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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当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乡村”风貌特色逐渐消亡问题的分析与探讨,提出乡村“风貌”特色保持策略,以此引导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乡村小镇形象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乡村;风貌特色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了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201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指出,我国已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在城市物质条件迅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进程中,中国社会必须面临一系列从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为主体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如何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是中国社会战略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在这些问题当中,如何避免在乡村改造过程中再次重复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趋同现象”,这是每一个规划师和建筑师需要直面的首要问题(如图1)。
事实上,我们目前在大多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政策导向在重复着城市发展初期阶段的路线------过于专注技术性规划手段的应用,过于用城市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乡村的发展。一个村庄的消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种无序状态下的消失和改变。我们必须要反复强调一个问题,那就是新型农村社区的“新特征”基础是农村社区,他的出现是为解决城乡二元矛盾,提升乡镇居民生活质量,但不是为了割裂中国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传承。
一、乡村风貌的“特色”在逐渐消亡。
[ 王晓雅,《从英国的田园风光到美国的特色小镇》]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俞孔坚说:“祖坟,村头的风水树、 风水林、风水池塘,一条小溪,一块界碑,一条栈道,一座龙王庙,都是一家、 一族、 一村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 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 民间的遗产景观,与我们的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中华民族精神代代相传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而言,乡村的魅力所在正是那些融入记忆中的生活要素,与城市人造景观有所区别的生活“记忆”。这种记忆一旦被破坏,其修复过程是不可逆的。 一方面,我们需要消除城乡的巨大物质差别,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愿失去原有的历史传承。两相比较,在GDP、经济利益以及发展速度的壓力下,人们很自然的放弃了乡村与城市的不同,选择抹杀了根植于当地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地域特征。
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一种怪圈:人们不遗余力地在城市建设中不断地呼吁和尝试运用自然的属性纳入城市人工环境为市民服务,却在乡村改造建设过程中毫不留情的为他们烙上城市的痕迹,重新打造一个微缩的小型城镇。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以往村头那个乘凉、交谈、戏耍的树下空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的广场和喷泉雕塑。以往具有人体自然尺度空间的街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笔直的马路。惬意的农家小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阳台。广场、马路、高层建筑,这些城市中特有的要素逐渐的取代了原有乡村风貌中的要素,儿时记忆中清澈流淌的小河,随意攀爬的后院大树、偷偷翻墙去采摘的葡萄,这一切都随着城镇化数字的节节攀升而成为了乡村下一代孩子们生活的绝版场景。
乡村“风貌”特色保持策略
记忆中的乡村生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在逐渐的消亡,我们不能单方面的否定城镇化过程中为乡村居民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和生活状态的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城镇化过程中对乡村建设的误读。
首先,新的乡村面貌应是“洁净的”。早期乡村面貌在自然景观上是无可比拟的,尽管在基础设施上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别,但是整体的自然环境保持着一种城市没有的“单纯”与“洁净”。然而,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镇发展在资源消耗、土地利用和碳排放上都是扩张性的。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乡村也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大量无法在城市落户的污染企业在乡村不受控制的发展,排污处理形同虚设,不仅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也给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隐患。因此,经济发展速度不应以环境为代价,乡村社会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保留原有面貌的“洁净性”。修建先进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是新建社区和改建村庄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不应成为工业排污和垃圾处理的场所,而应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提供可能性,成为居民选择“慢节奏”生活的栖居地。
其次,追求个性,追求乡镇建设特点应成为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准则。每个地区,每个村落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魅力所在。生活条件的改善不应以乡村生活的“模式化”和“趋同化”为代价。全球城市建设在经历了“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色逐渐衰微、消失…城市文化出现趋同现象和特色危机”之后,已经开始将城市发展模式转向以人为中心和保持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协调、平衡的发展模式。因此,作为与自然环境唇齿相依的乡村生活环境,从一开始就应该始终坚持保持其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色性。这种地域特色的保持,不能仅仅依靠个别人或人群的自我意识来实现,而应纳入整体区域发展策略进行控制,制订详细的城市设计导则进行指导,避免“千村一面”的情况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愈演愈烈。
