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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网络消费者对电子支付安全的种种质疑,一边是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博弈,电子支付安全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似乎各方都在推诿。
面对用户对安全的质疑和央行的整顿,电子支付商显得有些窘迫。
日前,我国发布了第一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提高到30%; 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关键技术装备与软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将超过40%。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引出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的变革。由商业银行、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安全认证机构、商户以及用户等组成的电子支付产业链中,银行与支付公司是其中的核心纽带。但在《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实施以后,央行开始整顿电子支付市场,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过去的合作伙伴也许就是明日强劲的竞争对手,电子支付的江湖刀光剑影,谁能在市场角逐中成为最大赢家,颇费思量。
在7月26日举办的“2007第三届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相关专家对电子支付的现状及前景进行了探讨。
支付商成“众矢之的”
目前,从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建设上来看,只有一个《电子签名法》;在规章层面上,信息产业部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推出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而业界盼望已久的《清算支付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所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的空白地带。
尽管在网络安全认证方面已有2005年就出台的《电子签名法》,但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电子签名法》大力提倡电子签名在网络中的应用,但是这个条款执行起来却比较困难。
去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就在一份报告中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他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在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这笔数额庞大的资金的安全,由谁来负责,谁来保障?出现风险了,又由谁来控制?这是大多数用户使用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隐忧。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是不是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维护这部分资金的交易安全,这是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的相关人员如此表示。
面对来自用户、银行以及研究机构的质疑,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极力为自己“辩解”。首信易支付总经理高佳卿对记者说: “中国的大环境中都存在着安全的问题,电子支付也不例外。”
高佳卿还认为,网络支付各方法律责任应该划分清楚,这包括支付平台、交易平台、配送方、交易方、银行、认证服务方、系统运营商、系统开发商等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支付平台在这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支付商的问题,但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让支付商来承担。”
面对用户对安全的质疑和央行的整顿,电子支付商显得有些窘迫。
“电子支付商离不开银行,但又想离开银行,这本身就是一个既矛盾又尴尬的局面。银行能做很多事情,支付商做不到;但支付商能对用户做很多细致周到的服务,银行也做不到。” 高佳卿说,“但是当一个支付商变得越来越大,用户越来越多的时候,银行介入了。从某种程度上讲,支付商就是银行的一个渠道商,渠道商就会有渠道价,但是银行也可以直销,而如果直销价比渠道价还低的话,那渠道商实际上就名存实亡了。从这种意义上说,支付商和银行之间还存在竞争。”
所以,支付商必须比银行跑得快,而且不能只依赖银行。除此之外,还要让用户离不开支付商,这样支付商才能生存下去。
成立网络互联银行
对于支付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高佳卿认为,电子支付企业要给用户带来价值和体验。面向
行业,要求行业的专属性更强,针对不同的行业领域支付商能提供不同的产品。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建立符合行业的支付平台;第二,提供行业性增值服务;第三,发展行业性支付服务和行业性电子商务。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他们都回避自己是金融机构,但他们实际上又提供很多的代收款、付款、担保以及与虚拟账户相关的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针对这种情况,支付商却认为,如果不提供深入的服务,就留不住忠诚用户; 留不住忠诚用户,也不会被一些银行看中成为其渠道商。但留不住用户对没有用户资源的银行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支付商们表示,支付行业要发展,源于银行业务的创新性以及政策的宽泛性。
除此之外,高佳卿分析,现在支付行业的情况是,支付商不但要冥思苦想一些新型业务留住用户,还要挖空心思地与不同的银行在业务和技术上对接。比如,不同的账户需要在每家银行进行联网,每连一次形成一个支付平台。各银行的系统在不断地升级,安全策略也在不断地调整,技术接口参数也在发生变化,这一切变化支付商都要针对每家银行一个一个地升级,工作量非常大。
所以他认为,在政府主导下,支付商可以联合成立有银行牌照但没有实体的网络互联银行,来支持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支付商只和这个网络银行连接就可以了,不必再和每家银行对接。这样支付商就能一心一意地关注业务和用户。而据他介绍,此种做法已经在日本得以实现,并且发展速度很快。
