予了极高的敬意。正是受到这份敬意的感染,所以想在万千读者中读出我对《乡土中国》的理解。
《乡土中国》由十四篇文章组成,我将其分为七个部分。从乡土社会的“土”、“愚”、“私”、“家”、“礼”、“权”、和乡土社会的“变”这七个方面来分析本书的内容。
(一)“土”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作者开篇即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接下来便描述了乡下人与土之间亲密的联系。他们靠种地谋生,所以他们更加珍视土地。他们世代定居,由此致使他们聚村而居。他们之间非常熟悉,从熟悉中得到对彼此的信任。因此作者说“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陌生人的社会所难以理解的。
通过对乡土社会中“土”的描述,作者不仅仅是在揭示一个现实,而更加是让身为读者的我深深体味到了作者对乡土的尊敬,感受到作者对乡土尊严的捍卫。
(二)“愚”
在《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城里人眼中的乡下人是愚蠢的。“愚”是能力问题而非知识问题,乡下人只是缺少学习知识的机会,并非“愚蠢”。所以说乡下人“愚”是没有道理的。
更何况在很多方面乡下人是远胜于城里人的。乡下人与城里人在知识层面上的差异是环境造就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文字甚至是语言都显得多余。在缺少应用氛围的乡土社会里,文字下乡并不能让乡下人在知识层面上有所提高。
继《文字下乡》后,作者又写了《再论文字下乡》。一方面是为了立体地阐明观点,从时空两个角度说明乡下人没有使用文字的需要。另一方面提出了文字下乡所必需的客观条件。即乡土社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为文字提供生长的土壤。所以,目前作者对文字下乡的推行作者持质疑和否定的态度。
(三)“私”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说,乡下人和城里人都“私”。私是一种自我主义,私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就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构成的网络格局,在乡土社会中公与私是相对的,克己是最重要的德性,培养德性的最好方式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推己及人。西洋社会所呈现出的是团体格局,所以在这两种不同的格局下产生的德性自然不同,好与坏的标准也就不可一概而论。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一文中,作者又进一步说明了在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这两种不同的格局下所形成的不同的道德体系。在团体格局中,团体道德是至高无上的,因为团体生活是必需的。而在差序格局中,人们可以自力更生,可以丝毫不与团体发生关系。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最终都归结于个人的道德准则。所以我们的道德体系是“自私”的,我们的道德和法律由于这种自私,而具有伸缩性。所以说我们的道德和法律是缺乏理性的。
(四)“家”
在《家族》一文中,作者从家庭的功能,结构和感情追求这三个方面来说明中西社会“家”的差异。(这里的中是指中国的乡土社会)这些差异可能是文化的差异或历史差异所致。对待这种差异我们或者更应该有的是一种包容和珍视,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去改变甚至破坏。
家庭的产生源于婚姻,在《男女有别》中,作者更深入地阐明在乡土社会中,婚姻的维持在于对婚姻程序的接受和认可。也就是说婚姻的基础源于两性对婚姻的共同认识,即白头偕老是一种惯常。两性之间的交流和认同不被看重,甚至可以缺失。乡土社会偏向同性(男性)的发展,男女之间在诸多方面有别,这些差别早已司空见惯,这些共识不仅带来了婚姻的稳定也维持了生育事业的顺利进行。现代社会中,两性的感情和认同才是婚姻的基础。面对这种差异,争辩孰好孰坏没有意义,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胸怀,是一种求发展存差异的胸怀。
(五)“礼”
在《礼治秩序》中,作者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礼是一个社会所公认的行为规范。在乡土社会礼的维持依靠传统,依靠后人对前人对老者对长者的敬畏。因为乡土社会不是一个易变动的社会,这就保证了传统的权威。在这里人对礼的服从是一种习惯。
在乡土社会判断是非的标准则是:是否合乎礼!这也是导致乡土社会“无讼”的原因。在依法而治的都市社会律师的地位非常高,因为不懂法律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名目繁多,二来法律是应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但在依礼而治的乡土社会,不知礼则被视为恶人、奸人。当现代司法制度进入乡土社会,去规范乡土社会的秩序时,这里的人感到错愕,人们发现自己心中神圣的真理在面对法律时是行不通的。这也就说明了“现代司法制度与乡土社会的伦理观念是不相给的。”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这一点也应该引发读者对法律、法庭乃至法制体系下乡的合理性与适应性的思考。
(六)“权”
作者在《无为政治》中,将权力分为三类:冲突的权力、合作的权力、教化的权力。在乡土社会权力是教化性的。当然并非是说乡土社会不会产生前两种权力,而是在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的滋生都受到事实上的限制,使其无法进一步的扩展而占据主导地位。在乡土社会因为权力是教化性的,权力的产生在很大程度是源于对传统的尊崇,权力的后果更大程度带来的是一种服从,而并非某种利益。所以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政治是无为的。
在《长老统治》中,作者阐明了乡土社会权力的拥有者,他们是乡土社会的长者,在这里他们拥有经验,他们可以解决在几乎静止的乡土社会里,后人遇到的一切问题。他们就是这里的权力机构。这是一种长老统治。
(七)“变”
