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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管理艺术六十四招之第六招
入刊理由:
《易经》讼卦所体现出来的慎争戒讼,以和为贵的管理艺术,对提高企业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有极强的借鉴作用。听《周易》管理学专家卢正惠解读讼卦中的管理艺术,可在管理工作中融汇“和为贵,谐为美,竞而不争”的大智慧。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一、慎争戒讼,以和为贵的管理艺术概说
讼卦的卦辞说,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对“讼”,的解释是,“争也。”无论是在人事还是观点意见不相同,或者是于事物的性质相悖等,都会相争。《序卦传》曰“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也。”在这里,饮食必有讼,可理解为因为观点或利益冲突而产生矛盾,在矛盾无法化解时必然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长期处于争讼之中,导致矛盾激化,结果必然是凶。
争讼的发生一般都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无法得到补偿,也达不成妥协时所采取的措施。做争讼的裁判,应该公正、公平以至中至正的精神为根本,如果有理、有利、有据、有必要,且能找到公正的裁判,不得已而采取法律手段,也是吉利的。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以和为贵,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争执、摩擦在所难免,甚至会引起争讼,但是管理者要尽量避免争讼的发生。应用讼卦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知法、守法、依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才不会自找麻烦。企业的决策者要时时警惕,以诚信为本,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纷争。对待矛盾,用诚恳的态度,按照有关准则,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解决。在解决矛盾时,提防听不进不同意见,要多与他人沟通,中和意见达到双方满意。假若各持己见,强词夺理,纠缠不休,是非常有害的。双方实在解决不了,宜于找那些德高望重明白事理的人进行调解。不宜采取过激的举动,激化矛盾,导致更大的麻烦。
讼卦的卦象就是争议、不和,它至少给我们五点启示:一、争讼的本质是争利;二、民告官、下讼上,多以失败而告终;三、知足长乐,安于所有,反而不会失去什么;四、争讼之事,必须有理、有据、有节,才能获胜;五、靠强权或争讼获得利益,并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尊敬与认同。
讼卦对管理者的启示是,如果诚实守信的德行被阻塞,心中畏惧有所戒备,坚守正道居中不偏会得吉祥;坚持把官司打到底则有凶险,如有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出现则会有利,但出外远行、要渡过宽阔的大河则不会顺利。
二、竞争双方,和则双赢,争则皆凶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不要长期做争讼的事,要平息纷争,才能获得最终的吉祥。从管理学意义上讲,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要长期陷于争讼之中,因为,争讼拖得太久,会贻误时间、消耗财力、企业形象也会受损,都是不利的事。
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新事物诞生,旧事物消亡,总会出现冲突与矛盾。因此,不要陷于琐事之中,世界上没有不变的东西。以变化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瞬息万变的现象,总会受到各种责难,但是,最后是吉祥的。任何争执都是由小事引起的,只要注意收敛,即使自己受到一些责怪,也都可以因无讼而吉祥。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意思是说,不要静止、孤立地看待事物,局部的、表面的争论是不会长久存在的。虽然会有小的责难,但只要能明辨是否,就是具有大智慧。
三、让人非我弱,得志莫离群
九二爻,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意思是说弱小受压抑的一方,在争讼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取胜,还不如采取回避的方式,回到自己的领地,有基础、有保护,还可以避免灾祸。
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争讼,没有充分的理由与获胜的把握,暂时的退让也是一种策略或明智之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非上策。此爻说明你会败诉,最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很多情况下,退让一下,反而是好事。九二爻刚强却失位,勉强争讼必然失败,只好逃窜到只有三百户的小地方,安守本分则会渡过难关,不会有事。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象辞的意思是说,打不赢官司,惧祸而逃亡。地位卑微的人诉讼强势人物,或者说民告官,获胜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且还会招致祸害。事实上,民告官,十讼九输,三十六计,走为上。