第三,环境建设应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设计。乡村环境与城市环境相比,对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更高。乡村环境建设应纳入到整体区域的自然环境中去,无论是过去分散的村落,还是如今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都应该将其看作是从整体自然环境中生长出来的一种特殊自然环境,而不能将其与周边自然环境用人工的方式割裂开来。因此,乡村环境的治理和设计应更加注意景观环境的设计。不仅仅注重花草园艺、植树造林方面,更应注重建筑的形体设计、道路的线形设计、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融合设计以及城镇标识的设计。应注意区别对待大都市-城市-小城镇-乡村在不同级别中的景观设计要素,通过全面细致地规划,既要保护那些肥沃的农田,又要保护水域、沼泽、山坡、林木等环境资源;要进行全局性的成片保护原则,而不是单纯的个体保护原则。
第四,合理制定开发策略,形成多元共建的健康环境。乡村小镇的建设在人口集中、土地集约的情况下需要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这其中,建设资金的来源成为乡村小镇建设发展导向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通常,国家资金、地方财政和开发商建设是建设资金的主导力量,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建设意图往往成为乡村小镇建设的主导风向。缺少行之有效的开发策略的约束和指导,地方性开发就成为个人主观臆断的试验场。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多的是在具体的技术数据层面进行指导与限定,而对于城市设计方面的内容限定与指导过于宽泛,缺少针对性,这就很容易造成乡村小镇在建设过程出现“趋同化”和“城市化”的现象;而开发商在乡镇发展过程中极易创造经济效益,却无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因此,加强制定总体开发策略,形成完善的城市设计导则,并将其纳入法定章程,保护国家、地方政府、开发商、居民的各方利益,形成多远共建的健康发展环境,是当前我国乡村小镇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后,将公众参与机制落实到行动中去。公众参与机制在我国的乡村小镇建设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这种参与机制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表面性。地方政府应鼓励公众参与到建设中来,而不仅仅是“坐、等、靠”的依赖国家、政府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公众参与应摆脱形式化、模式化,保证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合法性。通过行之有效的参与机制,促进公众对乡镇建设的支持和理解,加深公众对家乡的归属感,减少民众与政府的对抗,同时,也能有效的保护地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现代高质量的生活品质不能依靠马路的宽度和建筑的高度来衡量,生活中也不能仅仅充斥着噪音和汽车尾气;独具魅力的人文生态和文化沉淀永远是一个地方吸引人的决定因素。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不能与城市的发展相脱节,但是也不能成为城市发展的“模仿者”和“复制者”。以城市为中心,以自然为背景,乡村小镇是两者之间最好的过渡和桥梁,如何保有“乡村”风貌的自然、人文特色,延续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发展现代化的生活条件,是中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小城镇形象探索的战略与研究[D].同济大学2006.3
小城镇形象设计研究---以江南水乡为例[D].苏州科技学院,2008
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形象问题及对策研究[M].王华 陈红玉.福建建筑,2010.08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农村社区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1
从英国的田园风光到美国的特色小镇[M].王晓雅.决策探索,2013.03
【项目基金】:
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形象设计体系构建战略研究(2012-QN-289)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河南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古镇保护及更新设计研究(2013-GH-118)
关键词:城镇化;乡村;风貌特色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了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201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指出,我国已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在城市物质条件迅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进程中,中国社会必须面临一系列从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为主体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如何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是中国社会战略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在这些问题当中,如何避免在乡村改造过程中再次重复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趋同现象”,这是每一个规划师和建筑师需要直面的首要问题(如图1)。
事实上,我们目前在大多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政策导向在重复着城市发展初期阶段的路线------过于专注技术性规划手段的应用,过于用城市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乡村的发展。一个村庄的消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种无序状态下的消失和改变。我们必须要反复强调一个问题,那就是新型农村社区的“新特征”基础是农村社区,他的出现是为解决城乡二元矛盾,提升乡镇居民生活质量,但不是为了割裂中国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传承。
一、乡村风貌的“特色”在逐渐消亡。
[ 王晓雅,《从英国的田园风光到美国的特色小镇》]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俞孔坚说:“祖坟,村头的风水树、 风水林、风水池塘,一条小溪,一块界碑,一条栈道,一座龙王庙,都是一家、 一族、 一村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 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 民间的遗产景观,与我们的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中华民族精神代代相传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而言,乡村的魅力所在正是那些融入记忆中的生活要素,与城市人造景观有所区别的生活“记忆”。这种记忆一旦被破坏,其修复过程是不可逆的。 一方面,我们需要消除城乡的巨大物质差别,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愿失去原有的历史传承。两相比较,在GDP、经济利益以及发展速度的壓力下,人们很自然的放弃了乡村与城市的不同,选择抹杀了根植于当地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地域特征。
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一种怪圈:人们不遗余力地在城市建设中不断地呼吁和尝试运用自然的属性纳入城市人工环境为市民服务,却在乡村改造建设过程中毫不留情的为他们烙上城市的痕迹,重新打造一个微缩的小型城镇。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以往村头那个乘凉、交谈、戏耍的树下空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的广场和喷泉雕塑。以往具有人体自然尺度空间的街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笔直的马路。惬意的农家小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阳台。广场、马路、高层建筑,这些城市中特有的要素逐渐的取代了原有乡村风貌中的要素,儿时记忆中清澈流淌的小河,随意攀爬的后院大树、偷偷翻墙去采摘的葡萄,这一切都随着城镇化数字的节节攀升而成为了乡村下一代孩子们生活的绝版场景。
