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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很多医疗机构因医疗文书问题导致在医疗纠纷中失利,加强医疗文书管理,是当前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众所周知,医疗文书是取得资格的医药卫生人员在诊疗、护理、预防、检疫工作过程中记载并制作的各类文件的总称,任何医疗纠纷的解决都离不开医疗文书。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对书写医疗文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规范医疗文书对防范医疗纠纷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病历作为各类医疗文书中最重要的原始记录,详细系统的记录了患者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