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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了战后日本的科技信息事业管理体制,概述了其前期为实现技术立国的目标而规划和建设的国家科技信息系统,重点评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政府采取事业团体制来改组其管理体制和机制.特别介绍了本世纪初为有力支撑科技创新而强化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功能的经验。
[关键词]科技信息事业;公益性信息机构;管理体制;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
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奉行“技术立国”的方针,成立了“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简称JIC-ST),隶属于科学技术厅。其主要任务是收集和加工分析世界范围的科技文献,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文献速报》,向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1996年它与新技术事业团合并组成“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并于2003年10月更名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
1 面向“技术立国”,规划和建设国家科技信息系统
上世纪6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政府为促进科技信息交流,加强了信息事业管理体制的建设。1969年,日本最高科技政策决策咨询机构“科学技术会议”提出了“关于科学技术情报交流的基本方针政策”。该报告提出建立“全国科学技术情报系统”(简称NIST)的设想,即:建立由中央协调机构、综合信息中心、专业信息中心、数据中心、信息交流机构、地方服务中心、中央存储机构(国会图书馆)和人才培养机构等构成的国家科技情报系统。建设原则是:从综合、长期的观点来规划科技信息活动,从整个国家着眼,有关部门紧密合作来实施NIST规划,开展针对用户信息需求的各种信息活动,促进NIST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相互连接,与国际协调。最终目标是:建立与国际科技信息交流系统相协调的体制。
之后,围绕NIST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1973年,召开了科技情报恳谈会,对NIST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查和审议,提出《关于建设科技情报的全国体制的报告》。1978年,又召开了针对NIST的科技情报推进恳谈会,发表了题为《关于科技情报活动推进的目标和策略》,重要措施是扩充数据库和联机服务,强化一次情报服务和各种指南服务。
此外,1979年,文部大臣的咨询机构“日本学术审议会”完成了《关于今后学术情报系统的方向》中期报告。提出要建立一个具有一次情报收集提供、形成情报检索系统和日本独有的数据库等三大功能的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1980年,学术审议会提出了“学术情报系统”具体构想:对一次情报进行系统、高效的收集和建设,改善和强化各大学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推进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建设情报检索系统和丰富情报服务内容,推进日本独有的数据库建设,提高日本对国际二次情报事业中的参与能力。1980—1985年,文部省先后开展了“学术情报中心系统”开发调查工作和“学术情报中心-设施”调查工作。1986年4月,文部省将东京大学文献情报中心改组为日本全国高等学校的共同利用机构学术情报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规划、联络调整学术情报系统;开展学术情报及学术情报系统相关的综合研究与开发;构筑和运营学术情报网络,形成并提供全国大学图书馆学术书刊等一次文献的收集和目录及馆藏信息;提供书目数据、文摘、数值、图像等二次情报;促进数据库建设;提供电子邮件和BBS服务;筹办各种研修班、讲习会等教育培训及会议。
政府兴办的数据库振兴中心(1984年)、日本特许情报机构(1985年)等重要的公益性信息机构也相继成立。至此,为贯彻落实“技术立国”方针而设计的科技信息管理和服务体制基本形成。
2 实行事业团管理体制,科技信息事业进入转型期
进入上世纪90年代,日本的政策制定者认识到仅靠引进技术加以改进,不会使日本在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必须建立一种有利于创新性研究的体制和机制。1995年,日本政府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提出了“以科学技术创新立国”的科技创新政策,表明提升日本在科技领域的创新性研究能力已成为优先任务,加强战略性基础研究被视为促使日本经济复苏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2.1 新的政策和立法
1996年夏,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发布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重点进行研究体制改革和制度调整。其总方针是:推进研究开发总体方面的调整,构筑新的研究开发体制,为研究人员创造优良的研究环境,振兴同科学技术有关的教育培训,增进普通民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与支持。具体措施有:培养与确保研究人员及建立研究开发体制,包括培养研究后援人员,建立适合时代要求的研究开发体制,实行严格而公正的评价;奠定与充实研究开发的基础,包括完善研究开发设施与设备,推动研究开发的信息化,奠定智力基础:扩充多元化的研究开发基金,包括增加竞争性研究资金,大幅度增加重点资金并且进一步充实重点基金等,促进国际上的交流,扩大接受外国研究人员的规模。
