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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超标粮食处置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1月4日南京市超标粮食处置意见(试行)为贯彻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