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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准则与原准则的主要差异(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的差异原准则规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包括:①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较小,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②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按自身的意愿调度和使用资金。