7月26日《电子商务世界》发布的《2007中国消费者网上支付应用调查报告》显示,41.7%的人偏爱在网上购物(左),56.6%的被访者使用数字证书(中),79.5%的被访者认为,安全性和便捷性是影响网上支付的两大因素(下)。
面对用户对安全的质疑和央行的整顿,电子支付商显得有些窘迫。
日前,我国发布了第一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将由2005年的2%提高到30%; 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关键技术装备与软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将超过40%。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引出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的变革。由商业银行、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安全认证机构、商户以及用户等组成的电子支付产业链中,银行与支付公司是其中的核心纽带。但在《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实施以后,央行开始整顿电子支付市场,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过去的合作伙伴也许就是明日强劲的竞争对手,电子支付的江湖刀光剑影,谁能在市场角逐中成为最大赢家,颇费思量。
在7月26日举办的“2007第三届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相关专家对电子支付的现状及前景进行了探讨。
支付商成“众矢之的”
目前,从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建设上来看,只有一个《电子签名法》;在规章层面上,信息产业部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推出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而业界盼望已久的《清算支付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所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的空白地带。
尽管在网络安全认证方面已有2005年就出台的《电子签名法》,但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电子签名法》大力提倡电子签名在网络中的应用,但是这个条款执行起来却比较困难。
去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就在一份报告中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他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在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这笔数额庞大的资金的安全,由谁来负责,谁来保障?出现风险了,又由谁来控制?这是大多数用户使用网上银行存在的安全隐忧。
“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是不是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来维护这部分资金的交易安全,这是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的相关人员如此表示。
面对来自用户、银行以及研究机构的质疑,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极力为自己“辩解”。首信易支付总经理高佳卿对记者说: “中国的大环境中都存在着安全的问题,电子支付也不例外。”
高佳卿还认为,网络支付各方法律责任应该划分清楚,这包括支付平台、交易平台、配送方、交易方、银行、认证服务方、系统运营商、系统开发商等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支付平台在这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支付商的问题,但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让支付商来承担。”
面对用户对安全的质疑和央行的整顿,电子支付商显得有些窘迫。
“电子支付商离不开银行,但又想离开银行,这本身就是一个既矛盾又尴尬的局面。银行能做很多事情,支付商做不到;但支付商能对用户做很多细致周到的服务,银行也做不到。” 高佳卿说,“但是当一个支付商变得越来越大,用户越来越多的时候,银行介入了。从某种程度上讲,支付商就是银行的一个渠道商,渠道商就会有渠道价,但是银行也可以直销,而如果直销价比渠道价还低的话,那渠道商实际上就名存实亡了。从这种意义上说,支付商和银行之间还存在竞争。”
所以,支付商必须比银行跑得快,而且不能只依赖银行。除此之外,还要让用户离不开支付商,这样支付商才能生存下去。
成立网络互联银行
对于支付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高佳卿认为,电子支付企业要给用户带来价值和体验。面向
行业,要求行业的专属性更强,针对不同的行业领域支付商能提供不同的产品。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建立符合行业的支付平台;第二,提供行业性增值服务;第三,发展行业性支付服务和行业性电子商务。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他们都回避自己是金融机构,但他们实际上又提供很多的代收款、付款、担保以及与虚拟账户相关的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针对这种情况,支付商却认为,如果不提供深入的服务,就留不住忠诚用户; 留不住忠诚用户,也不会被一些银行看中成为其渠道商。但留不住用户对没有用户资源的银行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支付商们表示,支付行业要发展,源于银行业务的创新性以及政策的宽泛性。
除此之外,高佳卿分析,现在支付行业的情况是,支付商不但要冥思苦想一些新型业务留住用户,还要挖空心思地与不同的银行在业务和技术上对接。比如,不同的账户需要在每家银行进行联网,每连一次形成一个支付平台。各银行的系统在不断地升级,安全策略也在不断地调整,技术接口参数也在发生变化,这一切变化支付商都要针对每家银行一个一个地升级,工作量非常大。
所以他认为,在政府主导下,支付商可以联合成立有银行牌照但没有实体的网络互联银行,来支持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支付商只和这个网络银行连接就可以了,不必再和每家银行对接。这样支付商就能一心一意地关注业务和用户。而据他介绍,此种做法已经在日本得以实现,并且发展速度很快。
7月26日《电子商务世界》发布的《2007中国消费者网上支付应用调查报告》显示,41.7%的人偏爱在网上购物(左),56.6%的被访者使用数字证书(中),79.5%的被访者认为,安全性和便捷性是影响网上支付的两大因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