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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有效评估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实潜力,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方法]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通过选取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指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理论潜力进行修正,得出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结果]马村区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为434.09 hm2,现实潜力为211.48 hm2,增加耕地系数为13.29%;根据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系数,将马村区划分为3个等级潜力区。[结论]资金与农户整理意愿对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释放具有显著影响,马村区农村居民点整理应根据现实潜力大小安排重点区域,以便取得较高整理效率。
关键词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合评价;马村区
中图分类号S28;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2-07621-0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模的扩大,耕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1]。为了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土地整理成为实现这一战略的重要手段。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超标和普遍存在的“空心村”现象展开的建设用地整理等是我国目前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2]。农村居民点整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农村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用地矛盾,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已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笔者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为例,在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的基础上,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为马村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区概况
1.1 自然条件概况马村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焦作市东部,太行山南麓。地理坐标为113°17′~113°26′ E、35°12′~35°21′ N,东与修武县五里源乡相望,西与山阳区接壤,南与修武县周庄乡搭界,北与修武县西村乡、方庄镇毗邻。马村区现辖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18.33 km2,2010年全区常住人口13.96万,其中城镇人口6.57万,农村人口7.39万,城镇化率为47.06%,人口密度为1 180人/km2。
1.2经济社会概况2010年马村区地区生产总值为16.81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17亿元,同比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56亿元,同比增长10.2%;人均生产总值10 960元,增长16.7%。三次产业结构为6.4∶60.5∶3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33亿元,同比增长27.4%。财政收入完成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6 835元,同比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802元,同比增长12.9%。
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生产水平下,从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农村居民点土地在提高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基础上挖掘用地潜力,即增加土地有效利用面积[2]。该研究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预测马村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是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常用方法,也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中规定的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方法,依据现状居民点用地与确定的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计算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3]。其计算公式为:
ΔS=S现状-Bt×Qt (1)
式中,ΔS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S现状为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Bt为规划目标年人均建设用地标准;Qt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数。
2.1马村区农村居民点现状据统计,马村区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农村总人口73 930人,农村居民点用地1 629.75 hm2,人均用地220.44 m2;农村居民点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87%,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32%,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1.86%。2010年马村区人均居民点用地220.44 m2,人均居民点用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50 m2)。
2.2农业人口预测 人口发展受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两大因素影响。根据《马村统计年鉴(2005-2010年)》, 2005~2010年马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r)为4.68‰~6.54‰,综合考虑计划生育政策和未来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2011~2020年控制在5‰。根据马村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结合马村区人口计生委提供2011~2015年人口发展预测,确定规划期机械人口每年增加量为200人。
根据综合增长法,其计算公式为:
Qt=Q0×(1+r)t±ΔQ (2)
式中,Qt为行政村规划农村人口总数;Q0为现状农村人口总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年);ΔQ为人口机械变动量。
据此计算公式可以预测2020年马村区各行政村人口,结果见表1。
关键词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合评价;马村区
中图分类号S28;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2-07621-0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模的扩大,耕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1]。为了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土地整理成为实现这一战略的重要手段。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超标和普遍存在的“空心村”现象展开的建设用地整理等是我国目前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2]。农村居民点整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农村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用地矛盾,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已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笔者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为例,在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的基础上,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为马村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区概况
1.1 自然条件概况马村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焦作市东部,太行山南麓。地理坐标为113°17′~113°26′ E、35°12′~35°21′ N,东与修武县五里源乡相望,西与山阳区接壤,南与修武县周庄乡搭界,北与修武县西村乡、方庄镇毗邻。马村区现辖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18.33 km2,2010年全区常住人口13.96万,其中城镇人口6.57万,农村人口7.39万,城镇化率为47.06%,人口密度为1 180人/km2。
1.2经济社会概况2010年马村区地区生产总值为16.81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17亿元,同比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56亿元,同比增长10.2%;人均生产总值10 960元,增长16.7%。三次产业结构为6.4∶60.5∶3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33亿元,同比增长27.4%。财政收入完成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6 835元,同比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802元,同比增长12.9%。
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生产水平下,从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农村居民点土地在提高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基础上挖掘用地潜力,即增加土地有效利用面积[2]。该研究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预测马村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是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常用方法,也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中规定的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方法,依据现状居民点用地与确定的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计算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3]。其计算公式为:
ΔS=S现状-Bt×Qt (1)
式中,ΔS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S现状为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Bt为规划目标年人均建设用地标准;Qt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数。
2.1马村区农村居民点现状据统计,马村区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农村总人口73 930人,农村居民点用地1 629.75 hm2,人均用地220.44 m2;农村居民点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87%,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32%,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1.86%。2010年马村区人均居民点用地220.44 m2,人均居民点用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50 m2)。
2.2农业人口预测 人口发展受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两大因素影响。根据《马村统计年鉴(2005-2010年)》, 2005~2010年马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r)为4.68‰~6.54‰,综合考虑计划生育政策和未来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2011~2020年控制在5‰。根据马村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结合马村区人口计生委提供2011~2015年人口发展预测,确定规划期机械人口每年增加量为200人。
根据综合增长法,其计算公式为:
Qt=Q0×(1+r)t±ΔQ (2)
式中,Qt为行政村规划农村人口总数;Q0为现状农村人口总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年);ΔQ为人口机械变动量。
据此计算公式可以预测2020年马村区各行政村人口,结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