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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中专学校法律课教学中,教师若光抓理论,缺乏实践教学,培养出来的只能是只懂法却不会运用法律解决案件纠纷的“人才”。由此可见,实践性教学十分重要。文章对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达到有效进行实践教学的目的。
关键词:实践性;法律教学;中专学校;人才培养;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03-0007-01
时代呼唤创新人才,人才的培养需要创新。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学校法律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倡导创新理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关键,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相关研究。
一、当前中专学校法律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学界定不科学。一方面,实践教学中被加入一些不属于实践教学的内容,如论文写作、社会调查等;另一方面,具有实践性的内容没有引起实践教学设计者的重视,如模拟法庭教学,许多法学院系都没有这样的实践活动,或者是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
(2)实践教学形式化严重。法律教学中,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是实践性最强的两个环节。在模拟法庭环节,由于学生不重视,刚开始觉得好玩,热情很高,但多次之后就没有了激情,模拟也成为了没有感情的背台词演戏,缺乏真实感。而毕业实习安排的时间短,部分学生在实习阶段开始投简历、找工作,并没有进行实习,再加上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不到位,使实习成为一种找单位盖章的形式,不能起到实践性教学作用。
(3)实践教学措施不到位。实践性法律教学需要相应的人力和物力,但在具体教学中,相关制度和措施不到位,极大影响了实践效果。主要表现为师资队伍达不到要求,同时,学生缺乏必要的实践学习素质,如演讲与口才的基本素质。
二、法律实践教学体系概述
实践是创新的重要途径,要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
(1)法律教学实践化理念。当前,由于我国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法律教学仍“重理论,轻实践”。因此,需要转变教师的法律教学观念,树立法律教学实践化理念。法律教育要重实践,重创新,才能培养懂法、会法的实用型人才。法律教学不仅要传授理论知识,还需要培养法律思维和方法,使学生的技能和素养得到提高。
(2)明确实践性教学地位。培养方案是教学和学习活动开展的规范性文件,要想实行实践性法律教学,就必须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实践性教学的地位和功能。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实用型人才,除法律学术研究和教学外,学生学习法律在于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因而实践性教学十分重要,它能够培养学生一些基本技能如案例分析技巧等。
(3)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实现职业素质教育目标,实现实践性法学教育。在实践性教学中,强调的是实际操作,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课程体系和价值体系是科学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的组成部分,课程体系主要是解决“教什么、学什么”的问题,具体操作中由主要课程和辅助课程组成。后者注重的是“怎样教、怎么学”,解决的是实践教学的价值追求问题。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法律业务咨询、法律顾问服务、法律援助等内容。
三、实施法律实践教学创新的策略
(1)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性法律教学的出现,给传统法律教学方式带来了挑战和冲击。但是这并不能够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法学传统教学进行改造和完善之后,仍然是法学理论教学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理论教学得到有效完成之后,教师要把目光放在实践性教学中。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统一,才能培养理论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法律从业者。
(2)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具有运用法律的能力,否则很难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律理论教学,也培养不出掌握法律知识和具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能力的学生。可见,实践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不仅需要认真备课,还应该引导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进行案件分析。而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能够更好地开展教学,在理论教学中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3)制定考核评价措施。实践性教学需要配套的质量监控和评价措施。首先,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标准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教学步骤、内容、评价等进行规范,使实践教学有章可循。其次,成立教学督导组,对法律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再次,各专业应该制定实践教学方案。最后,期末对实践教学课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法律解释能力、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案件解决效果等,如学生没有达到要求则进行重修。
四、结束语
在中专学校法律教学中,理论知识教学是基础,实践教学是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在法学课堂上,首先要进行理论知识教学,其次结合具体案件分析,教会学生案件分析方法,最后开展实践教学,模拟真实法庭,让学生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解决案件纠纷,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李保中.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调研分析[J].法制博览,2015(34).
[2]彭晓娟.论地方高校转型目标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定位及实现路径[J].荆楚学刊,2016(03).
关键词:实践性;法律教学;中专学校;人才培养;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03-0007-01
时代呼唤创新人才,人才的培养需要创新。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学校法律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倡导创新理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关键,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相关研究。
一、当前中专学校法律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学界定不科学。一方面,实践教学中被加入一些不属于实践教学的内容,如论文写作、社会调查等;另一方面,具有实践性的内容没有引起实践教学设计者的重视,如模拟法庭教学,许多法学院系都没有这样的实践活动,或者是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
(2)实践教学形式化严重。法律教学中,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是实践性最强的两个环节。在模拟法庭环节,由于学生不重视,刚开始觉得好玩,热情很高,但多次之后就没有了激情,模拟也成为了没有感情的背台词演戏,缺乏真实感。而毕业实习安排的时间短,部分学生在实习阶段开始投简历、找工作,并没有进行实习,再加上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不到位,使实习成为一种找单位盖章的形式,不能起到实践性教学作用。
(3)实践教学措施不到位。实践性法律教学需要相应的人力和物力,但在具体教学中,相关制度和措施不到位,极大影响了实践效果。主要表现为师资队伍达不到要求,同时,学生缺乏必要的实践学习素质,如演讲与口才的基本素质。
二、法律实践教学体系概述
实践是创新的重要途径,要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
(1)法律教学实践化理念。当前,由于我国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法律教学仍“重理论,轻实践”。因此,需要转变教师的法律教学观念,树立法律教学实践化理念。法律教育要重实践,重创新,才能培养懂法、会法的实用型人才。法律教学不仅要传授理论知识,还需要培养法律思维和方法,使学生的技能和素养得到提高。
(2)明确实践性教学地位。培养方案是教学和学习活动开展的规范性文件,要想实行实践性法律教学,就必须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实践性教学的地位和功能。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实用型人才,除法律学术研究和教学外,学生学习法律在于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因而实践性教学十分重要,它能够培养学生一些基本技能如案例分析技巧等。
(3)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实现职业素质教育目标,实现实践性法学教育。在实践性教学中,强调的是实际操作,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课程体系和价值体系是科学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的组成部分,课程体系主要是解决“教什么、学什么”的问题,具体操作中由主要课程和辅助课程组成。后者注重的是“怎样教、怎么学”,解决的是实践教学的价值追求问题。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法律业务咨询、法律顾问服务、法律援助等内容。
三、实施法律实践教学创新的策略
(1)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性法律教学的出现,给传统法律教学方式带来了挑战和冲击。但是这并不能够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法学传统教学进行改造和完善之后,仍然是法学理论教学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理论教学得到有效完成之后,教师要把目光放在实践性教学中。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统一,才能培养理论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法律从业者。
(2)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具有运用法律的能力,否则很难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律理论教学,也培养不出掌握法律知识和具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能力的学生。可见,实践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不仅需要认真备课,还应该引导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进行案件分析。而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能够更好地开展教学,在理论教学中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3)制定考核评价措施。实践性教学需要配套的质量监控和评价措施。首先,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标准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教学步骤、内容、评价等进行规范,使实践教学有章可循。其次,成立教学督导组,对法律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再次,各专业应该制定实践教学方案。最后,期末对实践教学课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法律解释能力、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案件解决效果等,如学生没有达到要求则进行重修。
四、结束语
在中专学校法律教学中,理论知识教学是基础,实践教学是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在法学课堂上,首先要进行理论知识教学,其次结合具体案件分析,教会学生案件分析方法,最后开展实践教学,模拟真实法庭,让学生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解决案件纠纷,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李保中.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调研分析[J].法制博览,2015(34).
[2]彭晓娟.论地方高校转型目标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定位及实现路径[J].荆楚学刊,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