四、大树底下好乘凉,依赖与攀附也是一种管理艺术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食”,食禄的意思;“旧德”,祖上累积的德行。依赖祖上累积的诚信道德和财富为生,虽然名声不太好,但是终究是吉利的。总是为别人打工、为别人赚钱,自己永远是富不了的,最多也就解决温饱问题。
六三爻告诫我们,安享着原有的家业,吃喝不愁,坚守正道,处处小心防备危险,终久会获得吉祥;如果好高骛远,从事自己力不能及的事,即使成功了,业绩也可能不是自己的。
六三阴柔处于上下两个刚强的阳爻之间,以阴柔服从于刚强,是实行旧有的德性,在险境中明哲保身,不失为一种策略。如果企业还处于弱小状况,硬要与大企业争长短,成功的机率就会很小,也不会给自己带来益处。管理者应面对企业的现实,量力而行才是上策,不可盲目逞强争胜。
此爻对管理者的启示是,对待传统既要继承,更要发扬光大。优良的传统是长期以来经验与智慧的结晶,管理者可以从前人的成功经验中借鉴与吸收有益的成份,以减少经营中的失误,降低交易费用。
五、无为而治则无不治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不克讼”,是指在争执中失理,如官司败诉;“复”,回处所;“命”,使;“渝”变更。意思是说,立即使其改变。“安贞,吉”,谓心安理得听从正确的意见,矛盾就化解了。“贞”,正确。
从管理学意义上讲,面临争讼不胜时,要立即返归以人为善的本性,改变两败俱伤的状况,复归正道,就不会有过失,最终可获吉祥。此爻表示企业处理争讼之事,要安于正理,才会心安理得,最后才会成功。
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企业间发生矛盾,产生争执,在所难免,如果是己方无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改正过失,反而会赢得尊重。比如当今世界,国外的汽车召回制度,是对用户生命、财产负责的表现。反观国内的汽车行业,零召回,给人的印象是不负责的表现。所以,反省自己的过失,并及时改正,真心诚意地接受正确的意见与建议,这样矛盾就化解了。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象辞》说,打官司失利后,回过头仔细反思,觉得和为贵,还是息事宁人为好,于是改变了主意,撤回诉状,退出争端不打官司了,说明坚守正道,安分守己就没有什么损失了。立即纠正错误的观点,心安理得地遵从他人正确意见,这样做才不失君子的道德风范。
六、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利益
第五爻九五,讼,元吉。
九五处尊位,若有诉讼也是会赢的,当然吉祥。如果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自己处于完全有利地位,又是受害者时,就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要用公正、公平、合理的态度去处理公司的争讼,事情就能解决,最后是吉祥的。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有理、有据、有节,依据法律规范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当然是大吉大利的。官司得到公正的判决,获得吉祥,表明此时居于中正地位,得到了大人物的公正判决。
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入刊理由:
《易经》讼卦所体现出来的慎争戒讼,以和为贵的管理艺术,对提高企业管理者的能力和智慧有极强的借鉴作用。听《周易》管理学专家卢正惠解读讼卦中的管理艺术,可在管理工作中融汇“和为贵,谐为美,竞而不争”的大智慧。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一、慎争戒讼,以和为贵的管理艺术概说
讼卦的卦辞说,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对“讼”,的解释是,“争也。”无论是在人事还是观点意见不相同,或者是于事物的性质相悖等,都会相争。《序卦传》曰“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也。”在这里,饮食必有讼,可理解为因为观点或利益冲突而产生矛盾,在矛盾无法化解时必然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长期处于争讼之中,导致矛盾激化,结果必然是凶。
争讼的发生一般都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无法得到补偿,也达不成妥协时所采取的措施。做争讼的裁判,应该公正、公平以至中至正的精神为根本,如果有理、有利、有据、有必要,且能找到公正的裁判,不得已而采取法律手段,也是吉利的。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以和为贵,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争执、摩擦在所难免,甚至会引起争讼,但是管理者要尽量避免争讼的发生。应用讼卦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知法、守法、依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才不会自找麻烦。企业的决策者要时时警惕,以诚信为本,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纷争。对待矛盾,用诚恳的态度,按照有关准则,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解决。在解决矛盾时,提防听不进不同意见,要多与他人沟通,中和意见达到双方满意。假若各持己见,强词夺理,纠缠不休,是非常有害的。双方实在解决不了,宜于找那些德高望重明白事理的人进行调解。不宜采取过激的举动,激化矛盾,导致更大的麻烦。
讼卦的卦象就是争议、不和,它至少给我们五点启示:一、争讼的本质是争利;二、民告官、下讼上,多以失败而告终;三、知足长乐,安于所有,反而不会失去什么;四、争讼之事,必须有理、有据、有节,才能获胜;五、靠强权或争讼获得利益,并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尊敬与认同。