从1996年10月1日起,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和新技术事业团合并成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Japan Science&TechnologyCorporation),属于半官方机构。2003年10月,获得独立行政法人的地位,并更名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隶属于日本文部科学省。JST的成立标志着日本的公益性科技信息事业开始进入事业团管理体制的时代。
1999年3月31日,日本政府颁布了《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其目的是加强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研究交流活动,促进新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普及。主要内容是成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作为日本的科技信息中枢机构,促进研究交流活动和技术成果的普及,作为大学、国公立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进行委托开发和技术斡旋等。
2.1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管理体制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的颁布为振兴科学技术事业团提供了法律依据。其要点如下:
(1)建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目的和性质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简称事业团)是日本科学技术的中枢机构。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与科学技术信息流通和研究交流相关的工作,以促进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以及成果推广,从而实现科学技术振兴的目的。事业团为特殊法人,总部设在琦玉县。经内阁总理大臣的批准,也可在需要的地点设置分事务所。
(2)资金来源
事业团的资金由政府出资及 向社会筹资两部分组成。必要时,经内阁总理大臣的批准,事业团可追加其资金。在预算范围内,政府可向事业团追加出资。政府向事业团追加出资时,事业团应相应追加其资金。政府可将土地、建筑物及固定资产等折合成资金向事业团出资,以出资当日的价格为准,由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政府及政府以外的出资方拟向事业团出资时,应出具所需经费的使用计划。事业团应向出资方发行出资证券。出资证券为记名式证券。事业团不退还出资者的出资份额,也不得占有出资者的出资份额或者以抵押形式接受这类出资份额。
(3)注册
事业团应按政府法令在规定地方进行注册登记。必须注册登记的内容如不在规定之列,则不能与第三者对抗。根据上述的规定必须登记的事项,如果登记之后取消,不得以此与第三者对抗。非事业团者不得使用“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名称。
(4)理事会
事业团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7人(不得多于7人),监事1人。理事长代表事业团管理事业团的全部工作。常务理事辅助理事长管理事业团的王作,理事长因故不在时,代理理事长职务,行使其职权。理事辅助理事长及常务理事管理事业团的工作,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因故不在时,代理其职务,行使其职权。监事负责监督监察事业团的王作。必要时,监事可向理事长或内阁总理大臣递交检察报告。理事长、监事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常务理事、理事人选报内阁总理大臣批准,由理事长任命。理事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为4年;理事、监事的任期为2年。理事可以连任。在担任理事期间,不得同时担任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的理事,自身不得从事营利事业。但经内阁总理大臣批准者,不在此限制范围内。为了策划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及运营,事业团可设顾问。事业团的职员由理事长任命。
(5)新技术审议委员会
在事业团设置新技术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审议委员会由不多于25人的委员组成。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在下述情况下,理事长必须事先听取审议委员会的意见:决定有关新技术开发的基本方针,新技术实施开发的确定,对新技术的开发实施结果的认定;决定有助于新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的基本方针。同时,审议委员会还应为理事长提供咨询并审议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实施中的重要内容。
(6)财务与会计
事业团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4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31日结束。事业团在每个会计年度须编制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并于该会计年度开始前,报送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变更时,也照此办理。每个会计年度,事业团应编制资产清单、资金负债表及损益表等(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当会计年度结束后3千月之内递交给内阁总理批准。事业团向内阁总理大臣递交财务报表时,须附上当会计年度的工作报告、决算报告及监事的意见。事业团的财务报表得到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后,须立即在政府公报上进行公布,且必须提前在各事务所备好财务报表、明细、工作报告与决算报告等以备检查。事业团同时须将工作计划、预算、资金计划等相关文件及财务报表送交政府以外的出资方。
事业团的文献信息服务的财会业务须与其他业务分类管理,另设账户进行处理。
(7)监督