乡村“风貌”特色保持策略
记忆中的乡村生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在逐渐的消亡,我们不能单方面的否定城镇化过程中为乡村居民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和生活状态的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城镇化过程中对乡村建设的误读。
首先,新的乡村面貌应是“洁净的”。早期乡村面貌在自然景观上是无可比拟的,尽管在基础设施上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别,但是整体的自然环境保持着一种城市没有的“单纯”与“洁净”。然而,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镇发展在资源消耗、土地利用和碳排放上都是扩张性的。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乡村也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大量无法在城市落户的污染企业在乡村不受控制的发展,排污处理形同虚设,不仅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也给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隐患。因此,经济发展速度不应以环境为代价,乡村社会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保留原有面貌的“洁净性”。修建先进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是新建社区和改建村庄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不应成为工业排污和垃圾处理的场所,而应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提供可能性,成为居民选择“慢节奏”生活的栖居地。
其次,追求个性,追求乡镇建设特点应成为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准则。每个地区,每个村落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魅力所在。生活条件的改善不应以乡村生活的“模式化”和“趋同化”为代价。全球城市建设在经历了“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色逐渐衰微、消失…城市文化出现趋同现象和特色危机”之后,已经开始将城市发展模式转向以人为中心和保持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协调、平衡的发展模式。因此,作为与自然环境唇齿相依的乡村生活环境,从一开始就应该始终坚持保持其地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色性。这种地域特色的保持,不能仅仅依靠个别人或人群的自我意识来实现,而应纳入整体区域发展策略进行控制,制订详细的城市设计导则进行指导,避免“千村一面”的情况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愈演愈烈。
第三,环境建设应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设计。乡村环境与城市环境相比,对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更高。乡村环境建设应纳入到整体区域的自然环境中去,无论是过去分散的村落,还是如今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都应该将其看作是从整体自然环境中生长出来的一种特殊自然环境,而不能将其与周边自然环境用人工的方式割裂开来。因此,乡村环境的治理和设计应更加注意景观环境的设计。不仅仅注重花草园艺、植树造林方面,更应注重建筑的形体设计、道路的线形设计、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融合设计以及城镇标识的设计。应注意区别对待大都市-城市-小城镇-乡村在不同级别中的景观设计要素,通过全面细致地规划,既要保护那些肥沃的农田,又要保护水域、沼泽、山坡、林木等环境资源;要进行全局性的成片保护原则,而不是单纯的个体保护原则。
第四,合理制定开发策略,形成多元共建的健康环境。乡村小镇的建设在人口集中、土地集约的情况下需要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这其中,建设资金的来源成为乡村小镇建设发展导向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通常,国家资金、地方财政和开发商建设是建设资金的主导力量,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建设意图往往成为乡村小镇建设的主导风向。缺少行之有效的开发策略的约束和指导,地方性开发就成为个人主观臆断的试验场。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多的是在具体的技术数据层面进行指导与限定,而对于城市设计方面的内容限定与指导过于宽泛,缺少针对性,这就很容易造成乡村小镇在建设过程出现“趋同化”和“城市化”的现象;而开发商在乡镇发展过程中极易创造经济效益,却无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因此,加强制定总体开发策略,形成完善的城市设计导则,并将其纳入法定章程,保护国家、地方政府、开发商、居民的各方利益,形成多远共建的健康发展环境,是当前我国乡村小镇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后,将公众参与机制落实到行动中去。公众参与机制在我国的乡村小镇建设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这种参与机制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表面性。地方政府应鼓励公众参与到建设中来,而不仅仅是“坐、等、靠”的依赖国家、政府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公众参与应摆脱形式化、模式化,保证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合法性。通过行之有效的参与机制,促进公众对乡镇建设的支持和理解,加深公众对家乡的归属感,减少民众与政府的对抗,同时,也能有效的保护地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现代高质量的生活品质不能依靠马路的宽度和建筑的高度来衡量,生活中也不能仅仅充斥着噪音和汽车尾气;独具魅力的人文生态和文化沉淀永远是一个地方吸引人的决定因素。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不能与城市的发展相脱节,但是也不能成为城市发展的“模仿者”和“复制者”。以城市为中心,以自然为背景,乡村小镇是两者之间最好的过渡和桥梁,如何保有“乡村”风貌的自然、人文特色,延续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发展现代化的生活条件,是中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小城镇形象探索的战略与研究[D].同济大学2006.3
小城镇形象设计研究---以江南水乡为例[D].苏州科技学院,2008
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形象问题及对策研究[M].王华 陈红玉.福建建筑,2010.08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农村社区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1
从英国的田园风光到美国的特色小镇[M].王晓雅.决策探索,2013.03
【项目基金】:
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形象设计体系构建战略研究(2012-QN-289)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河南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古镇保护及更新设计研究(2013-GH-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