讼卦对管理者的启示是,如果诚实守信的德行被阻塞,心中畏惧有所戒备,坚守正道居中不偏会得吉祥;坚持把官司打到底则有凶险,如有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出现则会有利,但出外远行、要渡过宽阔的大河则不会顺利。
二、竞争双方,和则双赢,争则皆凶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不要长期做争讼的事,要平息纷争,才能获得最终的吉祥。从管理学意义上讲,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要长期陷于争讼之中,因为,争讼拖得太久,会贻误时间、消耗财力、企业形象也会受损,都是不利的事。
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新事物诞生,旧事物消亡,总会出现冲突与矛盾。因此,不要陷于琐事之中,世界上没有不变的东西。以变化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瞬息万变的现象,总会受到各种责难,但是,最后是吉祥的。任何争执都是由小事引起的,只要注意收敛,即使自己受到一些责怪,也都可以因无讼而吉祥。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意思是说,不要静止、孤立地看待事物,局部的、表面的争论是不会长久存在的。虽然会有小的责难,但只要能明辨是否,就是具有大智慧。
三、让人非我弱,得志莫离群
九二爻,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意思是说弱小受压抑的一方,在争讼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取胜,还不如采取回避的方式,回到自己的领地,有基础、有保护,还可以避免灾祸。
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争讼,没有充分的理由与获胜的把握,暂时的退让也是一种策略或明智之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非上策。此爻说明你会败诉,最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很多情况下,退让一下,反而是好事。九二爻刚强却失位,勉强争讼必然失败,只好逃窜到只有三百户的小地方,安守本分则会渡过难关,不会有事。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象辞的意思是说,打不赢官司,惧祸而逃亡。地位卑微的人诉讼强势人物,或者说民告官,获胜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且还会招致祸害。事实上,民告官,十讼九输,三十六计,走为上。
四、大树底下好乘凉,依赖与攀附也是一种管理艺术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食”,食禄的意思;“旧德”,祖上累积的德行。依赖祖上累积的诚信道德和财富为生,虽然名声不太好,但是终究是吉利的。总是为别人打工、为别人赚钱,自己永远是富不了的,最多也就解决温饱问题。
六三爻告诫我们,安享着原有的家业,吃喝不愁,坚守正道,处处小心防备危险,终久会获得吉祥;如果好高骛远,从事自己力不能及的事,即使成功了,业绩也可能不是自己的。
六三阴柔处于上下两个刚强的阳爻之间,以阴柔服从于刚强,是实行旧有的德性,在险境中明哲保身,不失为一种策略。如果企业还处于弱小状况,硬要与大企业争长短,成功的机率就会很小,也不会给自己带来益处。管理者应面对企业的现实,量力而行才是上策,不可盲目逞强争胜。
此爻对管理者的启示是,对待传统既要继承,更要发扬光大。优良的传统是长期以来经验与智慧的结晶,管理者可以从前人的成功经验中借鉴与吸收有益的成份,以减少经营中的失误,降低交易费用。
五、无为而治则无不治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不克讼”,是指在争执中失理,如官司败诉;“复”,回处所;“命”,使;“渝”变更。意思是说,立即使其改变。“安贞,吉”,谓心安理得听从正确的意见,矛盾就化解了。“贞”,正确。
从管理学意义上讲,面临争讼不胜时,要立即返归以人为善的本性,改变两败俱伤的状况,复归正道,就不会有过失,最终可获吉祥。此爻表示企业处理争讼之事,要安于正理,才会心安理得,最后才会成功。
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企业间发生矛盾,产生争执,在所难免,如果是己方无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改正过失,反而会赢得尊重。比如当今世界,国外的汽车召回制度,是对用户生命、财产负责的表现。反观国内的汽车行业,零召回,给人的印象是不负责的表现。所以,反省自己的过失,并及时改正,真心诚意地接受正确的意见与建议,这样矛盾就化解了。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象辞》说,打官司失利后,回过头仔细反思,觉得和为贵,还是息事宁人为好,于是改变了主意,撤回诉状,退出争端不打官司了,说明坚守正道,安分守己就没有什么损失了。立即纠正错误的观点,心安理得地遵从他人正确意见,这样做才不失君子的道德风范。
六、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利益
第五爻九五,讼,元吉。
九五处尊位,若有诉讼也是会赢的,当然吉祥。如果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自己处于完全有利地位,又是受害者时,就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要用公正、公平、合理的态度去处理公司的争讼,事情就能解决,最后是吉祥的。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有理、有据、有节,依据法律规范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当然是大吉大利的。官司得到公正的判决,获得吉祥,表明此时居于中正地位,得到了大人物的公正判决。
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