事业团由内阁总理大臣监督。必要时,内阁总理大臣可对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发布监督命令,可要求事业团报告其有关工作,或派员对事业团的事务所或分事务所进行检查。对做出违反职业行为的事业团的理事或职员,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处罚。对非事业团使用“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名称者,处1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8)其他规定
相关行政机构的长官,要尽可能地对事业团的科学技术信息收集工作给予支持。
事业团解散时,还清债务后若有剩余财产,从该剩余财产中,把属于文献信息提供账户的金额,按文献信息提供账户的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分配给各出资方:文献信息提供账户以外的一般账户的金额,按照一般账户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分配给各出资方。对与一般账户有关系的各出资方可以各自的出资金额为限度进行分配。除了上述规定外,有关事业团的解散,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日本的国立(国家级)科研机构数量较少,仅几十个。按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所;一类是特殊法人单位,由国会通过决议设立,规模相当大且有实权,其职能是在本系统内分配经费,有的还从事研究开发。根据日本政府2002年10月有关机构改革的方针,各省厅下属的特殊法人机构将从2003年10月起转变为新的独立行政法人。
3 JST的主要业务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的宗旨是:根据《科学技术基本法》的要求,为振兴日本科学技术,推进基础建设,开展尖端性、独创性研究开发工作。以催生创造性技术,促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建设包括促进科学技术信息流通在內的科学技术振兴所必需的基础环境,以实现日本科学技术的振兴为使命。
JST由理事会管理,下设情报事业本部、战略创造事业本部和企业化开发事业本部以及科技普及部、研究系统促进部、科技促进基金特别调节部、未来关键技术研究部、日本科学未来博物馆等和5个行政后勤部门。其资本构成主要由政府出资组成。目前,机构总资本为5483.5亿日元,民间出资仅为1亿日元。年度预算也主要来自政府的各类专项费用。JST的主要职能集中产、学、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招聘国内外有识之青年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JST的主要业务包括:
(1)科技信息流通
作为日本科技信息领域的中枢机构,对国内外科技信息进行迅速、准确的收集、处理并提供使用,为日本科技振兴积极开展业务。建成涵盖全部科技领域的世界级的科技文献数据库并提供服务,同时为满足高度信息化社会的需要,推进采用新技术的高功能基础数据库的开发,进而以这些技术知识来积极推进与亚太地区的科技信息交流,通过研究信息网络促使信息的广泛流通,向国内外积极地发布信息。
(2)基础研究
在开展基础研究事业中,以人为本,延揽和培育基础研究发卓越人才,采用灵活的运营方法,发掘能导致未来科技创造的源流。
(3)技术转移
通过技术转移将大学和国立研究所的优秀研究成果企业化,努力开创新产业,同时使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实用化。积极推进新技术的委托开发研究,进行技术斡旋等工作。该机构每年通过 各种渠道把上百项重要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目前已拥有23个技术开发转化企业。
(4)研究交流
在新研究领域的课题发掘、立项、知识技术的最大限度交流利用等方面开展协助和工作,并提供机会,促进不同研究领域、不同机构和不同国籍研究人员的相互交流。
(5)研究支援
在研究支援活动中,首先将国立实验研究等机构的研究成果归纳整理,建立数据库。然后向有关研究者公开,以促进这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开发活动。同时,给予国立试验研究机构中高级知识技术人才以一定的补贴。
(6)增进公众对科技的理解
为了创造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使国民感到科学技术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并对之抱以强烈关心,同时为使科学技术抱有热情与梦想的人才层出不穷,事业团致力于增进公众对科技理解的信息系统开发以及科学馆的活动、体验学习等支援事业。
4 JST情报事业部
JS丁的情报事业本部下设高级数据库部、文献信息部、情报服务部(又分设中部、西日本两个分部)。2004年它用于信息事业方面的预算经费达到139.43亿日元。JST的主要服务内容是:收集加工全球的科技信息,建立各种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的检索系统和数据库主要有JOIS、Jdream、医疗全文数据库,提供基于STN国际情报检索等服务。其他公共服务主要有:科技书目、JST馆藏目录、信息处理与管理月刊、机器翻译系统、文件递送服务和翻译服务等。
目前,JST拥有综合性多领域的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如:JDream Ⅱ,JDream Petit,JDream Daily,JST资料馆藏Web检索系统,书本式的《科学技术文献速报》月刊,CD-ROM版的《科学技术文献速报》年刊,以及英文版日本科技信息综合数据库。日本科技信息门户(http://sci-encelinks.jp)系统收集了日本各类有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网络信息源,并以日文、英文、中文3种语言界面为用户提供了“一站式”检索利用日本科技文献资源的王具。
5 结语
由上述可以看出,日本科技信息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比较平稳发展和转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日本科技信息事业得以持续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事业团管理体制,其主要意图是使科技信息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日本的科技立国和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而在体制上也与原来单纯的事业性机构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吸收了政府以外的投资,加强了市场经营方面。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其成功的程度和今后的发展动向值得我们关注。