以上的六个部分都以乡土社会的“不变”为前提,而在《血缘和地缘》和《名实的分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乡土社会在应需要所发生的一些变化。当然这并不矛盾,因为乡土社会并非绝对静止,只是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得比较慢而已。
在《血缘和地缘》中,我们可以看到乡土社会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地缘也只是血缘的投影。所以这个社会是稳定的,稳定到陌生人无法真正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享受同等的权力。但是这些“陌生人”却可以作为商业活动的媒介而生存在这里。因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所以陌生人的出现满足了对商业活动的需求,同时陌生人也成为了这里一道新鲜的风景。《名实的分离》是说,在长老统治下,传统的形式不容反对。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对长者对经验的的遵从,也只是表面上的。因为长者和经验已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了。这里就是一个风水岭,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才会找到一个契合点。这是一个漫长的变化过程,是从欲望到需要的一个复杂的过程。无需任何高瞻远瞩的大计划,一切只要随机应变即可。作者教我们去等待时机的成熟。
二、白璧微瑕
十四篇文章的语言平实,内容生动,作者还运用了大家非常熟悉的事例来阐明观点。让读者很容易理解作者的观点。乡土中国确实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读者更加透彻地理解了乡土社会。
或许是我太贪心又或是有点吹毛求疵,我个人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当作者揭开乡土社会的神秘面纱后,让我看到了乡土社会现实的根源时,我却有一种无力感。如若一切都根源于历史,根源于文化,我们到底该做些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出现在《乡土重建》一书中。因此,我个人认为《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应合二为一,满足读者对一本好书完整性的精神需求。有一种理解,就该有一种评判,就该有一种改造或发扬。将两者割裂,读起来不免会有种痒痒的感觉,像是走在一条永远看不到尽头的路上。個人认为这是本书唯一遗憾的地方。
之所以作出如此评论,绝非对费老先生的不敬,是我个人的肺腑之言。费先生的文笔,思想和修养令晚辈折服,中国的学者如果都能像费先生的一样,中国的学界也会像乡村的草原一样令世人神往!最后希望更多的人能与我一起领略美丽的乡土中国。
作者简介:马明欢(1984—),女,新疆乌鲁木齐人,昌吉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关键词】《乡土中国》;理解;评论
一、乡土中国之我见
自幼喜欢乡村生活,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又勾起了我对儿时的记忆。所以看到《乡土中国》我倍感亲切。在《乡土中国》中,作者对乡村,乡下人给予了极高的敬意。正是受到这份敬意的感染,所以想在万千读者中读出我对《乡土中国》的理解。
《乡土中国》由十四篇文章组成,我将其分为七个部分。从乡土社会的“土”、“愚”、“私”、“家”、“礼”、“权”、和乡土社会的“变”这七个方面来分析本书的内容。
(一)“土”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作者开篇即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接下来便描述了乡下人与土之间亲密的联系。他们靠种地谋生,所以他们更加珍视土地。他们世代定居,由此致使他们聚村而居。他们之间非常熟悉,从熟悉中得到对彼此的信任。因此作者说“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陌生人的社会所难以理解的。
通过对乡土社会中“土”的描述,作者不仅仅是在揭示一个现实,而更加是让身为读者的我深深体味到了作者对乡土的尊敬,感受到作者对乡土尊严的捍卫。
(二)“愚”
在《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城里人眼中的乡下人是愚蠢的。“愚”是能力问题而非知识问题,乡下人只是缺少学习知识的机会,并非“愚蠢”。所以说乡下人“愚”是没有道理的。
更何况在很多方面乡下人是远胜于城里人的。乡下人与城里人在知识层面上的差异是环境造就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文字甚至是语言都显得多余。在缺少应用氛围的乡土社会里,文字下乡并不能让乡下人在知识层面上有所提高。
继《文字下乡》后,作者又写了《再论文字下乡》。一方面是为了立体地阐明观点,从时空两个角度说明乡下人没有使用文字的需要。另一方面提出了文字下乡所必需的客观条件。即乡土社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为文字提供生长的土壤。所以,目前作者对文字下乡的推行作者持质疑和否定的态度。
(三)“私”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说,乡下人和城里人都“私”。私是一种自我主义,私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就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构成的网络格局,在乡土社会中公与私是相对的,克己是最重要的德性,培养德性的最好方式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推己及人。西洋社会所呈现出的是团体格局,所以在这两种不同的格局下产生的德性自然不同,好与坏的标准也就不可一概而论。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一文中,作者又进一步说明了在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这两种不同的格局下所形成的不同的道德体系。在团体格局中,团体道德是至高无上的,因为团体生活是必需的。而在差序格局中,人们可以自力更生,可以丝毫不与团体发生关系。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最终都归结于个人的道德准则。所以我们的道德体系是“自私”的,我们的道德和法律由于这种自私,而具有伸缩性。所以说我们的道德和法律是缺乏理性的。
