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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1982年1‰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和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着重对中国已婚妇女未避孕原因进行分析。文中分析所借用的主要指标是已婚育龄妇女的去避孕率(下面简称妇女的未避孕率)。它是指在调查时点来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育龄妇文(包含离婚,丧偶)在已婚育龄妇女中所占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