[关键词]科技信息事业;公益性信息机构;管理体制;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
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奉行“技术立国”的方针,成立了“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简称JIC-ST),隶属于科学技术厅。其主要任务是收集和加工分析世界范围的科技文献,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文献速报》,向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1996年它与新技术事业团合并组成“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并于2003年10月更名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
1 面向“技术立国”,规划和建设国家科技信息系统
上世纪6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政府为促进科技信息交流,加强了信息事业管理体制的建设。1969年,日本最高科技政策决策咨询机构“科学技术会议”提出了“关于科学技术情报交流的基本方针政策”。该报告提出建立“全国科学技术情报系统”(简称NIST)的设想,即:建立由中央协调机构、综合信息中心、专业信息中心、数据中心、信息交流机构、地方服务中心、中央存储机构(国会图书馆)和人才培养机构等构成的国家科技情报系统。建设原则是:从综合、长期的观点来规划科技信息活动,从整个国家着眼,有关部门紧密合作来实施NIST规划,开展针对用户信息需求的各种信息活动,促进NIST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相互连接,与国际协调。最终目标是:建立与国际科技信息交流系统相协调的体制。
之后,围绕NIST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1973年,召开了科技情报恳谈会,对NIST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查和审议,提出《关于建设科技情报的全国体制的报告》。1978年,又召开了针对NIST的科技情报推进恳谈会,发表了题为《关于科技情报活动推进的目标和策略》,重要措施是扩充数据库和联机服务,强化一次情报服务和各种指南服务。
此外,1979年,文部大臣的咨询机构“日本学术审议会”完成了《关于今后学术情报系统的方向》中期报告。提出要建立一个具有一次情报收集提供、形成情报检索系统和日本独有的数据库等三大功能的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1980年,学术审议会提出了“学术情报系统”具体构想:对一次情报进行系统、高效的收集和建设,改善和强化各大学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推进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建设情报检索系统和丰富情报服务内容,推进日本独有的数据库建设,提高日本对国际二次情报事业中的参与能力。1980—1985年,文部省先后开展了“学术情报中心系统”开发调查工作和“学术情报中心-设施”调查工作。1986年4月,文部省将东京大学文献情报中心改组为日本全国高等学校的共同利用机构学术情报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规划、联络调整学术情报系统;开展学术情报及学术情报系统相关的综合研究与开发;构筑和运营学术情报网络,形成并提供全国大学图书馆学术书刊等一次文献的收集和目录及馆藏信息;提供书目数据、文摘、数值、图像等二次情报;促进数据库建设;提供电子邮件和BBS服务;筹办各种研修班、讲习会等教育培训及会议。
政府兴办的数据库振兴中心(1984年)、日本特许情报机构(1985年)等重要的公益性信息机构也相继成立。至此,为贯彻落实“技术立国”方针而设计的科技信息管理和服务体制基本形成。
2 实行事业团管理体制,科技信息事业进入转型期
进入上世纪90年代,日本的政策制定者认识到仅靠引进技术加以改进,不会使日本在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必须建立一种有利于创新性研究的体制和机制。1995年,日本政府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提出了“以科学技术创新立国”的科技创新政策,表明提升日本在科技领域的创新性研究能力已成为优先任务,加强战略性基础研究被视为促使日本经济复苏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2.1 新的政策和立法
1996年夏,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发布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重点进行研究体制改革和制度调整。其总方针是:推进研究开发总体方面的调整,构筑新的研究开发体制,为研究人员创造优良的研究环境,振兴同科学技术有关的教育培训,增进普通民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与支持。具体措施有:培养与确保研究人员及建立研究开发体制,包括培养研究后援人员,建立适合时代要求的研究开发体制,实行严格而公正的评价;奠定与充实研究开发的基础,包括完善研究开发设施与设备,推动研究开发的信息化,奠定智力基础:扩充多元化的研究开发基金,包括增加竞争性研究资金,大幅度增加重点资金并且进一步充实重点基金等,促进国际上的交流,扩大接受外国研究人员的规模。
从1996年10月1日起,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和新技术事业团合并成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Japan Science&TechnologyCorporation),属于半官方机构。2003年10月,获得独立行政法人的地位,并更名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隶属于日本文部科学省。JST的成立标志着日本的公益性科技信息事业开始进入事业团管理体制的时代。