(四)“家”
在《家族》一文中,作者从家庭的功能,结构和感情追求这三个方面来说明中西社会“家”的差异。(这里的中是指中国的乡土社会)这些差异可能是文化的差异或历史差异所致。对待这种差异我们或者更应该有的是一种包容和珍视,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去改变甚至破坏。
家庭的产生源于婚姻,在《男女有别》中,作者更深入地阐明在乡土社会中,婚姻的维持在于对婚姻程序的接受和认可。也就是说婚姻的基础源于两性对婚姻的共同认识,即白头偕老是一种惯常。两性之间的交流和认同不被看重,甚至可以缺失。乡土社会偏向同性(男性)的发展,男女之间在诸多方面有别,这些差别早已司空见惯,这些共识不仅带来了婚姻的稳定也维持了生育事业的顺利进行。现代社会中,两性的感情和认同才是婚姻的基础。面对这种差异,争辩孰好孰坏没有意义,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胸怀,是一种求发展存差异的胸怀。
(五)“礼”
在《礼治秩序》中,作者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礼是一个社会所公认的行为规范。在乡土社会礼的维持依靠传统,依靠后人对前人对老者对长者的敬畏。因为乡土社会不是一个易变动的社会,这就保证了传统的权威。在这里人对礼的服从是一种习惯。
在乡土社会判断是非的标准则是:是否合乎礼!这也是导致乡土社会“无讼”的原因。在依法而治的都市社会律师的地位非常高,因为不懂法律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名目繁多,二来法律是应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但在依礼而治的乡土社会,不知礼则被视为恶人、奸人。当现代司法制度进入乡土社会,去规范乡土社会的秩序时,这里的人感到错愕,人们发现自己心中神圣的真理在面对法律时是行不通的。这也就说明了“现代司法制度与乡土社会的伦理观念是不相给的。”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这一点也应该引发读者对法律、法庭乃至法制体系下乡的合理性与适应性的思考。
(六)“权”
作者在《无为政治》中,将权力分为三类:冲突的权力、合作的权力、教化的权力。在乡土社会权力是教化性的。当然并非是说乡土社会不会产生前两种权力,而是在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的滋生都受到事实上的限制,使其无法进一步的扩展而占据主导地位。在乡土社会因为权力是教化性的,权力的产生在很大程度是源于对传统的尊崇,权力的后果更大程度带来的是一种服从,而并非某种利益。所以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政治是无为的。
在《长老统治》中,作者阐明了乡土社会权力的拥有者,他们是乡土社会的长者,在这里他们拥有经验,他们可以解决在几乎静止的乡土社会里,后人遇到的一切问题。他们就是这里的权力机构。这是一种长老统治。
(七)“变”
以上的六个部分都以乡土社会的“不变”为前提,而在《血缘和地缘》和《名实的分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乡土社会在应需要所发生的一些变化。当然这并不矛盾,因为乡土社会并非绝对静止,只是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得比较慢而已。
在《血缘和地缘》中,我们可以看到乡土社会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地缘也只是血缘的投影。所以这个社会是稳定的,稳定到陌生人无法真正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享受同等的权力。但是这些“陌生人”却可以作为商业活动的媒介而生存在这里。因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所以陌生人的出现满足了对商业活动的需求,同时陌生人也成为了这里一道新鲜的风景。《名实的分离》是说,在长老统治下,传统的形式不容反对。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对长者对经验的的遵从,也只是表面上的。因为长者和经验已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了。这里就是一个风水岭,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才会找到一个契合点。这是一个漫长的变化过程,是从欲望到需要的一个复杂的过程。无需任何高瞻远瞩的大计划,一切只要随机应变即可。作者教我们去等待时机的成熟。
二、白璧微瑕
十四篇文章的语言平实,内容生动,作者还运用了大家非常熟悉的事例来阐明观点。让读者很容易理解作者的观点。乡土中国确实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读者更加透彻地理解了乡土社会。
或许是我太贪心又或是有点吹毛求疵,我个人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当作者揭开乡土社会的神秘面纱后,让我看到了乡土社会现实的根源时,我却有一种无力感。如若一切都根源于历史,根源于文化,我们到底该做些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出现在《乡土重建》一书中。因此,我个人认为《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应合二为一,满足读者对一本好书完整性的精神需求。有一种理解,就该有一种评判,就该有一种改造或发扬。将两者割裂,读起来不免会有种痒痒的感觉,像是走在一条永远看不到尽头的路上。個人认为这是本书唯一遗憾的地方。
之所以作出如此评论,绝非对费老先生的不敬,是我个人的肺腑之言。费先生的文笔,思想和修养令晚辈折服,中国的学者如果都能像费先生的一样,中国的学界也会像乡村的草原一样令世人神往!最后希望更多的人能与我一起领略美丽的乡土中国。
作者简介:马明欢(1984—),女,新疆乌鲁木齐人,昌吉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