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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核心观点《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建立完善由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区县(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构成的覆盖地方的三级服务体系;由市总产业工会(部门)、局总公司工会、基层单位工会构成的覆盖产业系统的三级服务体系。通过3-5年的努力,把工会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企业和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平台、落实工会重点工作的途径、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至2009年底,全市企业和职工集中的街道乡镇、工业(科技)园区基本建立工会服务站;具有20个法人单位或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商务楼宇建立工会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