1999年3月31日,日本政府颁布了《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其目的是加强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研究交流活动,促进新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普及。主要内容是成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作为日本的科技信息中枢机构,促进研究交流活动和技术成果的普及,作为大学、国公立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进行委托开发和技术斡旋等。
2.1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管理体制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的颁布为振兴科学技术事业团提供了法律依据。其要点如下:
(1)建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目的和性质
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简称事业团)是日本科学技术的中枢机构。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与科学技术信息流通和研究交流相关的工作,以促进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以及成果推广,从而实现科学技术振兴的目的。事业团为特殊法人,总部设在琦玉县。经内阁总理大臣的批准,也可在需要的地点设置分事务所。
(2)资金来源
事业团的资金由政府出资及 向社会筹资两部分组成。必要时,经内阁总理大臣的批准,事业团可追加其资金。在预算范围内,政府可向事业团追加出资。政府向事业团追加出资时,事业团应相应追加其资金。政府可将土地、建筑物及固定资产等折合成资金向事业团出资,以出资当日的价格为准,由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政府及政府以外的出资方拟向事业团出资时,应出具所需经费的使用计划。事业团应向出资方发行出资证券。出资证券为记名式证券。事业团不退还出资者的出资份额,也不得占有出资者的出资份额或者以抵押形式接受这类出资份额。
(3)注册
事业团应按政府法令在规定地方进行注册登记。必须注册登记的内容如不在规定之列,则不能与第三者对抗。根据上述的规定必须登记的事项,如果登记之后取消,不得以此与第三者对抗。非事业团者不得使用“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名称。
(4)理事会
事业团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7人(不得多于7人),监事1人。理事长代表事业团管理事业团的全部工作。常务理事辅助理事长管理事业团的王作,理事长因故不在时,代理理事长职务,行使其职权。理事辅助理事长及常务理事管理事业团的工作,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因故不在时,代理其职务,行使其职权。监事负责监督监察事业团的王作。必要时,监事可向理事长或内阁总理大臣递交检察报告。理事长、监事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常务理事、理事人选报内阁总理大臣批准,由理事长任命。理事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为4年;理事、监事的任期为2年。理事可以连任。在担任理事期间,不得同时担任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的理事,自身不得从事营利事业。但经内阁总理大臣批准者,不在此限制范围内。为了策划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及运营,事业团可设顾问。事业团的职员由理事长任命。
(5)新技术审议委员会
在事业团设置新技术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审议委员会由不多于25人的委员组成。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在下述情况下,理事长必须事先听取审议委员会的意见:决定有关新技术开发的基本方针,新技术实施开发的确定,对新技术的开发实施结果的认定;决定有助于新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的基本方针。同时,审议委员会还应为理事长提供咨询并审议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实施中的重要内容。
(6)财务与会计
事业团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4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31日结束。事业团在每个会计年度须编制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并于该会计年度开始前,报送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变更时,也照此办理。每个会计年度,事业团应编制资产清单、资金负债表及损益表等(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当会计年度结束后3千月之内递交给内阁总理批准。事业团向内阁总理大臣递交财务报表时,须附上当会计年度的工作报告、决算报告及监事的意见。事业团的财务报表得到内阁总理大臣批准后,须立即在政府公报上进行公布,且必须提前在各事务所备好财务报表、明细、工作报告与决算报告等以备检查。事业团同时须将工作计划、预算、资金计划等相关文件及财务报表送交政府以外的出资方。
事业团的文献信息服务的财会业务须与其他业务分类管理,另设账户进行处理。
(7)监督
事业团由内阁总理大臣监督。必要时,内阁总理大臣可对事业团的有关工作发布监督命令,可要求事业团报告其有关工作,或派员对事业团的事务所或分事务所进行检查。对做出违反职业行为的事业团的理事或职员,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处罚。对非事业团使用“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名称者,处1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8)其他规定
