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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女性普遍被认为是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活动的辅助者或“分利者”.官修史志中的列女事迹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传统女性并不是坐享其成的“分利者”,生活于清前中期的女性在农业、手工业、商业等方面均有积极参与和明显贡献,有些人甚至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传统文化、家庭背景、地域环境和个人能力成为影响她们经济参与程度及成效的主要因素.虽然清代女性的经济参与有利于封建经济的运行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但主流舆论在价值判定方面则往往侧重肯定及宣扬其在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层面的意义,忽视或低估其经济价值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