相关行政机构的长官,要尽可能地对事业团的科学技术信息收集工作给予支持。
事业团解散时,还清债务后若有剩余财产,从该剩余财产中,把属于文献信息提供账户的金额,按文献信息提供账户的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分配给各出资方:文献信息提供账户以外的一般账户的金额,按照一般账户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分配给各出资方。对与一般账户有关系的各出资方可以各自的出资金额为限度进行分配。除了上述规定外,有关事业团的解散,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日本的国立(国家级)科研机构数量较少,仅几十个。按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所;一类是特殊法人单位,由国会通过决议设立,规模相当大且有实权,其职能是在本系统内分配经费,有的还从事研究开发。根据日本政府2002年10月有关机构改革的方针,各省厅下属的特殊法人机构将从2003年10月起转变为新的独立行政法人。
3 JST的主要业务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的宗旨是:根据《科学技术基本法》的要求,为振兴日本科学技术,推进基础建设,开展尖端性、独创性研究开发工作。以催生创造性技术,促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建设包括促进科学技术信息流通在內的科学技术振兴所必需的基础环境,以实现日本科学技术的振兴为使命。
JST由理事会管理,下设情报事业本部、战略创造事业本部和企业化开发事业本部以及科技普及部、研究系统促进部、科技促进基金特别调节部、未来关键技术研究部、日本科学未来博物馆等和5个行政后勤部门。其资本构成主要由政府出资组成。目前,机构总资本为5483.5亿日元,民间出资仅为1亿日元。年度预算也主要来自政府的各类专项费用。JST的主要职能集中产、学、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招聘国内外有识之青年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JST的主要业务包括:
(1)科技信息流通
作为日本科技信息领域的中枢机构,对国内外科技信息进行迅速、准确的收集、处理并提供使用,为日本科技振兴积极开展业务。建成涵盖全部科技领域的世界级的科技文献数据库并提供服务,同时为满足高度信息化社会的需要,推进采用新技术的高功能基础数据库的开发,进而以这些技术知识来积极推进与亚太地区的科技信息交流,通过研究信息网络促使信息的广泛流通,向国内外积极地发布信息。
(2)基础研究
在开展基础研究事业中,以人为本,延揽和培育基础研究发卓越人才,采用灵活的运营方法,发掘能导致未来科技创造的源流。
(3)技术转移
通过技术转移将大学和国立研究所的优秀研究成果企业化,努力开创新产业,同时使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实用化。积极推进新技术的委托开发研究,进行技术斡旋等工作。该机构每年通过 各种渠道把上百项重要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目前已拥有23个技术开发转化企业。
(4)研究交流
在新研究领域的课题发掘、立项、知识技术的最大限度交流利用等方面开展协助和工作,并提供机会,促进不同研究领域、不同机构和不同国籍研究人员的相互交流。
(5)研究支援
在研究支援活动中,首先将国立实验研究等机构的研究成果归纳整理,建立数据库。然后向有关研究者公开,以促进这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开发活动。同时,给予国立试验研究机构中高级知识技术人才以一定的补贴。
(6)增进公众对科技的理解
为了创造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使国民感到科学技术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并对之抱以强烈关心,同时为使科学技术抱有热情与梦想的人才层出不穷,事业团致力于增进公众对科技理解的信息系统开发以及科学馆的活动、体验学习等支援事业。
4 JST情报事业部
JS丁的情报事业本部下设高级数据库部、文献信息部、情报服务部(又分设中部、西日本两个分部)。2004年它用于信息事业方面的预算经费达到139.43亿日元。JST的主要服务内容是:收集加工全球的科技信息,建立各种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的检索系统和数据库主要有JOIS、Jdream、医疗全文数据库,提供基于STN国际情报检索等服务。其他公共服务主要有:科技书目、JST馆藏目录、信息处理与管理月刊、机器翻译系统、文件递送服务和翻译服务等。
目前,JST拥有综合性多领域的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如:JDream Ⅱ,JDream Petit,JDream Daily,JST资料馆藏Web检索系统,书本式的《科学技术文献速报》月刊,CD-ROM版的《科学技术文献速报》年刊,以及英文版日本科技信息综合数据库。日本科技信息门户(http://sci-encelinks.jp)系统收集了日本各类有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网络信息源,并以日文、英文、中文3种语言界面为用户提供了“一站式”检索利用日本科技文献资源的王具。
5 结语
由上述可以看出,日本科技信息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比较平稳发展和转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日本科技信息事业得以持续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事业团管理体制,其主要意图是使科技信息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日本的科技立国和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而在体制上也与原来单纯的事业性机构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吸收了政府以外的投资,加强了市场经营方面。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其成功的程度和今后的发展动向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